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 年在荷蘭舉行的健康建築國際年會上,健康建築被定義為: “一種體現在住宅室內和住區的居住環境的方式,不僅包括物理測量值,如溫度、通風換氣效率、噪音、照度、空氣品質等,還需包括主觀性心理因素,如平面和空間布局、環境色調、私密保護、視野景觀、材料選擇等,另外加上工作滿意度、人際關係等。WELL 標準是一個基於性能的評價系統,它測量、認證和監測空氣、水、營養、光線、健康、舒適和精神等影響人類健康和福祉的建築環境特徵。我國於2017年1月發布並實施了《健康建築評價標準 T/ASC 02-2016》。
基本介紹
定義,背景,研究進展,WELL標準,空氣,水,營養,光線,健身,舒適,精神,健康建築評價標準 T/ASC 02-2016,評價標準,
定義
世界衛生組織曾在 20 世紀 90 年代提出了健康建築的概念以及健康住宅的 15 項標準,健康建築除了無有害的建築材料外,還應在全壽命周期內促進居住者的健康舒適與工作效率。提出“健康住宅”就是指“能使居住者在身體上、精神上、社會上完全處於良好狀態的住宅。”
2000 年在荷蘭舉行的健康建築國際年會上,健康建築被定義為: “一種體現在住宅室內和住區的居住環境的方式,不僅包括物理測量值,如溫度、通風換氣效率、噪音、照度、空氣品質等,還需包括主觀性心理因素,如平面和空間布局、環境色調、私密保護、視野景觀、材料選擇等,另外加上工作滿意度、人際關係等。
背景
從公元前一世紀古羅馬建築師維特魯威提出“實用、堅固、美觀”的建築三要素,到2016年3月國務院發文確立“適用、經濟、綠色、美觀”的建築八字方針,可以發現,儘管跨越了2000餘年,但對於建築的基本要求並未發生實質性的改變。只是由於建築技術的大幅度進步,我們對於一些基本的結構安全已無需過多擔心,不再拘泥於微觀層面的技術細節,轉而思考巨觀上的一些策略。
一些學者認為,人類對建築的需求,經歷了掩蔽所→舒適建築→健康建築→綠色建築這樣四個階段。當然,由於定義或標準不清的緣故,也出現過很多其他的名詞。20世紀70年代,因人類過度追求舒適造成的能源危機讓人們對地球、環境及健康的重要性有了深刻認識,20世紀90年代開始西方已開發國家對健康建築有了深入的研究和實踐。隨著生活、居住環境健康安全性問題不斷出現,由空間環境引起的負面問題日益上升,居住與健康已逐漸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這一時期提出的“可持續建築”,其核心理念是指在有效利用資源和遵守生態原則的基礎上,循環利用能源和自然資源,通過優良的選址、設計、施工、操作、維護等措施,最大限度地發揮建築物的功用,儘量減少並最終消除建築物對人類健康和環境的消極影響。
研究進展
研究進展人類對於健康建築的關注,始於量大面廣的居住建築。國際上對於“居住與健康”的討論由來已久,從1939年的《雅典憲章》提出現代城市應解決好居住、工作、交通等問題開始,到1981年的《華沙宣言》指出建築學應進入環境健康時代,建築界開始將研究的目光轉移到“居住與健康”上。
J·拉烏洛克在80年代中期完成了著述《蓋婭:地球生命的新視點》(Gaia:A New Look at Life on Earth),推進了蓋婭運動。蓋婭是古希臘神話中的大地女神,蓋婭式的建築是舒適和健康的場所,蓋婭住區憲章提出設計三原則:為星球和諧而設計、為精神平和而設計、為身體健康而設計。
為了應對20世紀70年代能源危機而採取的一些建築節能措施,如增強建築的保溫與氣密性等,終於在90年代開始顯現其弊端。病態建築綜合症大量爆發,室內空氣品質(Indoor Air Quality,IAQ)及健康建築成為研究熱點。這一時期的健康建築主要關注各類建築材料釋放的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VOC)對人類健康的影響。
