倫巴德-威尼斯通商條約

公元715年倫巴德國王利烏特普蘭德與威尼斯簽訂的通商條約。規定威尼斯轉運利凡得商品,得上溯至阿達河,經義大利湖,越阿爾卑斯山而達法蘭克王國。此條約使威尼斯成為利凡得商品輸入地,成為後來查理大帝及其繼承者與威尼斯訂立條約的根據。依照這些條約,威尼斯只須繳納一定的通行稅,即可在查理帝國各城市中享有貿易自由。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