元代戲劇中的法律文化

元代戲劇中的法律文化

《元代戲劇中的法律文化》是2020年2月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孫永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元代戲劇中的法律文化
  • 作者:孫永興
  • 出版社: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20年2月
  • 頁數:192 頁
  • 定價:79 元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20161565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元代的法律制度反映了中國傳統法制的發展與進步。但形式完善、內容進步、指導思想寬緩的元代法律制度,在元代戲劇中卻表露出另外一張面孔。元代戲劇,特別是其中的公案劇,是中國傳統法律文化的體現。本書從訴訟參與人、訴訟程式、程式法律制度、實體法律制度出發,對元代戲劇中的法律文化進行研究。

圖書目錄

導論
一 元代戲劇中的法律文化:何以成立
二 元代戲劇中的法律文化研究方法
三 研究內容:元代戲劇中的法律文化有什麼
第一章 元代戲劇中的訴訟參與人及其體現的法律文化
一 元代戲劇中的“法官”
(一)第一類法官:行政官員
(二)第二類法官:胥吏
二 元代戲劇中的法官文化
(一)清官的概念及清官一詞的產生
(二)清官文化的本質是什麼
(三)元代戲劇對我國法官文化的發展起到了巨大的促進作用
三 元代戲劇中的原被告、受害人及其對清官文化的襯托
(一)原告和受害人:平民形象
(二)元代戲劇中的被告:豪強和劣紳
第二章 元代戲劇中的訴訟程式文化
一 案件的啟動:訴狀的代書與呈遞
二 訴訟程式的展開
(一)告、訴
(二)審理
三 訴訟程式的終結:判決和執行
四 一種法律程式文化的總結:元雜劇中法官的判決邏輯
(一)適用道德和儒家經典是元代戲劇創作者的法制理想圖景的重要組成部分
(二)確定案件事實的規則
第三章 元代戲劇中的制度文化(一):程式法律制度
一 元代戲劇體現的程式制度
(一)和解、調解制度
(二)代理制度
(三)管轄制度
(四)司法官員專職化及合議制度
(五)案件覆核制度
(六)死刑刑前見面制度
(七)迴避制度
(八)有罪推定製度
二 作為重要訴訟制度的監察制度
第四章 元代戲劇中的制度文化(二):實體法律制度
一 刑罰執行中的特殊制度
(二)赦免制度
二 繼承制度
(一)戶絕女的繼承權
(二)妻與幼子的繼承權
三 家庭制度
四 婚姻制度
(一)婚姻制度的類型
(二)婚娶的基本程式
(三)再婚的限制
(四)婚姻關係的解除
五 民間借貸制度
六 責任追究制度
結語:文明之花,惡毒之果?
一 元代的立法文明
二 文明之花,惡毒之果,如何產生?
參考文獻
附錄一 包拯傳
附錄二 本書涉及的主要公案劇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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