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魏統治下由僧官控制的人戶。北魏文成帝準許沙門統(掌管佛教的高級僧官)曇曜的請求,設定“僧毬戶”和“佛圖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東省潮安縣金和工業區
- 要求:每年送給僧官(大寺主)谷六十斛
- 本質:僧官的蔭附
- 年代:北魏
凡平齊戶及諸民戶如能每年送給僧官(大寺主)谷六十斛的就是僧毬戶,實際上是僧官的蔭附。在僧官的庇護下,大量民戶為逃避賦役,而湧入寺院,形成了嚴重的社會問題。僧官對僧毬戶進行種種壓迫,宣武帝時,二百家被迫離鄉服役的僧毬戶,就有五十餘人自殺。
北魏統治下由僧官控制的人戶。北魏文成帝準許沙門統(掌管佛教的高級僧官)曇曜的請求,設定“僧毬戶”和“佛圖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