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因論

偶因論是笛卡爾學派的主要觀點之一。偶因論與平行論(parallelism)有關,笛卡爾派認為心智和身體是互相分離,彼此是平行的。每當心智的思考與身體的動作碰巧同時發生時,表面上看似在相互作用,但實際上是由上帝控制的,是上帝在我們心目中造成這種觀念的偶然的原因。這種觀點是對因果觀念批評的開端,在休謨的懷疑主義中達到了頂峰。也就是休謨的疑問:精神上的原因怎能產生肉體上的影響,或肉體上的原因怎能產生精神上的影響?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偶因論
  • 代表者:阿爾諾德.格林克斯
  • 類別:理論
  • 相關理論:平行論
代表人物,定義,

代表人物

阿爾諾德.格林克斯,著有《農神節》、《邏輯學》、《真正的物理學》等書;尼古拉.馬勒伯朗士,著有《關於真理的研究》、《論道德》、《論對上帝的愛》等書。

定義

與哲學的偶因論不同,文化比較理論中的偶因論是指導致中西文化差異出現的原因完全是偶然的,或多種偶然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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