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宜市科工商務局

信宜市科工商務局

信宜市科工商務局,是信宜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信宜市投資促進局牌子。

信宜市科工商務局的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科學技術發展、工業和信息化、商務管理的法律法規,擬訂全市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擬訂最佳化配置科技資源的政策措施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信宜市科工商務局
  • 辦公地址:中興四路東錦商場附近
  • 性質:政府部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所屬部門:信宜市人民政府
機構位置,機構職能,領導分工,機構設定,

機構位置

信宜市科工商務局

機構職能

市科工商務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科技創新、工業和信息化、商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按照省委、茂名市委和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科技創新、工業和信息化、商務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科學技術發展、工業和信息化、商務管理的法律法規。
(二)擬訂全市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推進創新型信宜建設的規劃,以及促進科技發展、引進國(境)外智力等方面的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統籌推進全市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
(三)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最佳化配置科技資源的政策措施,推動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建設。制定分管資金分配使用方案,對資金支出進度、績效、安全性和規範性等負責。
(四)組織擬訂高新技術發展及其產業化的規劃、政策、措施。牽頭全市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擬訂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指導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統籌推進科技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科技企業孵化育成體系建設。組織實施深化產學研合作行動計畫,指導科技成果轉化工作。
(五)組織擬訂科技促進農業農村和社會發展的規劃、政策、措施,促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農業農村建設和社會建設。
(六)推動科研條件保障建設和科技資源開放共享。負責全市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相關科技評估管理,指導科技評價機制改革,統籌科研誠信建設。組織實施創新調查和科技報告制度。指導全市科技保密工作。擬訂科學普及和科學傳播的規劃、政策。
(七)擬訂科技對外交往與創新能力開放合作的政策措施,組織開展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負責引進國(境)外智力和外國專家、港澳台專家管理服務工作。
(八)組織擬訂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組織實施科技人才計畫,推動高端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
(九)實施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發展,推進生產服務業與製造業融合發展。承擔軍民融合發展工作相關職責。
(十)擬訂工業、信息化領域發展規劃、計畫和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提出最佳化工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組織實施相關產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加強質量管理和安全生產工作。
(十一)監測分析工業、信息化領域運行態勢並做好相關信息發布,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牽頭負責企業情況綜合工作。
(十二)指導工業、信息化領域的技術進步、技術創新、技術引進、消化吸收和再創新、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重大技術裝備研製工作,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
(十三)執行有關固定資產投資政策、編制工業、信息化領域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創新等專項資金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審核、上報和辦理需經國家、省、茂名市和市審批、核准的工業、信息化領域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提出促進工業、信息化領域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的措施和意見,促進工業投資。負責歸口的各項財政專項資金和經費的總體計畫、管理、績效評價等工作。
(十四)擬訂產業轉移相關規劃和政策措施、工業園區中長期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工業園區的綜合協調和提質發展、擴能增效工作,研究協調工業園區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提出政策建議。
(十五)擬訂工業、信息化領域能源節約、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和清潔生產促進的專項規劃及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進綠色製造。協調以節能降耗為主要內容的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裝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十六)擬訂民用爆炸物品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實施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環節建設項目、科技項目管理和產品質量監管。負責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環節安全的監督管理。綜合指導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商務領域加強安全生產。
(十七)推進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工作,協調指導經濟社會領域的信息化套用。推進新一代信息技術和網際網路的普及套用。協調推進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負責信息網路基礎設施有關協調工作,推進服務信息網路的資源共享和互聯互通。協助推進國家、省、茂名市及市重點信息化工程建設。
(十八)承擔促進數字經濟和大數據產業的發展工作。擬訂促進數字經濟和大數據產業發展的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貫徹落實社會經濟領域大數據收集、管理和開發套用的標準規範。推進社會經濟領域大數據開發、套用和管理創新。
(十九)負責無線電管理工作。協調處理電磁干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
(二十)負責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巨觀指導和服務,綜合協調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協調解決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中的有關重大問題。促進中小企業與大企業融通發展。
(二十一)擬訂全市商務發展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擬訂市場體系建設、內外貿易發展、投資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加快推進現代市場體系建設,推動商貿服務平台建設。推進內外貿融合發展。
(二十二)牽頭擬訂有關健全和規範城鄉市場發展的政策。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
(二十三)負責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相關協調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監測分析商務運行態勢、商品供求,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
(二十四)擬訂並組織實施會展、電子商務、商務服務等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促進貿易增長方式轉變,指導和協調貿易促進體系建設,推動電子商務服務體系和平台建設。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指導商品貿易結構調整。指導和管理再生資源回收工作。監督管理拍賣、汽車流通和舊貨流通業。
(二十五)制定並組織實施流通業產業政策,指導流通行業發展。最佳化商貿流通產業布局和結構。推進流通標準化。推動流通業品牌建設。推進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等現代流通方式發展。
(二十六)牽頭擬訂全市服務貿易發展計畫,負責商貿服務業(含批發、零售、家政、餐飲、住宿業等)管理、發展相關工作。指導服務貿易領域的對外開放。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促進服務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的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
(二十七)擬訂並組織實施最佳化機電產品、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結構和對外技術貿易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進出口商品目錄。組織實施進出口計畫和進出口商品配額、關稅配額計畫。組織實施科技興貿戰略和國際品牌建設。監督協調機電產品國際招投標。指導協調國外對本市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應訴工作。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
(二十八)擬訂市促進外商投資戰略和改善外商投資環境的政策措施。擬訂市招商引資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和協調本市投資促進工作。承擔本市與港澳台經貿合作相關工作。籌劃大型外商投資促進活動。建立和完善外商投資促進工作機制。承擔重大項目對外招商和跟蹤服務工作。
(二十九)負責國內外經濟合作和商務交流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經濟合作的政策措施和管理辦法。依法管理、監督和服務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對外經濟合作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本市承擔的對外援助相關工作。推進海外經貿網路規劃布局。承辦全市性商務和口岸的重要外事活動。促進區域經貿合作。
(三十)指導外商投資工作,擬訂外商投資政策並組織實施,依法監督管理外商投資企業和項目。指導加工貿易工作,依法監督管理本市加工貿易進出口工作。
(三十一)綜合協調、指導口岸管理和指導口岸管理機構的工作,負責電子口岸建設及口岸信息發布。參與協調口岸安全管理。
(三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級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商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十三)職能轉變。
1、深入推進簡政放權。逐步減少微觀管理事務和具體審批事項,最大程度減少對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商務領域市場資源的直接配置,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強化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商務發展戰略規劃、政策標準的引導和約束作用。
2、完善公共服務管理體制。圍繞推動高質量發展,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擬訂支持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商務領域項目及相關領域新興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支持實體經濟發展,創造良好的營商環境。
3、強化事中事後監管。逐步改變重審批輕監管的行政管理方式,把更多行政資源從事前審批轉到加強事中事後監管上來。
(三十四)與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職責分工。
1、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食鹽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具體負責食鹽生產經營環節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指導、監督、協調全市食鹽行政執法工作。市科工商務局主管全市鹽業工作,負責制定鹽業產業政策和加強行業管理等工作。
2、市科工商務局配合上級商務部門擬訂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在藥品監督管理工作中,配合執行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

