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姑娘】也稱“偷婚”。傣語為“納少奔”。多發生在雲南德宏傣族地區。一般是男女青年相愛,而女方父母不同意時,相愛的一對年輕人相互商量後,姑娘背著父母,趁黑夜跟著小伙子逃到公婆或親戚家,隨身帶走個人財物,交給男方,以示愛情的堅貞。偷婚的男女無論到哪家,都會受到熱情款待。但逃到公婆家,只能和男方的姊妹、母親或親成同宿。姑娘一經逃走,就表示男女雙方結婚的意志堅定,社會上也認為“生米已煮成了熟飯”,不能再拆散。離家的第:天,男方便要請村中老人,或由男方父母去看望女方父母,代兒女“講情認錯”,使女方父母精神上得到安慰,在民眾中有“臉面”。女方父母也只好同意這門婚事。並擇吉日成婚。但“偷婚”只能一次成功。否則不但偷不成,別人還會笑話。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偷姑娘
- 別名:偷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