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徵信牌照

個人徵信牌照

個人徵信牌照是2015年1月中國人民銀行下發的《關於做好個人徵信業務準備工作的通知》中確定的一項業務,截止到2017年4月已有兩年多,但個人徵信牌照仍未下發。

2018年2月22日,央行官網發布的公告信息顯示,百行徵信有限公司的個人徵信業務申請已獲央行許可。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個人徵信牌照
  • 屬性:證件
  • 主管:中國人民銀行
  • 現狀:已下發
發布背景,牌照發布,主要問題,實際進展,

發布背景

自2015年1月中國人民銀行下發《關於做好個人徵信業務準備工作的通知》、同意8家社會機構開展個人徵信業務以來,至2017年已有兩年多,但個人徵信牌照仍未下發。
個人徵信牌照
2017年4月,人民銀行徵信局局長萬存知回應稱,為何還沒有發牌照,主要有三個“沒想到”:
一是沒想到發完通知對8家機構進行個人徵信業務準備後,剛起步就碰上網際網路金融整頓,網際網路金融整頓到還沒結束。換句話說是網際網路金融業態到也不穩定,也不定型。
二是沒想到社會公眾對個人信息保護的意識空前高漲,對8家機構要求更高了。
三是沒想到8家機構實際開業準備的情況離市場需求和監管要求差距較大。
綜合判斷,8家進行個人徵信開業準備的機構沒有一家合格,在達不到監管標準情況下不能把牌照發出去。

牌照發布

2018年2月22日,央行官網發布的公告信息顯示,百行徵信有限公司的個人徵信業務申請已獲央行許可。

主要問題

那么,這8家機構到底有什麼問題?萬存知把共性的問題列為三個方面:
第一,每一家都想追求依託網際網路形成自己的業務閉環,這樣在客觀上就分割了市場的信息鏈,而且每一家的信息覆蓋範圍都受到限制,因為信息不廣、不全面,這樣帶來產品的有效性不足,不利於信息共享
第二,這8家機構各自依託某一個企業或者企業集團發起創建,在業務或者公司治理結構上不具備或者不具有第三方徵信獨立性,存在比較嚴重的利益衝突
第三,這8家機構對徵信的基本理念和基本規則了解不夠,而且也不太遵守,在沒有以信用登記為基礎的情況下,在數據極為有限的情況下,根據各自掌握的有限的信息進行不同形式的信用評分並對外進行使用,存在信息誤采誤用問題。

實際進展

中國人民銀行正在積極穩妥地加快推進個人徵信業務牌照發放工作。在這個過程中,對於個人信息如何在信息提供、採集加工和使用過程中得到有效保護,人民銀行正在抓緊完善相關制度安排。在個人徵信市場準入和業務活動開展中,中國人民銀行強調注重把握三方面的原則,包括第三方徵信的獨立性原則,徵信活動中的公正性原則,個人信息隱私權益保護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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