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安全技術即時通信服務數據安全要求

《信息安全技術即時通信服務數據安全要求》是2022年10月,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的標準。

2023年5月1日,《信息安全技術即時通信服務數據安全要求》標準開始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信息安全技術即時通信服務數據安全要求
  • 外文名:Information security technology—Data security requirements for instant messaging services
  • 標準號:GB/T 42012-2022
  • 實施時間:2023年5月1日
  • 發布單位: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編制進程,起草工作,適用範圍,

編制進程

2022年10月,《信息安全技術即時通信服務數據安全要求》標準發布。
2023年5月1日,《信息安全技術即時通信服務數據安全要求》標準開始實施。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單位: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中國電子技術標準化研究院、國家信息技術安全研究中心、浙江翼信科技有限公司、藍信移動(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國家計算機網路應急技術處理協調中心、中國移動通信集團有限公司、阿里雲計算有限公司、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華為技術有限公司、鄭州信大捷安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天融信網路安全技術有限公司、OPPO廣東移動通信有限公司、上海觀安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陌陌科技有限公司、成都衛士通信息產業股份有限公司、國家工業信息安全發展研究中心、格爾軟體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武楊、楊建軍、陳舒、上官曉麗、倪平、徐永太、胡影、周晨煒、潘慧煒、楊韜、趙芸偉、李海東、趙新強、王秉政、朱雪峰、吳華強、紀帥、裴利傑、樓喆、吳冬宇、鄭磊、張屹、周蓬、劉為華、王龑、陳湉、江為強、王小璞、謝江、代威、莫若、黃超、劉洋、楊廠普、孫岩。

適用範圍

本檔案規定了即時通信服務收集、存儲、傳輸、使用、加工、提供、公開、刪除、出境等數據處理活動的安全要求。
本檔案適用於即時通信服務提供者規範數據處理活動,也可為監管部門、第三方評估機構對即時通信服務數據處理活動進行監督、管理、評估提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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