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競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保定市競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保定市競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根據《中共保定市委辦公廳、保定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保定市競秀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保辦字〔2018〕65號),保定市競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簡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為區政府組成部門,機構規格正科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保定市競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外文名:Baoding Jingxiu District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 Bureau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隸屬機構:保定市競秀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行政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規、規章,擬訂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
(二)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機構改革人員定崗和分流政策。協助有關部門組織選派援疆、援藏幹部及其內返安置工作。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執行市制定的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執行我市的就業援助制度,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牽頭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指導非師範類大中專畢業生、畢業研究生就業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執行我市的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四)統籌建立覆蓋全區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貫徹落實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實施全區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標準。貫徹落實全省統一的社會保險關係轉續辦法和基金統籌辦法,貫徹落實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保險政策,貫徹落實省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
(五)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實施辦法,建立全區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組織實施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六)會同有關部門參與人才管理實現市擬訂的人才工作總體目標。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區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全區事業單位人員管理辦法。負責全區人事考試工作。執行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綜合管理全區專業技術職稱工作。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推薦和培養。
(七)會同有關部門執行市擬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八)貫徹落實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貫徹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違法違紀案件。
(九)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事業單位管理股。會同有關部門完善機關事業單位編制、人員和工資協調聯動機制,合理控制財政供養人員增長;在編制使用限額內綜合管理全區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計畫;擬訂全區企事業單位政策性安置人員計畫;負責全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總體規劃、結構調整和巨觀管理;審核財政統發工資範圍的人員;負責事業單位人事統計工作;負責全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錄(聘)用工作;負責事業單位人事檔案管理;貫徹落實中央和省企事業單位人員調配政策,按規定承辦區級企事業單位人員調配工作;負責大中專普通院校畢業生就業工作,負責高校畢業生指令性安置計畫的落實;負責綜合統計工作;協助有關部門組織選派援藏、援疆幹部及其內返安置工作。
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定政府獎勵辦法,審核上報以區政府名義獎勵表彰的人員;協調區政府各部門的全區性獎勵表彰活動。擬訂全區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區事業單位人員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區事業單位人員聘用政策並組織實施;建立事業單位人員登記管理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擬訂事業單位競爭上崗、考核、獎懲辦法;負責全區事業單位人員公開招聘計畫的組織申報工作。
負責統籌機關企事業單位工資收入分配;負責全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收入分配製度、各類津貼補貼、離退休政策的組織實施;負責全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疾病、工傷、生育停工期間待遇政策的組織實施;負責全區機關事業單位福利政策的組織實施;負責區直機關福利費管理;審核財政統發工資範圍的工資;負責工資綜合統計工作。負責全區專業技術人員綜合管理工作,落實專業技術人員相關政策;擬訂全區專業技術人員發展規劃,指導、協調全區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負責全區各類專家、學術技術帶頭人等高層次人才選拔、推薦、培養及管理工作;負責全區農民滿意的農業技術人員和鄉土拔尖人才的選拔工作;組織指導和監督全區事業單位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工勤崗位的聘用管理;擬訂事業單位崗位設定,按照管理許可權承辦事業單位(含黨群機關所屬事業單位)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工勤崗位設定方案的核准事宜。
綜合管理全區職稱工作;根據市有關政策組織實施職稱評審工作;負責全日制正規院校畢業生直聘和異地調入人員資格認定申報工作;負責全區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評審和聘用方案的核准;負責全區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專業技術(執業)資格的審核和證書的管理;組織全區職稱考試報名工作。擬訂全區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規劃;實施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激勵辦法;承辦全區機關事業單位技師、高級技師的審核、推薦申報;負責全區機關企事業單位初、中、高級工技術等級晉升、培訓考核及審核審批的報名和初審;承辦全區各等級職業資格審核、評審和推薦申報;
(二)政策法規綜合股。負責勞動契約、集體契約、用工備案制度和勞務派遣管理規則的組織實施;負責指導企業職工檔案管理和企業勞動制度規範;會同有關部門企業改制重組、資本結構調整和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勞動關係處理;參與企業信用等級、勞動模範評定有關工作;負責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巨觀調控、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管理;指導、監督區屬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分配;負責企業工資內外收入監督檢查規範並組織實施;牽頭擬訂建立健全協調勞動關係三方機制;負責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的組織實施;貫徹落實經濟結構調整中涉及職工安置權益保障政策;負責審核關閉破產企業職工安置方案。
組織開展勞動保障執法監察;依法查處和督辦重大勞動保障違法案件,參與處理由勞動保障違法行為引發的突發事件;承擔勞動保障監察統計;依法負責其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監督檢查。貫徹執行《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組織規則》《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開展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指導開展勞動人事爭議預防工作;負責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的日常工作,依法處理區屬單位發生的勞動人事爭議。
貫徹落實企業職工非因工傷殘和因病喪失勞動能力提前退休政策並初審;承辦區本級參保企業職工的正常退休審批、工齡認定及全區企業職工提前退休的初審;指導和監督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的工作。落實失業管理辦法,建立失業登記制度,承擔失業統計。貫徹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各項社會保險基金法律法規;制定並執行全局社會保險基金和經費管理制度;牽頭負責全局內部審計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對養老、失業、再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提出審核意見,對全區社會保險基金收繳、支付、管理和運行實施監督;負責對全局財務、資金運行情況進行分析;負責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網路的有關工作,組織實施對社保經辦機構內部控制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受理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舉報、投訴和查處工作。
組織實施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辦法、規劃和標準;貫徹農民工養老保險政策,會同有關方面擬訂返鄉農民工養老保險及其他社會保險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辦法;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基金籌集、管理辦法及實施細則。貫徹執行全市工傷保險政策、規劃、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工傷預防政策、行業差別費率辦法;貫徹落實工傷醫療、工傷康復政策及標準並組織實施;貫徹落實勞動能力鑑定辦法、職工因工傷殘鑑定標準和非因工(因病)傷殘鑑定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和監督工傷保險經辦機構的工作。
擬訂促進城鄉統籌就業規劃和年度計畫;執行市促進就業、鼓勵創業、勞動者平等就業、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政策;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按照統一規劃指導公共就業服務信息管理;執行市高校畢業生就業、特殊群體就業和就業援助政策;組織實施市就業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貫徹全市農民工管理服務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指導全區發展農民工勞務經濟;組織協調農民工統計,按照統一規劃指導農民工信息建設;組織協調處理涉及農民工的重大事件;綜合協調農民工培訓;承辦區政府農民工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負責全區人力資源規劃、開發和人事代理工作;綜合管理全區人力資源市場。負責全區職業資格管理;貫徹落實國家職業技能標準、職業技能鑑定、職業技能開發、職業技能競賽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

行政編制

保定市競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機關編制8名。股級領導職數2名。科級領導職數設定另行明確。
保定市競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中共保定市競秀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中共保定市競秀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2月20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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