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水下文物平潭倡議

“保護水下文物平潭倡議”是2023年4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水下文物保護管理條例》修訂實施一周年宣傳活動發布的倡議。

發布背景,倡議全文,

發布背景

2023年4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水下文物保護管理條例》修訂實施一周年宣傳活動在福建平潭舉行。活動現場發布《保護水下文物平潭倡議》,呼籲水下文物保護工作者、在水域內從事相關活動的單位個人和普通公民攜起手來,學法、知法、用法、守法,知曉、親近、愛護、傳播水下文物,敬畏歷史、敬畏文化、敬畏海洋,凝聚保護合力,讓水下文物世代相承、永續流傳。

倡議全文

水下文物承載歷代先民奮楫揚帆、向海而生的悠久歷史,見證古今中外商貿交流、文明互鑒的壯闊風雲,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珍貴遺產。保護文物功在當代、利在千秋。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水下文物保護管理條例》修訂實施一周年之際,我們在水下文物保護重地——福建平潭,以法治的力量,發出以下倡議:
——如果你是水下文物考古和保護工作者,請嚴格遵守考古工作規程,像愛護自己的生命一樣保護水下文物,確保人員、設備和文物安全,加強文物價值研究闡釋和展示利用,講好文物故事,更好發揮文物作用。
——如果你是在水域內進行工程建設的業主方、施工方,開工前請按規定程式申報開展水下考古調查、勘探;建設工程中發現水下文物,請立即停工、保護現場。
——如果你在水域內從事交通運輸、科學考察、資源開發、潛水、捕撈、養殖、采砂、排污、傾廢等活動,請留意當地人民政府發布的公告,履行保護水下文物義務,不到水下文物保護區內進行捕撈、爆破等危及水下文物安全的活動。
——如果你是普通公民,請提高文物保護意識,在任何時候任何水域發現水下文物或者疑似水下文物,請第一時間報告當地文物主管部門;發現破壞、盜撈、哄搶、私分、藏匿、倒賣、走私水下文物等違法行為,請第一時間報告當地公安機關或者海警機關。
讓我們攜起手來,學法、知法、用法、守法,共同守護沉睡千百年的水下文化精靈,知曉、親近、愛護、傳播水下文物,敬畏歷史、敬畏文化、敬畏海洋,凝聚全社會保護合力,讓水下文物世代相承、永續流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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