傣藥

傣藥是我國古老的傳統醫藥之一,遠在2500年前的《貝葉經》中便有記載。 傣藥中植物類藥用種主要有:麻嘎喝罕、麻景、麻芒、牙勇、哥麻口拉、哥丹、牙竹麻、埋嘎篩等。動物藥在傣藥中占有重要地位,不僅藥用種數多,而且藥用部位也有獨到之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傣藥
  • 傣藥:我國古老的傳統醫藥之一
  • 記載:《貝葉經》
  • 藥物:1200種
簡介,分類,來源,發展,

簡介

傣藥是我國古老的傳統醫藥之一,遠在2500年前的《貝葉經》中便有記載。傣族祖居雲南西雙版納,當地優越的自然條件為傣藥提供了理想的藥用資源,據統計,我國傣族藥物有1200種。《西雙版納傣藥志》收載了520種,其中最常用的有71種。

分類

傣藥中植物類藥用種主要有:麻嘎喝罕(緬茄)、麻景(油瓜)、麻芒(芒果)、牙勇(馬唐)、哥麻口拉(人面果)、哥丹(糖棕)、牙竹麻(朱蕉)、埋嘎篩(龍血樹)等。動物藥在傣藥中占有重要地位,不僅藥用種數多,而且藥用部位也有獨到之處。 據我國《逸周書·王會解》的記載,傣族醫藥已有1500多年的歷史,它的產生與印度醫藥學的發展和印度小乘佛教的影響是分不開的。

來源

從發掘的《戛牙三哈雅》一書產生的年代來看,佛主釋加牟尼[佛歷339-420年(公元前964-前884)]的同齡人,貼身警衛、秘書,也是釋加牟尼的徒弟,在釋加牟尼身邊主管醫藥及其經書的阿侖達聽,為了歸納整理一套有關傣族醫藥方面的醫藥學專著,曾數次向佛主釋加牟尼跪拜請求,在得到釋加牟尼的許可後,阿侖達根據納臘達和戛古先塔(傳說10萬年以前和幾萬年以前)歷代相傳下來的經書《納臘達俄》、《納臘達叫》納西達迭、《納西達費》、《迭哈西臘》以及《三比打嘎》(三論經學說)的《蘇點打》、《文乃》、《阿皮塔麻兒乾比》等經書中記載的醫藥知識,摘錄整理編成《戛牙三哈雅》一書。成書後,阿侖達聽在一次盛會上再次向佛主釋加牟尼跪拜致敬,並宣布說:“我們神聖、英明、偉大的佛主是天上的大師,文武學識各個方面都遠遠超過了前人……”“今天我要向在坐的人們及佛教講一下遠古的歷史所記載的納臘達,經書中雖有所記述的醫藥知識,但不完整,有的尚未講清楚。今天我要把人體的《戛牙三哈雅》更深更細地向所有的人們及佛教(指當時在場的人)講清楚……”。據推測阿侖達聽大約於佛歷380年(公元前924年)寫完這套有關傣醫藥的第一部專著。

