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聞及其規則研究:語言學進路

傳聞及其規則研究:語言學進路

《傳聞及其規則研究:語言學進路》是2016年4月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鄒玉華。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傳聞及其規則研究:語言學進路
  • 作者:鄒玉華
  • 出版社: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6年4月
  • 頁數:380 頁
  • 定價:46 元
  • 開本:32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62065975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本書運用語言哲學和語言學理論、方法對傳聞及其規則進行*面的分析和論證,具有方法論價值。針對傳聞規則的存廢之爭進行深層次理論基礎的重建;論證“傳聞”排除的根本原因;運用論元角色理論對“傳聞”的主要論元進行語義分析,確定傳聞概念的核心要素,並對“主張”與“陳述”、“意圖”、“交際意圖”、“信念”和“未申明之信念”等概念的本質區別進行分析。運用言語行為理論對“所主張事項之真實性”與“以言指事”、“以言行事”和“以言成事”的關係進行分析,並對“主張性行為”與“非主張性行為”以及傳聞性用途與非傳聞性用途進行鑑別;對繁雜的傳聞例外進行統一解釋。*後,本書在對各國傳聞定義進行分析及借鑑前賢研究的基礎上提出立法建議。

作者簡介

鄒玉華,語言學博士、法學博士後。中國政法大學人文學院教授,國家2011計畫司法文明協同創新中心教授,中國政法大學語言與證據研究中心主任,兼任*guo人大法工委立法用語規範化諮詢委員會委員、中國行為法學會理事等。
致力於語言學與法學交叉研究,特別關注法律語言學、語言哲學以及語義分析研究。在國內外學術期刊發表論文50餘篇,出版專著2部,主持教育部、北京市等省部級項目6項。
受*guo人大法工委之委託,為《立法法》、《民事訴訟法》等近20部法律草案提供審讀修改建議。

