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二氯乙烯又叫作偏二氯乙烯 分子式: C2H2Cl2 分子量: 96.94。短時間接觸低濃度,眼及咽喉部燒灼感;濃度增高,有眩暈、噁心、嘔吐甚至酩酊狀;吸入高濃度還可致死。可致角膜損傷及皮膚灼傷。慢性影響:長期接觸,除黏膜刺激症狀外,常伴有神經衰弱綜合徵。 極度易燃,具強刺激性。
2017年10月27日,世界衛生組織國際癌症研究機構公布的致癌物清單初步整理參考,偏二氯乙烯在2B類致癌物清單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過氯乙烯
- 英文名:Vinylidene chloride
- 別稱:1,1-二氯乙烯; 氯化亞乙烯
- 化學式:C2H2Cl2;CH2CCl2
- 分子量:96.94
- CAS登錄號:75-35-4
- 熔點:-122℃
- 沸點:31.2-31.7℃
- 密度:相對密度(水=1)1.21
- 外觀:無色液體
- 閃點:-25℃
- 套用:用於制合成纖維等
- 安全性描述:S16/S29/S7
對環境的影響:,健康危害,毒理學資料及環境行為,實驗室監測方法,環境標準,急救措施,消防措施,應急處理,操作儲存,個體防護,理化特性,反應活性,生物特性,廢棄處置,運輸信息,法規信息,物質毒性,
對環境的影響:
健康危害
侵入途徑:吸入、食入、經皮吸收。
健康危害:主要影響中樞神經系統,並有眼及上呼吸道刺激症狀。
急性中毒:短時間接觸低濃度,眼及咽喉部燒灼感;濃度增高,有眩暈、噁心、嘔吐甚至酩酊狀;吸入高濃度還可致死。可致角膜損傷及皮膚灼傷。
慢性影響:長期接觸,除黏膜刺激症狀外,常伴有神經衰弱綜合徵。
健康危害:主要影響中樞神經系統,並有眼及上呼吸道刺激症狀。
急性中毒:短時間接觸低濃度,眼及咽喉部燒灼感;濃度增高,有眩暈、噁心、嘔吐甚至酩酊狀;吸入高濃度還可致死。可致角膜損傷及皮膚灼傷。
慢性影響:長期接觸,除黏膜刺激症狀外,常伴有神經衰弱綜合徵。
毒理學資料及環境行為
毒性:對動物和人有致瘤作用。以吸入最為危險。
急性毒性:LD50200mg/kg(大鼠經口);LC5025210mg/m,4小時(大鼠吸入);人吸入<5ppm,肝功能略有影響。
亞急性和慢性毒性:動物接觸0.397g/m和0.199g/m,8小時/天,5天/周,數月後出現肝腎損害。接觸低於0.099g/m,出現輕度肝腎病變。
致突變性:微生物致突變:鼠傷寒沙門氏菌5pph。DNA損傷:大鼠吸入10ppm。
致癌性:IARC致癌性評論:動物陽性,人類無可靠數據。大鼠吸入55ppm×6小時/日×12月,肝血管肉瘤。
致畸性:大鼠吸入200ppm(妊娠)致畸胎作用。
危險特性:易燃,其蒸氣與空氣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熱能引起燃燒爆炸。受高熱分解產生有毒的腐蝕性煙氣。與氧化劑接觸會猛烈反應。其蒸氣比空氣重,能在較低處擴散到相當遠的地方,遇明火會引著回燃。
燃燒(分解)產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氯化氫、光氣。
實驗室監測方法
監測方法 | 來源 | 類別 |
吹掃捕集-氣相色譜法 | 中國環境監測總站 | 水質 |
氣相色譜法 | 《水和廢水標準檢驗法》第19版譯文,江蘇省環境監測中心 | 水質 |
氣相色譜法 | 《固體廢棄物試驗與分析評價手冊》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等譯 | 固體廢棄物 |
色譜/質譜法 | 美國EPA524.2方法 | 水質 |
環境標準
前蘇聯 | 車間空氣中有害物質的最高容許濃度 | 50mg/m |
中國(GHZB1-1999) | 地面水環境質量標準(I、II、III類水域特定值) | 0.007mg/L |
日本(1993) | 環境標準 | 地面水:0.002mg/L 廢水:0.02mg/L 土壤浸出液:0.02mg/L |
嗅覺閾濃度 | 500ppm |
急救措施
皮膚接觸:立即脫去污染的衣著,用大量流動清水沖洗至少15分鐘。就醫。
眼睛接觸:立即提起眼瞼,用大量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徹底沖洗至少15分鐘。就醫。
吸入: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如呼吸困難,如出現呼吸困難應立即就醫處治。
