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賴型人格障礙(依賴性人格障礙)

依賴型人格障礙

依賴性人格障礙一般指本詞條

依賴性人格障礙以過分依賴為特徵,表現為缺乏獨立性 ,感到自己無助 、無能和缺乏精力 , 深怕為人遺棄 。將自己的需求依附於別人 , 過分順從於別人意志 。要求和容忍他人安排自己的生活 ,當親密關係終 結時則有被毀滅和無助的體驗 ,有一種將責任推給他人來對付逆境的傾 向。

基本介紹

  • 英文名稱:Dependent Personality Disorder
  • 就診科室:精神心理科
  • 常見病因:幼年時期兒童離開父母難以生存,在兒童印象中保護他、養育他、滿足他一切需要的父母是萬能的,必須依賴他們
  • 常見症狀:無主見、無助感、被遺棄感、無獨立感、過度容忍、害怕孤獨、難以接受分離、易受傷害
  • 傳染性:無傳染性
  • 診斷標準:符合人格障礙的診斷標準
  • 特徵:以過分依賴為特徵
症狀表現,診斷標準,形成原因,治療與預防,藥物治療,心理治療,教育訓練安排,預防,

症狀表現

表現為請求或願意他人為自己生活中大多 數重要事情做決定;將自己的需求附屬於所依賴的人 ,過分順從他人的意志 ;寧願放棄自己的個人趣味 、 人生觀 ,只要他能找到一座靠山 ,時刻得到別人對他的溫情就心滿意足了 ;不願意對所依賴的人提出要求 ,即使是合理的要求 ,也處處委曲求全 ;由於過分害怕不能照顧自己 ,在獨處時總感到不舒服或無助 ;沉陷於被關係親 密的人所拋棄的恐懼之中 ,害怕孤立無援 ;沒有別人過分的建議和保證時做出日常決定的能力很有限 ,總把自己看作無依無靠 、無能的 、 缺乏精力的 。

診斷標準

  1. 符合人格障礙的診斷標準 。
  2. 過分依賴為特徵 ,並至少有下列3項:請求或同意讓人為自己生活中大多數重要事情做決定;將自己的需求附屬於所依賴的人,過分順從他人的意願 ;不願意對所依賴的人提出即使是合理的要求;由於過 分害怕不能照顧自己,在獨處時感到不舒服或無聊;沉陷於被關係密切的人所拋棄的恐懼中,害怕只剩 下他一人來照顧自己。

形成原因

心理學觀點認為 :依賴型人格源於人類發展的早期。幼年時期兒童離開父母就不能生存,在兒童印象中保護 他、養育他 、 滿足他一切需要的父母是萬能的,他必須依賴他們 ,總怕失去了這個保護神 。這時如果父母過分 溺愛,鼓勵子女依賴父母,不讓他們有長大和自立的機會,以致久而久之,在子女的心目中就會逐漸產生對父母 或權威的依賴心理,成年以後依然不能自主 。缺乏自信心,總是依靠他人來作決定,終身不能負擔起選擇採納各 項任務 、工作的責任,形成依賴型人格 。

治療與預防

人格障礙的治療由於人格障礙的本質和發生原因尚未解決 , 因此對治療作用的評價不一 。 在人格障礙的治 療上應該清除無能為力的悲觀論點 ,採取積極的態度進行矯治 。人格障礙的主要治療原則是在藥物治療和心理 治療的基礎上著重強調人格重建 ,改善病人的社會和心理環境 ,使其適應社會 。

藥物治療

總的來說 ,沒有一種藥物對人格障礙治療有效 。但出現異常應激與情緒反應時臨時少量對症 用藥是很有幫助的 ,某些藥物可用減輕某些症狀 。這種方法並非一勞永逸 ,並且對於改善其他症狀療效不佳 ,因為與人格障礙有關的問題本來就很頑固 ,所以對藥物治療有效的症狀通常在停藥後復發。

心理治療

人格障礙者是自我協調的 ,他們一般不會主動求醫 ,常常是在環境及社會地位改變後不能適應感到痛苦 ,或出現情緒睡眠方面的症狀危機時才到醫院尋求治療 。由於社會化問題是人格障礙的最關鍵和最重要的因素 , 所以心理干預首先是重建他們的心理和社會環境 ,創造關心 、愛護和不受歧視的氛圍 。另一方面幫助其認識個 性缺陷 ,鼓勵他們改變自己的行為模式 ,矯正其不良習慣 ,改善社會適應能力 ,通過加強自我調節和進行各種 治療( 包括環境適應能力訓練 、就業及行為方式指導 、人際關係調整等),人格障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糾 正 ,動員其多參加一些公益活動 ,控制和糾正偏離行為與習慣 ,逐漸改造不良人格 ,重建健全的行為模式 。

教育訓練安排

多數學者指出懲罰對這類人是無效的 、需要多方面緊密配合對他們提供長期而穩定的服務和管理 ,特別是 衛生部門和教育系統的配合。以精神科醫生為媒介組織各種服務措施 。 丹麥有處理此類人的特殊中心 ,由精神 科醫生 、社會工作者和律師組成 ,由1名全日工作的管理人員組織日常工作 ,並經常與精神病福利官員、社會治 安部官員 、職業介紹所官員等取得密切聯繫 。管理人員根據不同情況召開會議請部分相關人員參加 。這類中心提供全日性門診諮詢服務 ,給這類人以持續的關照和支持 。在那裡管理人員與寄宿舍 、監護車間 、工業復原部門 、綜合醫院 、急診室等機構取得密切配合 ,實踐證明這種做法對於 慢性人格障礙是有益的 。

預防

一個人的人格障礙,是在早年就開始形成了,所以強調兒童早期教育 ,在幼年時期培養健全的人格,對預防 人格障礙的發生 、發展至關重要 ,當兒童出現行為問題時,父母及老師絕不能疏忽大意 、聽之任之 ,而應及時 設法矯正 ,看心理醫生或精神科醫生 。有的父母對孩子過度寵愛 、 放縱孩子的個性任其發展 ,則容易使孩子的 個性形成偏離正常 ,貽誤終身 。年輕父母尤其是獨生子女的父母 ,懂得這一點是十分重要的 。家庭 、幼稚園和 學校要對孩子予以良好教育 ,及時糾正孩子的不良行為 。減少家庭糾紛 ,避免父母離異 ,應創造良好的人際關 系和生活環境 ,對人格障礙的預防亦大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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