偵查心理謀略,是指刑事偵查人員運用心理學原理偵破案件,揭露犯罪嫌疑人的計謀和策略。偵查心理學的研究內容之一。主要有:(1)加強刺激,促使犯罪嫌疑人的情緒、行為反常,在無意中自我暴露。(2)減輕犯罪嫌疑人心理壓力,使之解除心理戒備而自我暴露。對證據不足的犯罪嫌疑人,可故意製造案件難破、撤走破案人員的假象,以減輕其心理壓力,解除其心理戒備,使之產生盲目的自我安全感而自我暴露。(3)創設情境,造成錯覺,誘其上鉤。有意創設與案件有關的情境,誘使犯罪嫌疑人自我暴露。(4)利用矛盾。分化瓦解。在團伙犯罪中,犯罪嫌疑人既有利益一致、共同對抗司法機關的一面,而在分擔罪責時,又有利益矛盾、相互推諉的一面,可針對其心理特點,利用其間矛盾,選擇薄弱環節,打開缺口,以破獲全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偵查心理謀略
- 屬性:心理學術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