儀征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儀征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儀征市退役軍人事務局,根據揚州市委辦公室、揚州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儀征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揚辦〔2019〕6號),市退役軍人事務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儀征市退役軍人事務局負責貫徹落實中央關於退役軍人事務工作方針政策和省委、揚州市委、儀征市委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退役軍人事務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儀征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 外文名:Yizheng Veterans Affairs Bureau
  • 機構屬性: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局長:俞學文 
主要職責,職能轉變,內設機構,行政編制,其他事項,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退役軍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優撫等工作政策法規,並擬訂相關政策措施,引導退役軍人充分發揮先鋒模範作用,褒揚彰顯退役軍人為黨、國家和人民犧牲奉獻的精神風範和價值導向。
(二)負責軍隊轉業幹部、復員幹部、離休退休幹部、退役士兵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擇業、就業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工作。
(三)組織指導退役軍人教育培訓工作,協調扶持退役軍人和隨軍隨調家屬就業創業。
(四)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退役軍人特殊保障政策並組織落實。
儀征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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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組織協調落實移交地方的離休退休軍人、符合條件的其他退役軍人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軍人醫療保障、社會保險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組織指導傷病殘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和撫恤工作,制定有關退役軍人醫療、療養、養老等機構的規劃政策並指導實施。承擔不適宜繼續服役的傷病殘軍人相關工作。組織指導軍供服務保障工作。
(七)組織指導全市擁軍優屬工作,承擔市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組織開展雙擁模範城申報和雙擁模範鄉鎮(單位)命名及全國、省雙擁模範城的創建工作。負責現役軍人、退役軍人、軍隊文職人員和軍屬優待、撫恤等工作,落實國民黨抗戰老兵等有關人員優待政策。
(八)負責烈士及退役軍人榮譽獎勵、軍人公墓管理維護、紀念活動等工作,承擔英雄烈士保護相關工作,審核擬列入市級重點保護單位的烈士紀念建築物名錄,總結表彰和宣揚退役軍人、退役軍人工作單位和個人先進典型事跡。
(九)指導並監督檢查退役軍人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組織開展退役軍人權益維護和有關人員的幫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市退役軍人事務局應加強退役軍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務保障體系建設,建立健全集中統一、職責清晰的退役軍人管理保障體制,協調各方力量更好為軍人軍屬服務,維護軍人軍屬合法權益,讓軍人成為全社會尊崇的職業,褒揚彰顯退役軍人為黨、國家和人民犧牲奉獻的精神風範和價值導向,更好地為增強部隊戰鬥力和凝聚力做好組織保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安全、保密、政務公開等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承擔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承擔綜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負責擬訂退役軍人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退役軍人管理保障基礎設施建設標準;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群工作;指導和監督退役軍人事業資金管理工作;承擔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專項資金監管和退役軍人事務系統政務信息化建設、統計等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教育培訓工作。
(二)思想政治和權益維護科。承擔退役軍人思想政治、總結表彰、榮譽獎勵和信訪工作;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活動,發揮退役軍人天然優勢和獨特作用,為城鄉經濟社會發展貢獻力量;配合做好指導退役軍人黨建工作;監督檢查退役軍人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情況;承擔業務信息化建設,指導建設服務平台,開展工作考核;承擔退役軍人權益維護和有關人員的幫扶援助工作。
(三)移交安置科。擬訂計畫分配的軍隊轉業幹部、符合條件的退役士兵年度安置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軍隊轉業幹部市級單位計畫安置工作;承擔退伍義務兵、轉業士官、傷病殘軍人和復員幹部的檔案接收和移交工作;擬訂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復員幹部、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就業創業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就業創業促進和教育培訓工作,指導開展有關中介服務工作;負責自主擇業軍轉幹部的服務管理工作;組織協調落實退役軍人社會保險等待遇保障工作;負責移交地方的軍隊離休退休幹部、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務管理工作;組織協調落實移交地方的離休退休軍人、符合條件的其他退役軍人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住房保障工作;管理軍休保障單位。
(四)擁軍優撫科。承擔協調指導全市擁軍優屬工作,指導做好地方支持軍隊相關工作;組織開展雙擁模範城申報和雙擁模範鄉鎮(單位)命名及全國、省雙擁模範城的創建工作;承擔烈士褒揚、紀念設施管理保護工作,依法承擔英雄烈士保護相關工作,擬訂軍人公墓建設規劃、管理維護等政策並指導實施,承擔烈士評定和烈士備案有關事項,指導開展英雄烈士紀念活動;承擔退役軍人輿論宣傳工作;擬訂軍供保障機構的規劃政策並指導實施;協調指導隨軍隨調家屬就業創業;負責現役軍人、退役軍人、軍隊文職人員和軍屬優待、撫恤等工作;承擔不適宜繼續服役的傷病殘軍人相關工作,組織協調落實退役軍人醫療保障工作,擬訂有關退役軍人醫療、療養、養老等優撫保障機構的規劃政策並指導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退役軍人特殊保障政策並組織落實;落實國民黨抗戰老兵等有關人員優待政策。
機關黨組織、群團等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

行政編制

市退役軍人事務局機關行政編制8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內設機構設正副科長(主任)5名。
市退役軍人事務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市退役軍人事務局行政權力事項按《儀征市退役軍事務局行政權力清單》規定執行,在《儀征市退役軍人事務局行政權力清單》之外,禁止擅自設定或行使行政權力。
本規定由市委、市政府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所獲榮譽

2020年5月8日,被中共儀征市委員會、儀征市人民政府評為“2019年度標兵文明單位”。
2021年11月,儀征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入選“退役軍人服務保障先進單位”擬表彰對象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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