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南北速議和以應歐洲和局電

《促南北速議和以應歐洲和局電》是康有為所著作品,出自於《康有為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促南北速議和以應歐洲和局電
  • 作者康有為
  • 作品出處:康有為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 創作年代:近代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北京錢總理斡臣同年兄轉菊人總統兄暨代表諸君暨和平期成會熊秉三諸君、南京李督軍、廣州岑雲階先生、伍秩庸先生、林悅卿先生、莫督軍、李協和先生轉雲南唐督軍、貴州劉督軍、廣西陸斡帥、譚月帥譚組庵先生暨國會諸公均鑒:
中國之危弱深酷甚矣!內亂頻年,已連半國,日借債以刈殺其民。外兵駐於京師,京津鐵路不得調兵,津沽不得築壘,遼齊鐵道權屬外人,三遼警權聽外人自為,滬津租界無治外法權,關稅不能自主,青島不復收回,庚子賠款尚欠數萬萬,僑民聽人逐壓。其他割地、失權、辱國、損民者,難以遍舉。凡此皆足制吾民之生命,縛吾國之手足,不止辱吾國體已也。以昔者二三君相之昏狂愚謬,累國民之束縛敲剝,中間雖遇國家無事,或有才傑奮興,亦只有相對嘆息,痛前人之不臧而已。欲為補救,其道無由。況當內亂日深、國勢日削之後,遘比歐戰數年,風潮洶湧,吾亡國之是懼,豈復有收回權利之夢想乎?
今者美人大勝,主持公道和平大會,扶弱濟傾。吾國幸際嘉會,有收回已失權利之望,有與各國平等自由之機,此誠吾全國同胞宜急起直追,不可少有緩誤者也。雖復貪天之功,實為可恥,而千載一時之機會,萬不可坐失機宜。而猥以薄物細故,兄弟鬩牆,內訌不休,恐強鄰責言,謂吾國未能自治,未能統一,雖欲還我權利,以為誰為保守。既失此機,後何可得?試問將來握政者,無論屬南屬北,亦復從何挽救乎?
從今大地和會,商戰最烈,但關稅不能自由,吾國工商即難發達,而國稅亦無自振興。若京津鐵路不能自由,遼齊鐵路不能收回,則外兵匿匪縱橫,而不能為治,國權運動屈縛,而不能自行。其他奇恥大辱,尚不足計也。
夫南北兄弟也,無論若何爭哄,雖或一得一失,終有歸於統一之時。今之議和,無論或有偏重偏輕,皆是楚弓楚得之物。惟失此機會,不能恢復,後悔難追,嘆何及矣。天下後世,坐受禍敗,痛恨罪魁,必歸咎於諸公爭一日之私利而棄全國之生命也。諸公能任此大惡乎?
以仆之愚,以為今日之中國,第一大計,當注全精神於外,日夜思之。不必計米鹽瑣瑣於內,一切暫委置之。譬如十金之家,兄弟爭產,若有應收之巨萬之他產來者,則先捨棄內鬩,共先收之。既收回後,產可大增,然後和平而均分之可也。即不能為均產讓產之賢,再行內鬩興訟,雖復不肖,亦無不可也。若坐視應收巨萬之產而不顧,乃斷斷力爭十金之細產、升斗之米麥,因以失去巨萬之巨產,雖鄉里之愚,天下亦無此蠢人也。而諸公以之,不亦異乎?
今南北之爭者,或以會地,或以會名,或以會人,或以陝、閩以至無用之事,費有用之日亦已多矣,其可笑亦已甚矣。他日爭新舊國會之存廢也,爭陝、湘、閩之地盤也,爭補餉也,爭政權也,爭地位也,其各人爭瑣瑣益甚,其費時益甚,則歐洲之和議,期已屆矣。予人以藉口,令不能收回權利,則諸公乎,真為爭十金之產、升斗之米,而棄應收巨萬之產者矣。
更或高語闊步,欲保永久之和平,曰裁兵也,曰裁督軍也。其在平世,豈不甚是?國人翹首望之,吾寧不樂之,豈有不深願之而樂聽之?然今何時哉?去歐洲國際議和大會幾何日哉?夫規模愈大,阻力愈勁,成事愈難,即幸無大阻,費日亦多。況擁強兵者,必無坐聽裁兵之理,更無甘受裁督軍之理,其必阻力百出。不止費日失時,甚且反生變動,或至和議亦散,而歐洲國際和會必致坐失,而國內暫時和平亦不可得,豈不惜哉?豈不痛哉?然則永久和平之說者,不幾於忘歐洲有國際和議大會,可收復權利,為千載一時之機乎?不然,何其見輿薪而不見泰山也。抑若善忘者,甘願徙宅而甘忘其妻乎?
或謂外人環瞰,警告頻來,不患南北之不和也。而兄弟內鬩,甘以細故而召外人之干涉,寧不大恥耶?恥猶勿論,人將謂中國不能自治,須外人代治之。今已有妄人甘請外人干涉,又聞政府將以和議難成之故,詳告外人。此乃忘其為藩屬之體,等於半主之國,甘受監督,非復獨立者矣。干涉頻繁,習以為常,則真為埃及矣,亡矣。則諸公今日內爭細故為之。諸公所得,果何物而忍為此乎?諸公非喪心病狂而何?《詩》曰:莫肯下遺,式倨婁驕。諸公乎,與其下於外人,無寧下於兄弟乎?與其失權利於外人,何若失權利於兄弟乎?自民國七年來,號為共和,日共爭亂。南北諸雄,今多死矣,骨寒肉飛,果有何得?中間稍有得富貴勢位者,不日不月,或殺或逃。所便宜者八十日之洪憲帝一人耳。然則今爭得富貴勢位者,亦可推矣。
今日為中國萬萬難得之會,望諸公日夕念之。願諸公目皆外注歐洲曰,歐洲和會開矣,我中國可收回已失之大權利,千載一時之會矣,吾若內爭逾期,遲則失矣。若念佛號然,日念千萬遍,必能暫戢內爭之心,以同事對外焉。切望諸公捨棄一時小權利,南北互讓,一切暫勿計較,勿出難行之議,速成和局,以快睹歐和之議。則各種權利即不能全得,亦必得數大事以救吾國。至爾時之後,諸公能互讓互忍,永遠和平,至幸也。或諸公不復能忍,至時再行鬩牆,雖復禍害,猶勝於今之坐失權利也。
仆亦國民之一也,袖手旁觀,久而不忍,垂涕以道,幸垂察焉!康有為。勘。
【注】:以上為原文部分內容

