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餘額審計

以“假餘額”作弊的手法是指既不通過編制記賬憑證,也不記載賬戶,而是很隱蔽的利用某一個賬戶的餘額進行貪污,最後通過現金或銀行存款將贓款提走的做法。這種手法很容易蒙蔽一般審計人員或核查賬目的人員,因為資產負債表和賬戶都是平衡的,企業的“銀行存款”賬戶與銀行對賬單的餘額數也是相符的(發生額不符),賬戶記載也很清晰,從整個賬目的表面來看沒有任何蛛絲馬跡,由於整個賬戶是平衡的,審計人員在核查中一般不再加減每賬戶的餘額,因此稍不注意就很容易矇混過去。特別是損益類賬戶多數發生額較少,更容易被忽視,使之成為作弊的重要“窩點”。因為損益類賬戶的餘額期末均要轉入“本年利潤”賬戶,不再留有餘額,所以作弊者認為利用這些賬戶是萬無一失的,不會有人發覺(其實這是掩耳盜鈴,任何通過賬面的貪污行為都能查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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