領導分工

梁福權:局長
楊 彬:黨組書記、黨委書記
邱 榮: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經濟運行、工業、信息化、無線電、產業規劃、產業招商引資、園區發展、製造業創新和技改、循環經濟、民爆企業管理、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協助做好企業破產清算後遺留問題處理工作,負責局後勤、事務管理工作,負責局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分管股室所承擔的各項考核工作,負責分管行業協會管理工作。分管局辦公室、產業規劃與工業園區股、信息數字產業與無線電管理股、綜合利用與民爆物品監管股、中小企業股、綜合與經濟運行股、製造業創新與技術改造股和市科工商務事務中心。聯繫發改、自然資源、住建、城市管理、土儲、財稅、園區、環保、交通、融媒體中心、通信企業、鹽業、菸草、應急管理、消防、政管、統計、綜合考核、政務公開等工作。聯繫鎮隆鎮、水口鎮、東鎮街道和工業園區企業。
何全福:黨組成員、市紀委監委派駐紀檢組組長,分管市紀委監委派駐紀檢監察室。
鄧志強: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內貿、外經貿、商業流通、電子商務、外資管理、口岸管理等工作,負責局信訪維穩管理工作,負責分管行業、業務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分管股室所承擔的各項考核工作,負責分管行業協會管理工作。分管市場貿易股、電子商務股、投資促進與外資管理股。聯繫公檢法司、信訪、衛生健康、市場監督管理、海關、工商聯、郵政、供銷社、拍賣行等工作。聯繫白石鎮、大成鎮、錢排鎮、合水鎮、新寶鎮、平塘鎮、思賀鎮企業。
劉 斌: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科技、人事、工會、黨務、黨風廉政建設、基層組織建設、意識形態、精準扶貧、鄉村振興、工青婦、計生、宣傳、理論學習中心組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分管行業、業務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分管股室所承擔的各項考核工作,負責分管行業協會管理工作。分管科技股、人事股、機關黨委辦和市工業研究所。聯繫組織、統戰、人社、團委、工會、文體、民政、殘聯、老促會、醫療保障、農林水等工作。聯繫懷鄉鎮、茶山鎮、洪冠鎮、金垌鎮、北界鎮企業。
劉 瑋:副局長、市二輕聯社主任、二級主任科員,負責市二輕聯社工作,協助楊彬同志工作,負責分管行業、業務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分管股室所承擔的各項考核工作。聯繫丁堡鎮、池洞鎮、硃砂鎮、貴子鎮企業。
江柳欽:四級調研員,協助楊彬同志做好黨建、黨務工作。
吳良德:四級調研員,協助楊彬同志做好市招商辦工作,協助鄧志強做好商務工作。
朱華余:二級主任科員,協助鄧志強同志做好信訪維穩工作。
王 尉:二級主任科員,協助劉斌同志做好精準扶貧工作。
顏啟美:二級主任科員,協助邱榮同志做好後勤、事務工作。

