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破產的權利衝突與衡平

《個人破產的權利衝突與衡平》是2023年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尤冰寧。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個人破產的權利衝突與衡平
  • 作者:尤冰寧
  • 出版時間:2023年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ISBN:9787519784089
  • 定價:240 元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作者簡介,

內容簡介

本書以生產要素理論為基礎,以權利衝突為視角,從制度的成本和收益的角度出發,站在國家治理層面,對個人破產制度的功能、運行機理、利益衡平機制進行探討,以期探索出一條適合我國國情的個人破產之路。

圖書目錄

目 錄
導 論
  一、問題的提出
  二、研究價值及意義
  三、文獻綜述
  四、主要研究方法
第一章 個人破產權利衝突與衡平的基本原理
 第一節 個人破產的權利衝突原理
  一、個人破產的內涵
  二、個人破產的權利衝突
  三、個人破產權利衝突的負面效應
 第二節 個人破產權利衝突的衡平原理
  一、個人破產權利衝突的衡平機制
  二、個人破產權利衝突的衡平規則
  三、多元論價值體系構建的衝突規則
 第三節 個人破產權利衝突的衡平目標
  一、債權公平清償原則下的債權人收益提升
  二、清償價值最大化原則下的債務人“重生”
  三、高效原則下的社會整體效益最佳化
第二章 個人破產權利衝突與衡平的中國實踐
 第一節 我國個人破產權利衝突與衡平的實踐
  一、我國個人破產權利衝突與衡平的歷史考察
  二、我國個人債務清理機制的衡平實踐
  三、我國個人債務清理機制的反思
 第二節 我國個人破產權利衝突與衡平的地方立法檢視——以《深圳條例》為例
  一、《深圳條例》的立法背景
  二、《深圳條例》的立法爭議
  三、《深圳條例》的司法檢驗
 第三節 我國個人破產權利衝突與衡平的現實困境
  一、個人破產權利衝突之負面效應:“逃廢債”難題
  二、個人破產權利衝突之負面效應:債務人精準畫像難題
  三、個人破產權利衝突之負面效應:債務人“重生”難題
第三章 個人破產權利衝突與衡平的域外實踐
 第一節 英美法系個人破產權利衝突與衡平的變革
  一、英國個人破產權利衝突與衡平的變革
  二、美國個人破產權利衝突與衡平的實踐
 第二節 大陸法系個人破產權利衝突與衡平的實踐
  一、德國個人破產權利衝突與衡平的實踐
  二、日本個人破產權利衝突與衡平的實踐
 第三節 個人破產權利衝突與衡平域外變革的檢視
  一、個人破產權利衝突衡平的理念發展與價值認同
  二、個人破產權利衝突衡平機制變革的社會收益
  三、個人破產權利衝突的衡平要素
第四章 我國個人破產權利衝突的實體衡平機制
 第一節 我國個人破產權利衝突衡平之自由財產制度
  一、自由財產制度對個人破產權利衝突的衡平
  二、我國自由財產制度之保障債務人“重生”衡平機制
  三、我國自由財產制度之道德風險與欺詐防範機制
 第二節 我國個人破產權利衝突衡平之破產免責制度
  一、破產免責制度對個人破產權利衝突的衡平
  二、我國破產免責制度之保障債務人“重生”衡平機制
  三、我國破產免責制度之道德風險與欺詐防範機制
 第三節 我國個人破產權利衝突衡平之失權、復權制度
  一、破產失權、復權制度對個人破產權利衝突的衡平
  二、破產失權、復權制度的立法模式
  三、我國破產失權、復權制度的立法模式選擇
第五章 我國個人破產權利衝突的程式衡平機制
 第一節 個人破產權利衝突的程式衡平機制
  一、民間和解程式對衝突防範的運行機理
  二、重整程式對衝突調和的運行機理
  三、清算程式對衝突衡平的運行機理
 第二節 我國個人破產準入機制對權利衝突的預防
  一、個人破產申請條件限制
  二、前置審查甄別過濾機制
  三、債務人的信息披露義務
 第三節 我國個人破產程式機制對權利衝突的衡平最佳化
  一、和解前置對個人破產權利衝突的預防
  二、庭外債務清理程式對個人破產權利衝突的實踐調和
  三、高效程式對個人破產權利衝突的衡平最佳化
第六章 我國個人破產權利衝突衡平的信用機制
 第一節 信用機制對個人破產權利衝突衡平機制的重塑
  一、信用評價對個人破產受理的影響
  二、信用修復對債務人“重生”的意義
  三、失信懲戒對“逃廢債”的規制
 第二節 我國個人破產信用分級懲戒機制的重建
  一、個人信用懲戒標準的公平性
  二、個人信用分級懲戒的必要性
  三、個人信用分級懲戒機制的構建
 第三節 我國個人破產個人信用信息保護機制的重構
  一、個人信用信息採集和個人信息利用的限度
  二、個人信用信息收集模式的監管
  三、個人信息保護機制的重建
結語 衡平:系統思維的藝術
參考文獻
後 記

作者簡介

尤冰寧,華東政法大學經濟法學博士。廈門金圓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法律事務部總經理,廈門市金融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廈門市“八五”普法講師團成員。曾任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高級法官。
在學術核心刊物、國家級報刊發表多篇論文,多篇學術論文獲全國法院學術論文獎:參與多項國家級、省級、市級重點課題。深耕商事、金融、破產領域,辦理民商事案件3000餘件,成功辦理多起重大疑難案件。“華綸破產案”“劉某訴工行蓄儲存款損失賠償糾紛案”獲全國法院優秀案例一等獎,“金泰九鼎訴旭陽雷迪等公司增資糾紛案”獲福建省十大典型案例和首屆全國商事審判優秀裁判文書二等獎,參與“上市公司夏新電子重整案”。曾獲廈門市審判業務專家、福建省最美法官、全國法院先進個人等榮譽稱號,多次榮立二等功、三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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