圖書目錄

寫在前面的話 iii
第一章 緒論 1
第一節 選題背景 1
一、中國刑事審判方式改革 1
二、證人出庭與傳聞規則 2
三、傳聞規則與審判方式改革 4
第二節 國內外研究現狀 6
一、國外研究現狀 8
(一)早期研究 8
(二)近期研究 10
二、國內研究現狀 16
三、研究述評 20
第三節 研究目標和意義 22
一、目標 22
二、意義 23
(一)理論意義 23
(二)方法論意義 24
(三)實踐意義 25
第四節 研究方法和創新之處 28
一、研究思路 28
二、研究途徑 28
三、研究方法 29
(一)理論分析方法 29
(二)語義分析法 29
(三)比較分析方法 30
四、創新之處 30
(一)理論創新 30
(二)方法創新 30
第二章 理論基礎與言語交際 32
第一節 傳聞規則的理論基礎 32
一、證據法學的認識論基礎 32
二、語言論在認識論中的作用 35
(一)哲學的語言論轉向 35
(二)語言論在認識論中的作用 38
三、傳聞規則的理論基礎 42
第二節 言語交際基本形態 45
一、言語交際與非言語交際 45
二、言語交際基本形態 47
三、言語交際要素 47
四、會話交際特徵 50
(一)多維立體性 50
(二)雙向互動性 51
(三)即時性 52
第三節 言語交際與直接言詞原則 53
一、言語交際與話語表達和理解的準確性 53
二、非言語行為與態度和情感信息 53
三、會話交際與誠實性和準確性檢驗 55
(一)非言語行為與誠實性檢驗 55
(二)話語與誠實性和準確性檢驗 56
四、交叉詢問與誠實性和準確性檢驗 59
五、直接言詞原則與言語交際基本形態 62
第三章 傳聞排除規則與言語交際 65
第一節 傳聞的形成與言語交際 65
一、傳聞的轉述性 65
(一)傳聞與原始語境 65
(二)傳聞的轉述性 67
二、話語本身的缺陷 67
(一)格爾布內爾循環式交際模型 67
(二)感知 68
(三)記憶 69
(四)形成陳述與表達 69
(五)誠實性 70
(六)信息差 71
三、轉述的缺陷 72
(一)轉述與格爾布內爾循環式交際模型 72
(二)轉述的不可靠性 72
四、傳聞的危險性 75
(一)傳聞不能消除原始陳述的缺陷 75
(二)轉述的不可靠性更大 76
第二節 促進事實真相的發現與傳聞規則 77
一、傳聞規則與事實認定的準確性 77
二、程式性價值與實質性價值 79
第三節 傳聞規則與直接言詞原則 82
一、規則與原則 82
二、傳聞規則與直接言詞原則 83
第四章 傳聞定義 86
第一節 傳聞定義 86
一、傳聞語義分析 86
(一)動詞的論元角色 86
(二)言說動詞論元結構 87
(三)日常傳聞語義表達式 89
(四)傳聞語義表達式 90
二、各國傳聞定義分析 91
(一)美國 91
(二)英國 94
(三)日本 94
(四)台灣地區 95
(五)大陸 95
三、主張的語義分析 96
(一)日常主張 96
(二)術語主張 97
四、多重傳聞 98
(一)一重傳聞 98
(二)雙重傳聞 99
(三)三重傳聞 99
第二節 言語行為理論與非傳聞性陳述 99
一、言語行為理論 99
二、所主張事項之真實性 101
(一)主張事項 101
(二)以言指事與所主張事項之真實性 102
三、非傳聞性陳述與非傳聞性用途 103
(一)以言行事與非傳聞性用途 103
(二)以言成事與非傳聞性用途 104
(三)非傳聞性用途鑑別 105
第三節 非言語行為與主張性行為及非主張性行為 107
一、行為與意圖 107
(一)行為與意圖 107
(二)意圖與交際意圖 108
(三)交際意圖與施事行為 108
(四)交際意圖與間接言語行為 109
二、意圖與主張 109
(一)傳達行為和非傳達行為 109
(二)主張與意圖及交際意圖 110
(三)意圖與主張鑑別 110
三、主張性非言語行為與非主張性行為 111
(一)主張性非言語行為 111
(二)非主張性行為 112
第四節 主張與會話含義 113
一、會話含義理論 113
(一)非自然意義理論 113
(二)合作原則 114
(三)會話含義推導 115
二、主張與字面意義及會話含義 116
(一)意義與含義 116
(二)主張與字面意義 116
(三)主張與會話含義 116
三、主張與信念及未申明之信念 118
(一)主張與信念 118
(二)主張與未申明之信念 118
第五章 傳聞例外 121
第一節 傳聞例外的可采性 121
一、例外和傳聞例外 121
二、傳聞例外的可采性 121
三、言語交際要素與可靠性 123
(一)言語交際要素的可靠性 123
(二)交際要素可靠性分類 125
第二節 傳聞例外的類型 129
一、陳述人被豁免 129
(一)證人的先前陳述 130
(二)對方當事人的自認 131
二、陳述人不必出庭 132
(一)即時感覺印象 133
(二)激奮話語 134
(三)心態宣誓 135
(四)為醫學診斷目的所作陳述 136
(五)對過去回憶的記錄 136
(六)商業檔案 137
(七)公共記錄和報告 137
(八)人口統計記錄 138
(九)宗教組織的記錄 138
(十)結婚、洗禮或類似的證明書 138
(十一)家庭記錄 138
(十二)影響財產利益的檔案記錄 139
(十三)影響財產利益的檔案中的陳述 139
(十四)陳年檔案中的陳述 139
(十五)市場報告、商業出版物 139
(十六)學術論文 140
(十七)關於個人或家族史的聲望 140
(十八)關於邊界或一般歷史的聲望 140
(十九)品性方面的聲望 140
(二十)先前定罪的判決 140
(二十一)關於個人、家族或一般歷史、邊界的判決 141
三、陳述人不能出庭 141
(一)先前證言 141
(二)瀕死心態下的陳述 142
(三)不利陳述 142
(四)個人或家族史的陳述 143
(五)因惡行而失權 143
四、剩餘例外 143
第六章 傳聞規則立法建議 145
第一節 傳聞定義 145
一、現有立法評析 145
二、立法建議 147
第二節 傳聞規則 148
一、現有立法評析 148
二、立法建議 148
第三節 傳聞例外 149
一、現有立法評析 149
二、立法建議 151
(一)可靠性例外 152
(二)必要性例外 153
(三)其他例外 153
第四節 立法規範 154
參考文獻 156
附錄 美、英、日、我國台灣地區傳聞規則立法節錄 165
A 美國《聯邦證據規則》(2011年重塑版)關於傳聞規則的規定 165
B 英國《刑事審判法》(2003年)關於傳聞規則的規定 175
C 日本《刑事訴訟法典》關於傳聞規則的規定 185
D 我國台灣地區《刑事訴訟法典》(2003)關於傳聞規則的規定 187
後 記 189
附 記 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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