到20世紀90年代中期已經廣泛開展了居住與健康的研究工作,在國際上建築與可持續發展課題中健康是最為核心性的研究內容之一。世界衛生組織提出的“健康住宅-健康城市”的研究實踐己成為國際社會的基本共識。為了解決居住健康問題,美國於1992年設立了國家健康住宅中心。日本在這一時期也推行了健康住宅,日本建設省出版了《健康住宅宣言》和《環境共生住宅》指導住宅的建設與技術開發。瑞典、丹麥、芬蘭、冰島、挪威等北歐國家在建材方面制定了嚴格的標準,實施了統一的北歐環境標誌,包括住宅在內的環保產品都須經過專項認證。
進入 21 世紀後,綠色建築得到了蓬勃發展,綠色建築評價標準如英國的BREEAM、美國的LEED、日本的 CASBEE 和德國的 DGNB 逐步為大家所熟悉,中國也在 2006 年發布了綠色建築三星評價標準。對於綠色建築與健康建築的關係大家也有不同的理解。
WELL標準
WELL 標準是一個基於性能的評價系統,它測量、認證和監測空氣、水、營養、光線、健康、舒適和精神等影響人類健康和福祉的建築環境特徵。WELL標準是由國際 WELL 建築研究所 ( InternationalWELL Building Institute,以下簡稱 IWBI) 制定推出的,世界上第一部體系較為完整、專門針對於人體健康所提出的建築認證與評價標準。
WELL V1. 0 版於 2014 年 10 月發布,隨後每年都在進行細微的調整更新,以下基於 2016 年 5 月的WELL V1 版進行介紹。WELL V1. 0 版主要適用於商業和機構建築,可套用於以下 3 種建築工程項目類型:
a) 新建建築和既有建築;
b) 新建和既有的室內裝修;
c) 核心與外殼開發( 即以後由租戶自行完成二次裝修) 。
此外,針對其他項目類型,如多戶住宅、零售店和餐廳、體育設施和會議中心、學校和醫療保健設施等,評價標準將通過試用、依次修訂完善後逐步覆蓋。
空氣
空氣對人體健康的重要性不言而喻。WELL 標準中空氣類別設定有評價指標 29 項,細則 69 條。包括建築所採用的空氣品質標準、管理條例、材料和設備的使用限制、施工中有利於空氣品質的管理措施、用戶的可調節性、維護管理的便利性及相關措施、空氣品質的監測與記錄等,是評價內容最多的類別。全球範圍內,由於交通運輸、施工、燃燒和顆粒物等引起的污染,導致室外空氣品質不斷惡化並影響到室內。人們對空氣污染物所產生的反應有著較大的差異,室內空氣品質不良可能會降低工作效率,或引發病態建築綜合症。空氣類別標準通過降低或最大限度減少室內空氣污染源,要求提供最優室內空氣品質來保障住戶的健康,以此推動清潔空氣計畫。
水
主要是指飲用水的水質,清潔的飲用水是達到最佳健康狀況的先決條件。WELL標準中本類別設定有評價指標8項,細則19條。包括基本水質指標、各種污染物、消毒劑等的殘留物、水質的定期檢測與保存、水質處理、建築內飲用水獲取、飲水機的維護等。成年人每日應攝取約2.5~3.5L水(來自所有來源,包括飲用水、其他飲料和食物)。飲用水污染是一個重要的公共衛生問題。另外,各種用途的自來水若採用相同的質量標準,這會造成一定程度的水資源浪費,WELL標準力求在考慮不同用途的情況下保護水資源,同時提升其質量以保護人類健康。
營養
本標準主要目的在於促進供應新鮮、健康的食品,限制不健康的成分,並鼓勵更好的飲食習慣和飲食文化。WELL標準中營養類別設定有評價指標15項,細則25條。包括食品生產及儲存的要求、原材料與營養信息的標註、水果與蔬菜的種類及推廣、食品製備材料、就餐環境與食量的限制等。除了缺乏體育活動以外,不良飲食習慣也是造成人體肥胖的主要因素,還可導致其他有害健康的結果。各種社會、經濟、心理和環境因素都可能影響個人的飲食行為,建築環境就是其中之一。如與銷售新鮮水果蔬菜的雜貨店等場所的距離、農貿市場的交通便利性、在餐館等場所增加健康食品的供應、減少不健康食品的行銷、提供食品的營養信息及眾多其他策略都可以對我們的食品選擇和整體飲食方式產生影響。WELL建築標準認可這一點,並力求在建築環境內實施引導策略,這些策略有助於人們獲得健康的食品種類,使人們能夠做出更明智的飲食選擇,並獲得更好的健康和福祉。
光線
針對光線的WELL建築標準提供了照明指南,旨在儘量減少對身體晝夜節律系統的干擾、提高工作效率、幫助獲得良好的睡眠質量,並根據需要提供相應的視敏度。WELL標準中光線類別設定有評價指標11項,細則18條。包括視覺照明設計、晝夜節律採光設計、燈具及日光的眩光控制、表面設計與色彩質量、自動化遮陽與調光控制、日照權的確保、窗戶的尺寸與透光率等。除了影響視覺以外,光線還會以非視覺方式(即人體的晝夜節律)影響人體。這對於某些難以接觸自然光線的特定人群(如夜班工人)具有較大的意義。這些標準可確保在執行各種任務時獲得良好的視敏度,以避免視覺疲勞並最大限度地減少工作效率下降和不適。
