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播論學派

傳播論學派,文化人類學理論流派。19世紀末20世紀前期流行於歐洲。又譯作播化學派、傳播學派,或稱文化歷史學派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傳播論學派
  • 別名:播化學派、傳播學派、文化歷史學派
  • 創始人:R.F.格雷布納
  • 代表人物:W.施密特
發展歷史,代表著作,

發展歷史

最初形成於德國,創始人為R.F.格雷布納,其他代表人物還有德國的W.施密特、奧地利的W.科佩斯和英國的G.E.史密斯、W.J.佩里、W.H.里弗斯等。基本理論是與進化論相對立的傳播論,在德國地理學家F.拉采爾的人類地理學論觀點影響下形成,哲學基礎是新康德主義者H.李凱爾特的歷史主義,認為只有獨一無二永不重複的現象才是歷史現象。他們否定各民族都具有文化的創造能力,認為每一種文化現象(物質、制度、觀念)都是在某個或幾個地方一次產生的。文化現象一旦產生,便開始向外傳播,傳播到某個民族後形成一定的文化圈;各民族的文化只是從到處傳播著的各種文化現象中“采借”某些現成的東西構成的。這種文化傳播和采借的過程,便是文化歷史的基本內容。
傳播論學派的觀點對以F.博厄斯為首的美國歷史學派產生過一定的影響,並因為他們注重對美洲各民族獨一無二的歷史現象進行描述與復原,所以人們有時也把美國歷史學派歸併在傳播論學派中,並稱之為文化歷史學派。文化圈學說在德國和奧地利的影響最大,故德奧傳播論學派也被稱為文化圈學派。
其中以奧地利的施密特和科佩斯為代表的一派,又稱維也納學派或天主教學派。他們以天主教教會為背景,創辦《人類》雜誌和人類研究所,進行大量實地調查和研究,並根據格雷布納的理論構擬出許多文化圈;提出一夫一妻外婚制文化圈是原始文化圈,從中又發展出3個基本文化圈(父權圖騰制高級狩獵者文化圈、母權制種植者文化圈、父權制畜牧者文化圈);人類文化就是這3個基本文化圈傳播與結合的結果。
此外,文化圈也有按時代、地區、人種、經濟類型、社會特徵等多種劃分法。以史密斯和佩里為代表的英國傳播論者則認為,文明的中心只有尼羅河流域一個,後世的高級文化的各個因素,都是由古埃及人發明創造並傳播出去的,因此他們也被稱為泛埃及主義或極端傳播論學派。

代表著作

代表著作有:格雷布納的《大洋洲的文化圈和文化層》(1905)、《美拉尼西亞弓文化及其親屬關係》(1909)、《民族學與歷史》(1911),施密特的《近代民族學及其起源、性質和目的》(1906)、《南美的文化圈和文化層》(1913)、《民族學文化歷史法手冊》(1937),科佩斯的《民族與文化》(1924),史密斯的《古埃及人和文明的起源》(1911)、《早期文化之遷徙》(1915)、《文明的起源》(1928),佩里的《太陽之子》(1923),里弗斯的《美拉尼西亞人的社會史》(1914)等。許多學者批評該學派所作的文化歷史重構推測性成分太大,過分強調傳播的作用,忽視每一民族都具有獨立創造能力的一面。目前,這一學派已完全喪失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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