食入:如誤服入口應立即就醫處治。
消防措施
危險特性:易燃,其蒸氣與空氣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熱能引起燃燒爆炸。受高熱分解產生有毒的腐蝕性煙氣。與氧化劑接觸猛烈反應。其蒸氣比空氣重,能在較低處擴散到相當遠的地方,遇火源會著火回燃。
有害燃燒產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氯化氫、光氣。
滅火方法:立即對盛裝容器噴水冷卻,訊速移出著火場所至安全區域。噴水保持火場容器冷卻,直至滅火結束。處在火場中的容器若已變色或從安全泄壓裝置中產生聲音,必須馬上撤離。滅火劑:霧狀水、泡沫、乾粉、二氧化碳、砂土。用水滅火無效。
應急處理
應急處理:迅速撤離泄漏污染區人員至安全區,立即切斷泄漏源,應急救治人員應佩戴安全防護用品用具,-----要對被污染場地、救治用品用具,清洗廢水進行無害化處理至達到環保要求。嚴格限制出入。切斷火源。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自給正壓式呼吸器,穿防靜電工作服。儘可能切斷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溝等限制性空間。
小量泄漏: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吸附或吸收。也可以用不燃性分散劑製成的乳液刷洗,洗液稀釋後放入廢水系統。大量泄漏:構築圍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蓋,降低蒸氣災害。用防爆泵轉移至槽車或專用收集器內,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
操作儲存
操作注意事項:密閉操作,局部排風。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建議操作人員佩戴過濾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穿防靜電工作服,戴橡膠耐油手套。遠離火種、熱源,工作場所嚴禁吸菸。使用防爆型的通風系統和設備。防止蒸氣泄漏到工作場所空氣中。避免與氧化劑、酸類、鹼類接觸。灌裝時應控制流速,且有接地裝置,防止靜電積聚。搬運時要輕裝輕卸,防止包裝及容器損壞。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應急處理設備。倒空的容器可能殘留有害物。
儲存注意事項:儲存於陰涼、通風的庫房。遠離火種、熱源。庫溫不宜超過30℃。包裝要求密封,不可與空氣接觸。應與氧化劑、酸類、鹼類分開存放,切忌混儲。不宜久存,以免變質。採用防爆型照明、通風設施。禁止使用易產生火花的機械設備和工具。儲區應備有泄漏應急處理設備和合適的收容材料。
個體防護
中國MAC(mg/m3):未制定標準
前蘇聯MAC(mg/m3):50
TLVTN:ACGIH 5ppm,20mg/m3
TLVWN:ACGIH 20ppm,79mg/m3
監測方法:
工程控制:密閉操作,局部排風。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設備。
呼吸系統防護:空氣中濃度超標時,應該佩戴過濾式防毒面具(半面罩)。緊急事態搶救或撤離時,佩戴隔離式呼吸器。
眼睛防護: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
身體防護:穿防靜電工作服。
手防護:戴橡膠耐油手套。
其他防護:工作現場禁止吸菸、進食和飲水。工作完畢,淋浴更衣。注意個人清潔衛生。
理化特性
主要成分:純品
外觀與性狀:無色液體,帶有不愉快氣味。
pH:
熔點(℃):-122.6
沸點(℃):31.6
相對密度(水=1):1.21
相對蒸氣密度(空氣=1):3.4
飽和蒸氣壓(kPa):65.98(20℃)
燃燒熱(kJ/mol):1094.9
臨界溫度(℃):220.8
臨界壓力(MPa):5.21
辛醇/水分配係數的對數值:2.13
閃點(℃):-28
引燃溫度(℃):530
爆炸上限%(V/V):15.0
爆炸下限%(V/V):6.5
溶解性:不溶於水。
主要用途:用作輔聚劑、粘合劑和用於有機合成。
反應活性
禁配物:強氧化劑、酸類、鹼類。
