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等級
本職業共設三個等級,分別為:三級/高級工、二級/技師、一級/高級技師。
1.5 職業環境條件室內、室外,常溫。
1.6 職業能力特徵具備智力、體力、觀察、判斷、表達、應變、協調等能力。
1.7 普通受教育程度大學專科畢業(或同等學力)。
技能鑑定
1.8.1 申報條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報三級/高級工:(1)累計從事本職業工作 2 年(含)以上。(2)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累計從事本職業工作 1 年(含)以上。2(3)在公安、安全、審判、檢察、司法機關從事行政、治安保衛工作 1 年(含)以上。(4)軍隊及武警部隊服役 5 年(含)以上。(5)取得保全員(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後,累計從事相關職業①工作 2 年(含)以上。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報二級/技師:(1)取得本職業三級/高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後,累計從事本職業工作 5 年(含)以上。(2)取得本職業三級/高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後,累計從事政法工作 4 年(含)以上。(3)軍隊及武警部隊的正營級(含)以上軍官。(4)累計從事本職業工作 10 年(含)以上。(5)在公安、安全、審判、檢察、司法機關從事行政、治安保衛工作 8 年(含)以上。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報一級/高級技師:(1)取得本職業二級/技師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後,累計從事本職業工作 5 年(含)以上。(2)取得本職業二級/技師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後,累計從事政法工作 4 年(含)以上。(3)軍隊及武警部隊的正團級(含)以上軍官。(4)累計從事本職業工作 20 年(含)以上。(5)在公安、安全、審判、檢察、司法機關從事行政、治安保衛工作 15年(含)以上。① 相關職業:保全員,下同。31.8.2 鑑定方式分為理論知識考試、技能考核以及綜合評審。理論知識考試以筆試、機考等方式為主,主要考核從業人員從事本職業應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關知識要求;技能考核主要採用現場操作、模擬操作、筆試等方式進行,主要考核從業人員從事本職業應具備的技能水平;綜合評審主要針對技師和高級技師,通常採取審閱申報材料、答辯等方式進行全面評議和審查。理論知識考試、技能考核和綜合評審均實行百分制,成績皆達 60 分(含)以上者為合格。
1.8.3 監考人員、考評人員與考生配比理論知識考試中的監考人員與考生配比不低於 1:15,且每個考場不少於 2名監考人員;技能考核中的考評人員與考生配比 1:3,且考評人員為 3 人(含)以上單數;綜合評審委員為 3 人(含)以上單數。1.8.4 鑑定時間理論知識考試時間不少於 90min;技能考核時間不少於 60min;綜合評審時間不少於 30min。1.8.5 鑑定場所設備理論考試在標準教室內進行,應設定智慧型識別系統。技能考核在室內或室外進行,須配備體能訓練器材、保全執勤裝備、主動防衛裝備、被動防護裝備、緊急救護器材、常用滅火器材和設備、常用防衛器材,安全防範監控報警系統模擬平台(含入侵和緊急報警、視頻監控、出入口控制等設施設備)。
基本要求
2.1 職業道德2.1.1 職業道德基本知識2.1.2 職業守則(1)遵紀守法,正直守信。(2)愛崗敬業,恪盡職守。(3)業務熟悉,技能熟練。(4)依法履職,勇於奉獻。2.2 基礎知識2.2.1 基礎理論知識(1)保衛工作的形成和發展歷程。(2)保衛工作的概念、性質、特點和作用。(3)保衛工作的方針、原則和任務。(4)保衛工作的管理體制和機構設定。(5)單位保衛工作職責。(6)單位保衛機構和保衛人員職責及許可權。(7)單位保衛人員職業道德和行為規範。2.2.2 專業基礎知識(1)單位安全防範知識。(2)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知識。(3)事故的預防和調查知識。(4)重點單位保衛知識。(5)單位重要部位保衛知識。(6)單位信息安全與保密知識。5(7)消防安全知識。(8)治安防控體系建設知識。(9)單位內部預防犯罪知識。(10)單位
安全風險評估知識。(11)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知識。(12)反恐怖工作知識。(13)道路交通安全知識。(14)文書寫作和檔案管理知識。2.2.3 相關法律知識(1)《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相關知識。(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契約法》相關知識。(3)《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知識。(4)《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相關知識。(5)《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知識。(6)《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相關知識。(7)《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相關知識。(8)《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相關知識。(9)《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相關知識。(10)《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相關知識。(11)《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相關知識。(12)《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相關知識。(13)《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相關知識。(14)《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相關知識。(15)《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相關知識。6(16)《中華人民共和國集會遊行示威法》相關知識。(17)《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相關知識。(18)《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知識。(19)《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相關知識。2.2.4 相關法規知識(1)《
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相關知識。(2)《保全服務管理條例》相關知識。(3)《
