僇力術業令指的是秦孝公的頒布的重本抑末的法令。公元前356年,商鞅在秦國第一次實行變法,其中規定: “僇力本業,耕織致粟帛多者,復其身; 事末利及怠而貧者,舉以為收孥。” ( 《史記·商君列傳》 ) 凡是努力從事農業生產,多生產粟帛的,免去其本身的徭役。
凡是棄農經商及從事手工業,或怠惰以致貧窮而交不起租稅的,沒入官府為奴婢。此為商鞅耕戰政策的一部分,其目的是為發展農業生產,增加國家的賦稅收入。
僇力術業令指的是秦孝公的頒布的重本抑末的法令。公元前356年,商鞅在秦國第一次實行變法,其中規定: “僇力本業,耕織致粟帛多者,復其身; 事末利及怠而貧者,舉以為收孥。” ( 《史記·商君列傳》 ) 凡是努力從事農業生產,多生產粟帛的,免去其本身的徭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