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聯合化工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保利聯合化工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於2002年7月18日成立,註冊地址為貴州省貴陽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新天園區,法定代表人為劉文生。

2023年12月29日,保利聯合公告,收到中國證監會貴州監管局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貴州證監局擬決定對保利聯合給予警告,並處以300萬元罰款。

基本介紹

  • 公司名稱:保利聯合化工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成立時間:2002年07月18日
  • 總部地點:貴州省貴陽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新天園區
  • 曾用名:貴州久聯民爆器材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發展歷程,經營範圍,企業事件,

發展歷程

2004年9月8日,保利聯合化工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在深交所上市。
2019年12月24日,貴州久聯民爆器材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名稱變更為保利聯合化工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經營範圍

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禁止的不得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應當許可(審批)的,經審批機關批准後憑許可(審批)檔案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無需許可(審批)的,市場主體自主選擇經營。(民用爆破器材的生產、銷售、研究開發;爆破工程技術服務、設計及施工;化工產品(不含化學危險品)的批零兼營;進出口經營業務。)

企業事件

2023年12月29日,保利聯合公告,收到中國證監會貴州監管局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貴州證監局擬決定對保利聯合給予警告,並處以300萬元罰款。
2019年至2021年期間,保利聯合子公司保利新聯爆破工程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聯爆破)與浙商銀行簽訂《應收賬款鏈平台業務合作轉讓協定》,據此終止確認應收賬款;新聯爆破與國新商業保理有限公司簽訂了《國內無追索權保理業務契約》,並同日簽訂了附追索權的《補充協定》,新聯爆破據此終止確認應收賬款;保利聯合以與客戶簽訂《資金支付協定》《還款協定》及期後簽訂《資產抵押協定》等為由,將部分應收賬款視為有擔保的債權,錯誤劃分風險組合;保利聯合因應收賬款賬齡劃分及計算錯誤,導致公司少計提壞賬準備。以上行為致使2019年保利聯合少計提壞賬準備43,121,976.07元,虛增淨利潤36,653,679.66元,占當期披露金額的19.95%;2020年少計提壞賬準備77,752,927.99元,虛增淨利潤65,892,497.89元,占當期披露金額的43.24%;2021年少計提壞賬準備235,768,852.67元,虛增淨利潤200,267,416.27元,占當期披露金額的124.47%,導致2021年盈虧發生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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