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蘭縣物價局

依蘭縣物價局

依蘭縣物價局[YiLanXianWuJiaJu]位於縣城中心的五國城路與大眾街交叉口處。建築面積700餘平方米。組建於1983年,名為物價委員會,1984年開始正式更名為依蘭縣物價局,2004年10月由中央大街東段遷址於五國城路與大眾街交叉口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依蘭縣物價局
  • 地址:依蘭縣
  • 性質:政府機構
  • 下設機構:辦公室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貫徹執行國家的價格方針、政策和法規,研究具體價格政策、規定、報縣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
(二)做好市場價格監測、預警、反饋並提出綜合調控物價的政策,對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價格、服務收費實施監審。
(三)開展重要的農產品成本和市場行情的調查工作,為上級合理核定價格和制定價格政策提供依據。
(四)負責全縣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組織實施行政事業性收費許可證制度和管理辦法,開展行政事業性收費年審工作,同時加強經營性收費管理。
(五)依法開展價格監督 檢查,查處各種價格違法行為和價格違法案件。
(六)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價調基金的徵收、管理、使用工作,增加政府調控市場物價的實力。
(七)組織開展國家物價方針、政策、法規的宣傳,開展價格信息資詢服務工作。
(八)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內設機構

綜合辦公室
1、負責全局工作的組織協調,上傳下達,督辦查辦。
2、負責起草全局年度工作計畫、總結及全局性檔案、簡報等文秘工作。
3、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勞資、組織、機構編制、統計報表工作,負責全局的財務管理。
4、負責檔案的收發、傳遞和歸檔工作。
5、負責機關後勤事務、車輛管理和檔案列印工作。
6、負責機關的政治、業務理論學習和價格政策法規宣傳培訓工作。
7、負責辦公自動化,價格信息網路編輯、管理、維護工作。
8、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和政務公開工作。
9、負責全局安全保衛工作。
10、負責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政務、事務工作。
綜合業務股
1、負責物價管理和重要業務檔案的起草工作。
2、負責組織落實政府制定或調整統管的商品和服務的價格,以及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
3、負責縣管收費項目標準的調定和管理;負責需上級主管部門審定的價格及收費標準的成本審核上報工作。
4、負責行政事業、經營性收費單位《收費許可證》的發放、審驗工作。
5、負責全縣人民生活必要品價格監測及各類報表工作。
6、負責對列入監審範圍的商品價格進行審定和管理;對放開的商品巨觀調控。必要時制定最高限價、加價率、利潤率等指導性價格措施。
7、負責全縣物價總水平的調控管理工作。
8、負責價格聽證會的籌備組織工作,組織召開價格聽證會。
9、負責價格服務,接受價格諮詢。
監督檢查分局
1、組織實施價格監督檢查,依法處理價格違法行為
2、負責受理價格舉報。
3、負責價格法律、法規宣傳工作。
4、負責商品和收費的明碼標價檢查。
5、負責價格違法案件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的答覆工作。
6、負責價格違法案件立卷歸檔。
7、負責價格法律、法規和規章政策執行和監督檢查。
8、負責查處、審理價格違法案件。
9、負責價格服務進萬家“五個一”工程的落實工作。
1、接受司法機關、行政執法機關和仲裁機構的委託,對各類案件中涉及的各類標的進行價格鑑證。
2、接受當事人委託,對訴訟案件中涉及的各類標的進行價格認證。接受當事人委託,進行價格糾紛調解。
3、接受市場主體提出的各類有形無形資產、各種商品和服務價格認證。接受單位或當事人委託,對各類中介價格評估機構的結論進行認證。主要包括:涉案物、違紀物、糾紛物、國有資產、房地產、抵押物、拍賣物、罰沒物、過期無主物、保險理賠、舊機動車交易、消防設施等評估認證。
4、接受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的委託,做好有關價格管理方面的事務性工作。
價調辦
1、負責協調省、市局價調辦及縣政府,對價格調節基金徵收管理和使用的政策與相關規定進行落實。
2、負責協調地稅局對全縣徵收對象徵收價調基金並徵收到位。
3、負責協調哈煤公司對外銷煤(礦產資源)徵收價調基金。
4、負責徵收價調基金台帳的建立與保管,向上級主管部門報送徵收管理使用情況。
5、負責向上級主管部門提出價調基金管理使用意見或建議並對管理使用的價調基金監督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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