健身
健身即能夠充滿活力地開展日常工作並保持一定的警覺性,不會過度疲勞,而且能精力十足地享受業餘時間的活動,並及時回響緊急情況。WELL 建築標準認可一切能在建築環境中實施的體育鍛鍊促進方針和策略,鼓勵體育鍛鍊和減少久坐行為等方式,推動將體育鍛鍊融入日常生活中。健身類別設定有評價指標 8 項,細則 17 條。包括運動激勵硬體與措施、健身機會與器材、建築內外的體育鍛鍊空間、行人便利設施、腳踏車存放與淋浴設施等。
缺乏體育鍛鍊是現代公眾健康面臨的最大威脅之一。現代化的交通、省時省力的便利設施和久坐不動的工作看似為我們營造了便捷舒適的環境,但是成千上萬的人們長時間處於這種狀態下,逐漸變得懈怠而疏於鍛鍊。影響體育鍛鍊水平的一個已知因素是建築環境。步行可達的社區距離、方便快捷的公共運輸、動態運輸、鄰近工作場所和住家的體育鍛鍊設施、建築物中的無障礙樓梯、可移動的家具和其他許多因素都會影響個人的體育鍛鍊水平。鑒於我們有 90% 的時間都是在建築環境內度過,在城市規劃和建築設計方面應鼓勵更多增進體育鍛鍊和消除久坐的設計方案,以促進更積極的生活方式。
舒適
針對舒適的 WELL 標準確立了一些要求,旨在營造無干擾、高效且舒適的建成環境。舒適類別設定有評價指標 12 項,細則 22 條。包括無障礙設計、人體工學設計、噪聲控制及隔聲措施、背景音樂及混響時間、異味控制、熱舒適及工位調節、輻射冷暖系統等。主要目的在於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提高工作效率。為了追求這一願景,WELL 標準側重於大幅減少最常見的造成生理干擾、注意力分散的因素,主要關注聲環境、熱環境和嗅覺的舒適,結合人體工學設計,以期避免肌肉疲勞或損傷,提高個人舒適感、工作效率和健康水平。
精神
WELL 標準中精神類別主要強調心理和情感健康,設定有評價指標 17 項,細則 35 條。包括親近自然的工作環境、空間及隱私管理、健康睡眠及差旅方針、家庭支持、自我健康監控、心理及壓力疏導、慈善支持、組織的公正與透明、良好的空間與氛圍、裝修及家具材料的信息公開、室內環境品質的定期檢查等。本類別內容之多僅次於空氣。儘管心理和身體健康通常在概念上分屬不同的領域,但是我們的心理和身體之間的聯繫密不可分,精神疾病與生理疾病之間有著不可避免的關聯。因為精神狀態在個人的整體衛生和健康中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能夠維持健康精神狀態的良好環境,對心理和生理兩方面都具有顯著的積極影響。WELL 標準認可一切能對情緒、睡眠、壓力水平和心理狀態產生正面影響,從而實現並促進所有住戶衛生和健康的建築環境特徵和工作場所政策。
健康建築評價標準 T/ASC 02-2016
1 總 則
1.0.1 為提高人民健康水平,貫徹健康中國戰略部署,推進健康中國建設,實現建築健康性能提升,規範健康建築評價,制定本標準。
1.0.2 本標準適用於民用建築健康性能的評價。
1.0.3 健康建築評價應遵循多學科融合性的原則,對建築的空氣、水、舒適、健身、人文、服務等指標進行綜合評價。
1.0.4 健康建築的評價除應符合本標準的規定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2 術 語
2.0.1 健康建築 healthy building
在滿足建築功能的基礎上,為建築使用者提供更加健康的環境、設施和服務,促進建築使用者身心健康、實現健康性能提升的建築。
在滿足建築功能的基礎上,為建築使用者提供更加健康的環境、設施和服務,促進建築使用者身心健康、實現健康性能提升的建築。
2.0.2 可吸入顆粒物(PM10) inhalable particulate matter
懸浮在空氣中,空氣動力學當量直徑小於或等於10.0μm的顆粒物。
懸浮在空氣中,空氣動力學當量直徑小於或等於10.0μm的顆粒物。
