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藏婦人案

僧藏婦人案,此案發生於明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僧藏婦人案
  • 發生年代:明代
  • 涉及人物:廖永德
  • 出處:《廉明公案》卷四
案件經過
明代山西大同宣化府發生的案件。軍人廖永德與其妻賀宜娘婚後感情不和,常打罵爭吵。一日,賀宜娘不堪其夫粗暴,出走娘家。途中被僧人水月引誘,雙方情投意台,遂往保元寺,勾搭成奸。廖永德經月余未見其妻返家,故前往岳家接人。因宜娘並未回家,雙方發生爭執,並告於官府。官府審理該案,甚覺奇怪,不能立斷。廖永德為找到其妻,也托人到處查訪。不久得知保元寺中藏有婦人,遂前往查找。幾經周折,官府終於將水月和賀宜娘拘令到案,判處水月三年徒刑,而賀宜娘沒為官奴婢。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