發展

在傣族醫藥形成和發展史上,傣族醫學文獻中記錄的內容十分廣泛,各種經典描述有同有異,歸納起來有三個方面,一是傣族人民經過千百萬年的艱苦實踐――認識――再實踐――再認識的鬥爭,認識了人與自然、疾病的相互關係;通過“神農嘗百草”的活動,懂得了對各種動植物服食的經驗,並根據其複雜的味道,逐漸產生了理性認識,並給予分類命名;為了適應惡劣的氣候環境,遠古原始群的傣族先民根據不同的季節、氣候,常把一些禦寒,解暑,可預防疾病的動、植物的葉、皮用來做衣禦寒,煎煮當茶飲,從而產生了保健知識,這一演變過程深深地植根於民眾之中。
二是吸收了一部分中醫藥學的理論知識。
三是吸收並發展了古印度醫學理論知識,通過南傳上座部佛教作為傳播媒介傳入傣族社會。
這三個方面相互融合,逐步形成了獨具民族特色和地方特點的傣醫藥。
藥效與工藝
傣醫認為藥物的療效和其生長環境關係密切,生長環境不同,藥效也不同。凡生長在懸崖陡壁和帶腫節的藥物,大都有續筋接骨、消腫止痛之功效,可治療骨折、跌打損傷等病症;凡生長在深山菁溝的藥物,大都有清熱解毒、消腫止痛之功效,可用於治療風熱濕痹等病症;凡生長在樹上的寄生物大都有治療結石、節育、抗過敏和補腎等作用;凡生長在湖泊、溝塘水邊、田邊地角的藥物大都有清火解毒、利水消腫之功效,可用於治療風濕麻木、肢體疼痛、水腫等病症;凡開紅花、帶紅色的藥物多可作為補益氣血、止血、調經止痛之品;凡開白花、流白漿的藥物,多可用來鎮靜安神、鎮痛、解毒、消腫;凡是帶黃色的藥物,多聚有清火解毒、調補氣血之作用,用來治療肝炎和熱病等。
傣醫所涉及的這些豐富藥材,顯然只有地處熱帶雨林、雨量充沛、物產豐富、叢林密布、多附生植物的西雙版納原始森林和多條大江沿岸才能出產。
傣醫認為根據季節、時間、方位的不同所採取的藥材具有不同的療效。採藥必須注意這些要素,才能使所采的藥物有效成分含量最高,藥效最好,同時易於貯藏和套用。
傣族一般把一年分為冷季、熱季和雨季。冷季(公曆11月至次年2月),藥用植物的有效成分多貯存在植物根部,此季主要採集植物根莖入藥;熱季(公曆3—6月),藥用植物的有效成分多集中在葉片、花果等部位,此季宜採用葉片、花果入藥;雨季(公曆7—10月),藥用植物的有效成分主要集中在枝幹、莖皮和全株,此季多采莖皮或全株入藥。
傣藥可按取材、藥性、氣味和藥味來分類。按取材可分為植物藥、動物藥和礦物藥三類;按藥性分為寒、熱、溫、涼、平五性;傣藥按氣味分為香、臭、惡臭三類;傣藥按藥味分為酸、甜、澀、鹹、苦、麻、辣、淡8種,各有不同功效。
傣醫用藥通常因時、因人、因地、因症而定,常用湯劑、丸劑、片劑、散劑、膏劑、酊劑、磨劑等。另外,根據藥材性質和用藥特點還可將藥物製成膳食劑、煙燻劑、驅避劑、沐浴劑、佩掛劑、推拿劑、聞劑、栓劑等多種劑型來使用。
傣藥按照不同的藥性和治療要求有多種炮製方法,主要有炒法、炙法、煅法、焙法和蒸法等五種。一般在炮製前,需要對藥材進行初步處理,比如淨洗、揉搓、研細、水磨、切制飲片等。對於某些毒性較強的藥材,為避免加工者在加工時中毒,也可在炮製之後進行加工。由於傣藥材都是生藥,其中不少藥材必須經過特定的炮炙處理,即對原藥材進行一般修治整理和部分藥材的特殊處理,才能更符合治療需要,充分發揮藥效。傣藥的製藥工具很多,其中甑子、土鍋、碓和竹筒壓片機具有鮮明的傣族特色。
研發與生產套用現狀
項目組在調研中了解到,傣藥材資源分布在我國雲南西部和南部,集中在南部的西雙版納、德宏兩個自治州及金沙江、紅河沿岸的38個縣(市)。西雙版納有藥材種類1776種,其中植物藥材1715種,動物藥材47種,礦物藥14種,植物藥材有228科372屬1300多品種,常用植物藥1858種。
在政府的支持下,傣藥發展迅速。西雙版納州政府於1974年成立了西雙版納州民族醫藥調研辦公室,專門抽調醫藥衛生技術人員從事傣醫史籍,名老傣醫臨床單、驗、秘方以及傳統驗方的收集和生物藥資源調查工作。1979年成立民族醫藥研究所,1988年建立西雙版納州傣醫醫院,現設有門診急診科、傣醫醫療、傣醫傳統特色專科、外科(骨傷科)、婦產科、口腔五官科、醫技科、藥劑科、科研科等臨床科室,已成為國內傣醫藥的臨床醫療、科研、教學為一體的傣醫藥研究機構,同時也是我國傣醫藥的研究與發展的重要基地。在傣醫前輩岩侖帶領下,傣醫院出現了一批傣醫藥專家。經過他們對傣醫資料的蒐集、整理和研究,收集了傣醫藥傳統聖書200多部,出版了《西雙版納傣藥志》(1~4集)、《傣醫傳統方藥志》、《傣醫診斷學》、《傣藥學》、《檔哈雅》(1~2集)、《中國傣醫藥彩色圖譜》、《傣醫動物學》、《傣醫四塔五蘊理論研究》等20餘部傣醫藥書籍。