2.0.3 細顆粒物(PM2.5) fine particulate matter
懸浮在空氣中,空氣動力學當量直徑小於或等於2.5μm的顆粒物。
懸浮在空氣中,空氣動力學當量直徑小於或等於2.5μm的顆粒物。
2.0.4 揮發性有機物(VOCs)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在20℃條件下,蒸氣壓大於或等於0.01kPa,或者特定適用條件下具有相應揮發性的全部有機化合物。
在20℃條件下,蒸氣壓大於或等於0.01kPa,或者特定適用條件下具有相應揮發性的全部有機化合物。
2.0.5 總揮發性有機物(TVOC) total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用氣相色譜非極性柱進行分析,保留時間在正已烷和正十六烷之間的揮發性有機物總稱。
用氣相色譜非極性柱進行分析,保留時間在正已烷和正十六烷之間的揮發性有機物總稱。
2.0.6 新風系統 fresh air system
為滿足衛生要求、彌補排風或維持空調房間正壓而向房間供應經處理的室外空氣的系統。
為滿足衛生要求、彌補排風或維持空調房間正壓而向房間供應經處理的室外空氣的系統。
2.0.7 室內空氣品質表觀指數 indoor air quality apparent in-dex
定量描述室內空氣品質狀況的無量綱指數。
定量描述室內空氣品質狀況的無量綱指數。
2.0.8 直飲水 fine drinking water
原水經深度淨化處理達到標準後,供給建築使用者直接飲用的水。
原水經深度淨化處理達到標準後,供給建築使用者直接飲用的水。
2.0.9 生理等效照度 physiological equivalent illuminance
根據輻照度對於人的非視覺系統的作用而導出的光度量。
2.0.10 人體工程學 ergonomics
使工具或設施儘量適合人體的構造、尺度和自然形態,從而儘量減少長期使用造成疲勞或損傷的科學。
使工具或設施儘量適合人體的構造、尺度和自然形態,從而儘量減少長期使用造成疲勞或損傷的科學。
2.0.11 心理健康 mental health
個人能夠認識到自己的潛力、能夠應對正常的生活壓力、能夠有成效地從事工作、有幸福感的狀態。
個人能夠認識到自己的潛力、能夠應對正常的生活壓力、能夠有成效地從事工作、有幸福感的狀態。
3 基本規定
3.1.1 健康建築的評價應以全裝修的建築群、單棟建築或建築內區域為評價對象。評價單棟建築或建築內區域時,凡涉及系統性、整體性的指標,應基於該棟建築所屬工程項目的總體進行評價。
3.1.2 申請評價的項目應滿足綠色建築的要求。
3.1.3 健康建築的評價分為設計評價和運行評價。設計評價應在施工圖審查完成之後進行,運行評價應在建築通過竣工驗收並投入使用一年後進行。
3.1.4 申請評價方應對建築進行技術分析,合理確定設計方案,採用促進人們身心健康的技術、產品、材料、設備、設施和服務,對建築的設計和使用進行全過程控制,並提交相應報告、檔案。
3.1.5 評價機構應按本標準的有關要求,對申請評價方提交的報告、檔案進行審查,出具評價報告,確定等級。對申請運行評價的建築,應進行現場考察。
評價標準
20世紀90年代,隨著我國住宅商品化的蓬勃發展,健康建築(住宅)的研究應運而生。早在1999年,國家住宅工程中心就聯合建築學、生理學、衛生學、醫學、體育學和社會學、心理學等方面的專家就居住與健康問題開展研究工作。2002年,又啟動了以住宅小區為載體的健康住宅建設試點與示範工程,以檢驗和轉化健康住宅研究成果,在我國41個城市實施了57個健康住宅建設試點項目,並有15個項目通過竣工驗收成為健康住宅示範工程。近20年中,我國相繼發布了一系列健康建築(住宅)標準等相關成果,見表。
《住宅健康性能評價標準》(徵求意見稿)則考慮了與我國綠色建築評價標準的一致性,如控制項和優選項的綜合評價方法、三星等級設定等等。評價類別則簡化為7類,見下表。該標準聚焦了居住者的健康需求,進一步明確了安全、便利、舒適、綠色、健康之間的關係,形成可感知、可體驗、可測量和可驗證的健康住宅認證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