避免接觸的條件:受熱、光照。
生物特性
生態毒理毒性:
非生物降解性:
生物富集或生物積累性:
廢棄處置
用焚燒法處置。與燃料混合後,再焚燒。焚燒爐排出的鹵化氫通過酸洗滌器除去。
運輸信息
危險貨物編號:32040
UN編號:1303
包裝標誌:
包裝類別:O51
包裝方法:小開口鋼桶;安瓿瓶外普通木箱;螺紋口玻璃瓶、鐵蓋壓口玻璃瓶、塑膠瓶或金屬桶(罐)外普通木箱。
運輸注意事項:鐵路運輸時應嚴格按照鐵道部《危險貨物運輸規則》中的危險貨物配裝表進行配裝。運輸時運輸車輛應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應急處理設備。夏季最好早晚運輸。運輸時所用的槽(罐)車應有接地鏈,槽內可設孔隔板以減少震蕩產生靜電。嚴禁與氧化劑、酸類、鹼類、食用化學品等混裝混運。運輸途中應防曝曬、雨淋,防高溫。中途停留時應遠離火種、熱源、高溫區。裝運該物品的車輛排氣管必須配備阻火裝置,禁止使用易產生火花的機械設備和工具裝卸。公路運輸時要按規定路線行駛,勿在居民區和人口稠密區停留。鐵路運輸時要禁止溜放。嚴禁用木船、水泥船散裝運輸。
法規信息
法規信息 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 (1987年2月17日國務院發布),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化勞發[1992] 677號),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規定 ([1996]勞部發423號)等法規,針對化學危險品的安全使用、生產、儲存、運輸、裝卸等方面均作了相應規定;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誌 (GB 13690-92)將該物質劃為第3.2 類中閃點易燃液體。
物質毒性
編號 | 毒性類型 | 測試方法 | 測試對象 | 使用劑量 | 毒性作用 |
---|---|---|---|---|---|
1 | 急性毒性 | 吸入 | 人類 | 25 ppm | 1.行為毒性——全身麻醉 2.肝毒性——其他變化 3.腎、輸尿管和膀胱毒性——其他變化 |
2 | 急性毒性 | 口服 | 大鼠 | 200 mg/kg | 詳細作用沒有報告除致死劑量以外的其他值 |
3 | 急性毒性 | 吸入 | 大鼠 | 6350 ppm/4H | 1.行為毒性——昏迷 |
4 | 急性毒性 | 口服 | 小鼠 | 194 mg/kg | 詳細作用沒有報告除致死劑量以外的其他值 |
5 | 急性毒性 | 口服 | 狗 | 5750 mg/kg | 詳細作用沒有報告除致死劑量以外的其他值 |
6 | 急性毒性 | 靜脈注射 | 狗 | 225 mg/kg | 詳細作用沒有報告除致死劑量以外的其他值 |
7 | 急性毒性 | 皮膚表面 | 兔 | >2426 mg/kg | 詳細作用沒有報告除致死劑量以外的其他值 |
8 | 急性毒性 | 皮下注射 | 兔 | 3700 mg/kg | 詳細作用沒有報告除致死劑量以外的其他值 |
9 | 慢性毒性 | 口服 | 大鼠 | 1300 mg/kg/4W-I | 1.肝毒性——其他變化 2.生化毒性——抑制或誘導酶 3.生化毒性——出現腎性胺基酸尿 |
10 | 慢性毒性 | 口服 | 大鼠 | 7 mg/kg/14D-I | 1.肝毒性——肝炎 (肝細胞壞死),擴散 2.血液毒性——出血 3.慢性病相關毒性——死亡 |
11 | 慢性毒性 | 吸入 | 大鼠 | 189 mg/m3/90D-C | 1.肝毒性——肝豆狀核變性 2.腎、輸尿管和膀胱毒性——腎小管發生變化 (包括急性腎功能衰竭,急性腎小管壞死) 3.生化毒性——抑制或誘導磷酸酶 |
12 | 慢性毒性 | 口服 | 小鼠 | 7 mg/kg/14D-I | 1.肺部、胸部或者呼吸毒性——刺激呼吸道 2.肝毒性——肝炎 (肝細胞壞死),擴散 3.慢性病相關毒性——死亡 |
13 | 慢性毒性 | 口服 | 小鼠 | 6500 mg/kg/13W-I | 1.肝毒性——肝豆狀核變性 2.肝毒性——其他變化 3.慢性病相關毒性——死亡 |
14 | 慢性毒性 | 吸入 | 狗 | 189 mg/m3/90D-C | 1.肝毒性——肝炎 (肝細胞壞死),帶狀 2.肝毒性——肝豆狀核變性 3.營養和代謝系統毒性——體重下降或體重增加速率下降 |