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行政審批服務股)。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普法、督辦、政務公開、行政複議、訴訟、聽證、財務、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等工作。負責工業和信息化等方面法律法規的執行和相關政策的協調落實。承擔政府職能轉變、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相關工作,負責行政審批服務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及政策措施的合法性審查。負責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的督辦審核工作。
(二)科技股。承擔市級科技計畫(專項、基金等)協調管理工作。擬訂促進科技與金融結合的政策和措施並推動落實。牽頭組織實施重大科技項目。承擔科學技術獎勵、科技創新調查、科技統計、科技報告和科技形勢分析等相關工作。擬訂相關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政策措施和規劃方案。推進科技企業孵化育成體系和企業創新能力建設。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申報高新技術企業。組織實施深化產學研合作行動計畫,牽頭擬訂產學研結合的政策措施、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推進創新平台基地建設。負責對外科技合作交流工作。推動農業農村科技進步、縣域創新驅動發展和資源環境、人口健康、安全生產等民生科技進步與協同創新。指導農業科技園區、平台建設、專業鎮技術創新和農村特派員工作。承擔引進國(境)外智力和外國專家、港澳台專家管理服務工作。負責科技下鄉、科技扶貧等相關工作。
(三)綜合與經濟運行股。起草綜合性重要文稿。組織協調產業政策宣傳工作,分析和發布重要信息。負責監測、分析工業和信息化領域運行態勢和產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提出政策性意見和建議,編制並發布相關信息,做好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提出工業和信息化領域近期主要經濟預測指標,以及相關產業經濟運行調控方向,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牽頭負責企業情況綜合工作。
(四)產業規劃與工業園區股。擬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發展規劃、計畫、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提出最佳化工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研究提出全市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統籌工業領域淘汰落後產能工作,牽頭負責培育大型骨幹企業工作。承擔工業園區的綜合協調和提質發展、擴能增效工作,研究協調工業園區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提出政策建議。承擔產業轉移工業園相關目標考核評價工作。
(五)綜合利用與民爆物品監管股。研究提出促進工業和信息化領域能源節約、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和促進清潔生產的政策建議,擬訂相關專項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工業綠色發展。協調以節能降耗為主要內容的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裝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擬訂民用爆炸物品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實施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環節建設項目、科技項目管理和產品質量監管。負責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環節安全的監督管理。綜合指導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商務領域加強安全生產,牽頭落實市安委會成員單位職責。承擔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相關工作。統籌軍民融合有關工作。
(六)製造業創新與技術改造股。組織實施裝備工業、原材料工業、消費品工業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推進產業轉型升級。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重大技術裝備研製工作,推動智慧型製造和工業機器人推廣套用。承擔原材料及新材料工業領域行業規範、生產總量控制等行業管理工作。承擔材料工業領域產能置換、淘汰落後產能等相關工作。推進城鎮人口密集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專項工作。推動消費品工業實施增品提質創優工作,負責制定鹽業產業政策和加強行業管理,協調菸草工業生產和專營管理。
編制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創新等專項資金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執行有關固定資產投資政策,審核、上報和辦理需經國家、省和市審批、核准的工業信息化領域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提出促進工業、信息化領域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的措施和意見。指導工業、信息化領域的技術進步、技術創新、技術引進和消化吸收,推進相關產學研成果產業化。負責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申報,促進企業創新平台建設。指導工業領域加強質量管理和品牌培育工作。