大型民眾性活動安全管理條例》相關知識。(4)《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相關知識。(5)《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相關知識。(6)《信訪條例》相關知識。職業技能等級本職業共設三個等級,分別為:三級/高級工、二級/技師、一級/高級技師。1.5 職業環境條件室內、室外,常溫。1.6 職業能力特徵具備智力、體力、觀察、判斷、表達、應變、協調等能力。1.7 普通受教育程度大學專科畢業(或同等學力)。1.8 職業技能鑑定要求1.8.1 申報條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報三級/高級工:(1)累計從事本職業工作 2 年(含)以上。(2)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累計從事本職業工作 1 年(含)以上。2(3)在公安、安全、審判、檢察、司法機關從事行政、治安保衛工作 1 年(含)以上。(4)軍隊及武警部隊服役 5 年(含)以上。(5)取得保全員(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後,累計從事相關職業①工作 2 年(含)以上。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報二級/技師:(1)取得本職業三級/高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後,累計從事本職業工作 5 年(含)以上。(2)取得本職業三級/高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後,累計從事政法工作 4 年(含)以上。(3)軍隊及武警部隊的正營級(含)以上軍官。(4)累計從事本職業工作 10 年(含)以上。(5)在公安、安全、審判、檢察、司法機關從事行政、治安保衛工作 8 年(含)以上。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報一級/高級技師:(1)取得本職業二級/技師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後,累計從事本職業工作 5 年(含)以上。(2)取得本職業二級/技師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後,累計從事政法工作 4 年(含)以上。(3)軍隊及武警部隊的正團級(含)以上軍官。(4)累計從事本職業工作 20 年(含)以上。(5)在公安、安全、審判、檢察、司法機關從事行政、治安保衛工作 15年(含)以上。① 相關職業:保全員,下同。31.8.2 鑑定方式分為理論知識考試、技能考核以及綜合評審。理論知識考試以筆試、機考等方式為主,主要考核從業人員從事本職業應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關知識要求;技能考核主要採用現場操作、模擬操作、筆試等方式進行,主要考核從業人員從事本職業應具備的技能水平;綜合評審主要針對技師和高級技師,通常採取審閱申報材料、答辯等方式進行全面評議和審查。理論知識考試、技能考核和綜合評審均實行百分制,成績皆達 60 分(含)以上者為合格。1.8.3 監考人員、考評人員與考生配比理論知識考試中的監考人員與考生配比不低於 1:15,且每個考場不少於 2名監考人員;技能考核中的考評人員與考生配比 1:3,且考評人員為 3 人(含)以上單數;綜合評審委員為 3 人(含)以上單數。1.8.4 鑑定時間理論知識考試時間不少於 90min;技能考核時間不少於 60min;綜合評審時間不少於 30min。1.8.5 鑑定場所設備理論考試在標準教室內進行,應設定智慧型識別系統。技能考核在室內或室外進行,須配備體能訓練器材、保全執勤裝備、主動防衛裝備、被動防護裝備、緊急救護器材、常用滅火器材和設備、常用防衛器材,安全防範監控報警系統模擬平台(含入侵和緊急報警、視頻監控、出入口控制等設施設備)。42 . 基本要求2.1 職業道德2.1.1 職業道德基本知識2.1.2 職業守則(1)遵紀守法,正直守信。(2)愛崗敬業,恪盡職守。(3)業務熟悉,技能熟練。(4)依法履職,勇於奉獻。2.2 基礎知識2.2.1 基礎理論知識(1)保衛工作的形成和發展歷程。(2)保衛工作的概念、性質、特點和作用。(3)保衛工作的方針、原則和任務。(4)保衛工作的管理體制和機構設定。(5)單位保衛工作職責。(6)單位保衛機構和保衛人員職責及許可權。(7)單位保衛人員職業道德和行為規範。2.2.2 專業基礎知識(1)單位安全防範知識。(2)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知識。(3)事故的預防和調查知識。(4)重點單位保衛知識。(5)單位重要部位保衛知識。(6)單位信息安全與保密知識。5(7)消防安全知識。(8)治安防控體系建設知識。(9)單位內部預防犯罪知識。(10)單位安全風險評估知識。(11)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知識。(12)反恐怖工作知識。(13)道路交通安全知識。(14)文書寫作和檔案管理知識。2.2.3 相關法律知識(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相關知識。(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契約法》相關知識。(3)《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知識。(4)《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相關知識。(5)《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知識。(6)《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相關知識。(7)《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相關知識。(8)《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相關知識。(9)《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相關知識。(10)《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相關知識。(11)《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相關知識。(12)《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相關知識。(13)《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相關知識。(14)《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相關知識。(15)《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相關知識。6(16)《中華人民共和國集會遊行示威法》相關知識。(17)《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相關知識。(18)《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知識。(19)《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相關知識。2.2.4 相關法規知識(1)《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相關知識。(2)《保全服務管理條例》相關知識。(3)《大型民眾性活動安全管理條例》相關知識。(4)《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相關知識。(5)《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相關知識。(6)《信訪條例》相關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