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機構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業道德準則

保險機構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業道德準則,是由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發布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保險機構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業道德準則
  • 發布單位:中國保險行業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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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則要求

《保險機構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業道德準則》對保險機構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了7條要求,包括堅持黨的領導、堅守依法合規、保證忠實誠信、踐行勤勉履職、保持公正獨立、提升專業能力、遵守公序良俗。

準則指出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嚴格遵守關聯交易和履職迴避相關規定,避免利益衝突。公平對待所有股東、員工及其他利益相關者,保障與公司的客戶、消費者、供應商、競爭者的公平交易。《職業道德準則》還要求保險機構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強化學習意識,主動持續開展履職相關知識的自我學習,提升履職能力。並具備良好的品行,加強自身修養,規範個人言行,遵守社會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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