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伽內閣,泰國現代僧團機構。 基本介紹 中文名:僧伽內閣性質:現代僧團機構成立依據:1941年僧伽法所屬國家:泰國 成立依據,人員組成,機構設定,新法實施, 成立依據根據1941年僧伽法成立,是僧團的行政機關。人員組成由僧王任命僧長和九名委員組成委員會,任期四年。機構設定該內閣設管理、教育、傳教和公共事業四個部。新法實施1963年實行新僧伽法,廢除僧伽內閣,以大長老會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