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劃一法案

信仰劃一法案,英格蘭議會通過的統一確定英國國教祈禱書及處罰不服該法者的法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信仰劃一法案
  • 發布單位:英格蘭議會
共有四個:(一)1549年愛德華六世在位時(1547—1553)通過。確定採用坎特伯雷大主教克蘭默起草的《公禱書》,對不服從者給予處罰。(二)1552年通過。宣布推行經修訂的第二部《公禱書》,同時加重對不服從者的處罰。以上兩個法案在瑪利一世統治時均被廢止。(三)1559年由伊莉莎白一世頒布。恢復使用《公禱書》,對不去教堂祈禱者每周處罰金12便士。(四)1662年查理二世在位時通過。再次恢復使用在共和國時期停用的《公禱書》,以重新確立國教的權威。約二千名拒絕執行該法案的教士被取消俸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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