作者簡介

康有為(1858年—1927年),原名祖詒,字廣廈,號長素,又號明夷、更甡、西樵山人、游存叟、天游化人,廣東省南海縣丹灶蘇村人,人稱康南海,中國晚清時期重要的政治家、思想家、教育家,資產階級改良主義的代表人物。康有為出生於封建官僚家庭,光緒五年(1879年)開始接觸西方文化。光緒十四年(1888年),康有為再一次到北京參加順天鄉試,藉機第一次上書光緒帝請求變法,受阻未上達。光緒十七年(1891年)後在廣州設立萬木草堂,收徒講學。光緒二十一年(1895年)得知《馬關條約》簽訂,聯合1300多名舉人上萬言書,即“公車上書”。
光緒二十四年(1898年)開始進行戊戌變法,變法失敗後逃往日本,自稱持有皇帝的衣帶詔,組織保皇會,鼓吹開明專制,反對革命。辛亥革命後,作為保皇黨領袖,他反對共和制,一直謀劃溥儀復位。民國六年(1917年),康有為和張勛發動復辟,擁立溥儀登基,不久即在當時北洋政府總理段祺瑞的討伐下宣告失敗。康有為晚年始終宣稱忠於清朝,溥儀被馮玉祥逐出紫禁城後,他曾親往天津,到溥儀居住的靜園覲見探望。民國十六年(1927年)病死於青島。康有為作為晚清社會的活躍分子,在倡導維新運動時,體現了歷史前進的方向。但後來,他與袁世凱成為復辟運動的精神領袖。他也是書法家,北京大學教授陳玉龍曾評價:“縱觀20世紀中國書壇,真正憑深厚書法功力勝出,達力可扛鼎境界者,要數康有為、于右任、李志敏、沙孟海等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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