傣醫研究者還從理論整理逐漸向傣醫傳統經方、驗方、單秘方的臨床篩選和療效觀察、劑型的初步改革、抑菌試驗、急毒試驗等方面研究發展。西雙版納傣醫醫院從7000多個傣醫藥驗方中篩選了100多個處方進行臨床療效的進一步觀察、標準擬定、劑型改革及相關的一些理化研究,研製生產了10多個劑型。截至2005年,有43個傣藥製劑獲得雲南省醫院製劑生產批准文號。與此同時,傣醫藥研究人員正在努力加快傣藥規範標準的制定。2005年5月,成立西雙版納傣藥標準研究領導小組,啟動了傣藥材標準研究工作,經過篩選,第一批確定了16個常用傣藥為研究品種。截至2008年,共組織申報24個傣藥國家藥材標準。2007年2月,西雙版納州組織研究的首批16個品種傣藥材標準通過雲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評審,並正式頒布。
隨著傣藥研發的不斷推進,傣藥以其良好的療效受到了廣泛歡迎。傣藥產生與其他民族藥一樣,大致可以分為兩類:醫院製劑和企業生產。截至2007年,已獲得國家藥品標準的傣成藥共有38個品種,現已投放市場。
傣藥生產的總體狀況是:大部分生產及使用在傣醫院內進行,這些製劑中有的尚未通過藥監部門審核通過,但是允許其在醫院內部生產和使用;傣藥生產企業數量不多,規模也不大,相比較醫院製劑,傣藥生產企業生產規範,產品經過GMP質量標準認證,可以在藥店和醫院進行銷售和使用,但市場占有率很低,影響範圍也很小;傣藥缺乏行銷平台和明顯特徵,企業自身開拓市場的能力有限、盈利很少。
存在問題
項目組認為,雖然在傣醫前輩和專家的努力下,傣醫藥正在逐漸發展進步,但是大多數傣藥產品還只是停留在醫院製劑的水平上,獲準上市的屈指可數,很多都還處於原生態。傣醫藥的發展,仍然面臨研究條件落後、藥材供應不足、相關質量標準缺乏等問題。
全國只有西雙版納州民族醫藥研究所一所專職的傣藥研究機構,其他的兼職機構全國不超過5家。這些研究機構基礎配備很差,實施條件十分簡陋,傣藥的許多基礎研究難以完成,甚至臨床前研究階段也無法完成,申報新藥更是不可能。在這種條件下,新產品的開發、老產品藥效的提高面臨很大困難,對製劑生產工藝、處方功效主治等方面的研究也沒有保障,傣藥的發展壯大和產業化在根本上缺乏技術支撐。
其次,藥材供應不足也是傣藥發展面臨的諸多問題之一。傣藥的原材料主要以野生採集為主。全國還沒有一個上規模的傣藥種植基地,只有西雙版納州的一些企業為解決原料供應而投資的小型基地。
相關質量標準缺乏也是制約傣藥發展的因素之一。當前,國內四大民族醫藥學體系中,只有傣藥沒有頒布標準。傣藥至今尚無藥品標準專冊,只是零星分散在藥典、地標升國標的品種之中。國家藥典里,傣藥也只記載了一個錫生藤,其他常用的400多種藥材都沒有進入藥典。因此,企業在製造傣藥時,只能按新藥材進行重新申請,國家規定,申報新藥必須提供“藥材來源及鑑定依據”,藥材的鑑定依據為法定標準。如使用了無法定標準的“藥材”,即被理解為“新發現的藥材”。而根據《藥品註冊管理辦法》的規定,要對“新發現的藥材”的質量標準、安全性、有效性進行大量的研究與評價。巨大的資金投入和漫長的研究評價周期,使得許多企業都不願意研發、生產傣藥。
此外,製劑及生產工藝的落後也阻礙了傣藥的發展。多數傣藥還像過去一樣,把藥材搗爛後直接使用,有些藥方僅限於民間代代相傳。因為沒有引進現代科學的新技術、新方法,不能實現產業化,傣藥難以大規模運用於臨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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