(七)信息數字產業與無線電管理股(掛市無線電管理辦公室牌子)。推進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工作,協調指導經濟社會領域的信息化套用,協助推進國家及省重點信息化工程,推動新一代信息技術的普及套用。推動有關生產服務業模式創新,推進工業設計服務、工業電子商務、供應鏈管理技術與工業、信息產業等相關產業融合發展,培育和發展新業態。承擔軟體和信息服務行業管理工作。協調推進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協調通信管線、站點、公共通信網規劃,推進服務信息網路的資源共享和互聯互通。
組織擬訂電子信息製造業和數字產業政策並協調落實,組織協調電子信息有關裝備、晶片、元器件、儀器等的研發製造及國產化,促進推廣套用。承擔促進數字經濟和大數據產業的發展工作,擬訂促進數字經濟和大數據產業發展的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貫徹落實社會經濟領域大數據收集、管理和開發套用的標準規範。推動數字經濟創業創新,孵化培育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
負責無線電管理工作。協調處理電磁干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協調處理軍地間無線電管理相關事宜。負責電磁頻譜預備役部隊和國家信息動員地方相關工作。配合省市開展執法案件查處。
(八)中小企業股。負責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巨觀指導和服務,綜合協調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協調解決中小企業和民營企業發展中的有關重大問題,促進中小企業與大企業融通發展。指導中小企業股份制改造上市工作,指導中小企業開展國外經濟技術交流合作與開拓國外市場。指導中小企業技術創新、技術進步、技術改造工作,負責中小企業扶持資金的有關管理工作。統籌中小企業、民營經濟服務體系建設,協調相關服務機構為中小企業、民營企業提供高效公平的服務。協調銀企關係,促進金融機構建立與中小企業、民營企業的融資渠道。推動建立中小企業合法權益維護機制。協調組織對中小企業促進工作情況的監督檢查。
配合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國有企業、集體企業清產核資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原下屬企業破產清算後遺留問題的處理工作。
(九)市場貿易股。牽頭擬訂國內市場布局、開拓規劃和計畫並組織實施,牽頭擬訂有關健全和規範商品市場體系的政策。指導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指導社區商業發展。擬訂並組織實施規範市場運行的政策措施。
承擔整頓和規範市場秩序的相關協調工作。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監測分析市場運行態勢、商品供求情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承擔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相關工作。承擔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相關工作。承擔繭絲綢協調工作。
依法對拍賣、汽車流通和舊貨流通業等進行監督管理。推進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建設,指導和管理再生資源回收工作。負責公平貿易有關工作。
負責流通行業發展工作。推進流通標準化。推動流通業品牌建設。推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等現代流通方式,推進農村市場和農產品等重要商品流通體系建設。
牽頭擬訂商貿服務、服務貿易發展規劃、計畫和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服務貿易進出口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服務外包發展規劃和政策,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指導加工貿易轉型升級工作,負責公平貿易有關工作,承擔服務貿易進出口管理、統計工作。承擔商貿服務業(含批發、零售、家政、餐飲、住宿業等)發展相關工作。
組織擬訂會展、商務服務等發展計畫、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貿易促進體系建設。指導和監督各類交易會、展覽會以及赴外舉行展銷會、洽談會等活動。
擬訂全市商務交流計畫並組織實施。參與全市性商務和
口岸的重要外事活動。承擔對外交流工作(包括對港、澳、台經貿相關工作)。收集和發布有關經濟合作交流信息。負責區域經貿合作、協作相關工作。
(十)電子商務股。擬訂有關電子商務發展規劃、計畫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電子商務服務體系和平台建設。促進電子商務推廣與套用。促進網路零售、電子商務服務業等多業態發展。承擔跨境電子商務、電商統計分析相關工作。指導並推進現代商貿服務信息公共平台建設。
(十一)投資促進與外資管理股。承擔市招商引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擬訂本市招商引資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和協調外商投資促進工作。研究擬訂本市促進外商投資戰略和改善外商投資環境的政策措施。承擔本市與港澳台經貿合作相關工作。籌劃大型外商投資促進活動。建立和完善我市外商投資促進工作機制。承擔重大項目對外招商和跟蹤服務工作。
參與擬訂外商投資政策措施。擬訂年度外商投資指導計畫並組織實施。依法對外商投資項目相關活動進行監督管理。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法律法規和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負責外資企業黨建方面工作。承擔外商投資統計工作。指導加工貿易轉型升級工作,依法監督管理本市加工貿易進出口和統計工作。
綜合協調、指導口岸管理和指導口岸管理機構的工作,負責電子口岸建設及口岸信息發布。參與協調口岸安全管理。
(十二)人事股。負責機關和指導下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培訓教育等工作,負責機關工會、共青團、婦女、扶貧、計畫生育工作。負責機關和指導下屬單位離退休人員服務工作。指導工業、信息化領域的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機關黨委辦公室。不單獨核定機關黨委辦公室領導職數,日常工作由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負責。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