15 | 慢性毒性 | 吸入 | 猴 | 189 mg/m3/90D-C | 1.肝毒性——肝豆狀核變性 2.營養和代謝系統毒性——體重下降或體重增加速率下降 3.慢性病相關毒性——死亡 |
16 | 慢性毒性 | 吸入 | 兔 | 101 mg/m3/90D-C | 1.營養和代謝系統毒性——體重下降或體重增加速率下降 |
17 | 慢性毒性 | 吸入 | 豚鼠 | 189 mg/m3/90D-C | 1.肝毒性——其他變化 2.生化毒性——抑制轉氨酶活性、改變了轉氨酶空間結構 3.慢性病相關毒性——死亡 |
18 | 突變毒性 | 鼠傷寒沙門氏菌 | 5 pph | ||
19 | 突變毒性 | 鼠傷寒沙門氏菌 | 3 pph/2H | ||
20 | 突變毒性 | 大腸埃希氏菌 | 2500 umol/L | ||
21 | 突變毒性 | 釀酒酵母 | 30 mmol/L | ||
22 | 突變毒性 | 釀酒酵母 | 30 mmol/L | ||
23 | 突變毒性 | 釀酒酵母 | 75 mmol/L | ||
24 | 突變毒性 | 釀酒酵母 | 50 mmol/L | ||
25 | 突變毒性 | 構巢麴黴 | 500 ppm | ||
26 | 突變毒性 | 吸入 | 大鼠 | 10 ppm | |
27 | 突變毒性 | 小鼠淋巴細胞 | 160 ppm/48H (持續) | ||
28 | 突變毒性 | 吸入 | 小鼠 | 50 ppm | |
29 | 突變毒性 | 吸入 | 小鼠 | 50 ppm | |
30 | 突變毒性 | 口服 | 小鼠 | 200 mg/kg | |
31 | 突變毒性 | 小鼠 釀酒酵母 | 400 mg/kg | ||
32 | 突變毒性 | 倉鼠肺 | 250 mg/L | ||
33 | 突變毒性 | 倉鼠肺 | 75 mg/L | ||
34 | 致癌性 | 吸入 | 大鼠 | 55 ppm/6H/52W-I | 1.致癌性——可能致癌(根據RTECS標準) 2.肝毒性——腫瘤 3.血液毒性——淋巴瘤,包括霍奇金病 |
35 | 致癌性 | 吸入 | 小鼠 | 25 ppm/4H/52W-I | 1.致癌性——致癌(根據RTECS標準) 2.腎、輸尿管和膀胱毒性——腎腫瘤 3.血液毒性——白血病 |
36 | 致癌性 | 皮膚表面 | 小鼠 | 4840 mg/kg | 1.致癌性——腫瘤(根據RTECS標準) 2.肺部、胸部或者呼吸毒性——腫瘤 3.皮膚和附屬檔案毒性——腫瘤 |
37 | 致癌性 | 吸入 | 大鼠 | 150 ppm/4H/52W-I | 1.致癌性——可能致癌(根據RTECS標準) 2.血液毒性——白血病 3.皮膚和附屬檔案毒性——腫瘤 |
38 | 致癌性 | 吸入 | 小鼠 | 55 ppm/6H/13W-I | 1.致癌性——可能致癌(根據RTECS標準) 2.肺部、胸部或者呼吸毒性——腫瘤 3.肝毒性——腫瘤 |
39 | 致癌性 | 吸入 | 小鼠 | 55 ppm/6H/52W-I | 1.致癌性——可能致癌(根據RTECS標準) 2.肝毒性——腫瘤 |
40 | 致癌性 | 吸入 | 大鼠 | 55 ppm/6H/52W-I | 1.致癌性——可能致癌(根據RTECS標準) 2.血液毒性——腫瘤 |
41 | 致癌性 | 吸入 | 大鼠 | 150 ppm/4H/52W-I | 1.致癌性——可能致癌(根據RTECS標準) 2.胃腸道毒性——腫瘤 3.肝毒性——腫瘤 |
42 | 致癌性 | 吸入 | 大鼠 | 55 ppm/6H/28W-I | 1.致癌性——可能致癌(根據RTECS標準) 2.肝毒性——腫瘤 3.皮膚和附屬檔案毒性——腫瘤 |
43 | 生殖毒性 | 口服 | 大鼠 | 200 mg/kg,雌性受孕 6-15 天后 | 1.生殖毒性——影響生育能力 2.生殖毒性——胎兒毒性(如胎兒發育不良,但不至死亡) |
44 | 生殖毒性 | 吸入 | 大鼠 | 80 ppm/7H,雌性受孕 6-15 天后 | 1.生殖毒性——肌肉骨骼系統發育異常 |
45 | 生殖毒性 | 吸入 | 大鼠 | 55 ppm/6H,雌性受孕 55 天前 | 1.生殖毒性——雌性生育能力下降 |
46 | 生殖毒性 | 吸入 | 兔 | 160 ppm/7H,雌性受孕 6-15 天后 | 1.生殖毒性——植入後死亡率增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