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賓市興賓區投資促進局

來賓市興賓區投資促進局

來賓市興賓區投資促進局是來賓市興賓區人民政府直屬管理公益一類事業單位,為正科級。

興賓區投資促進局貫徹落實中央、自治區、來賓市和區委關於招商引資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招商引資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來賓市興賓區投資促進局
  • 辦公地址:來賓市興賓區城南新區企業總部大樓人大樓一樓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來賓市和興賓區委、區人民政府有關對外開放、利用外資的方針、政策、法規,擬定促進全區招商引資的政策、規定,報區人民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
(二)負責管理、協調、指導全區招商引資和投資投訴工作,調查、研究全區招商引資、投資軟環境建設和投資投訴工作情況,向人民政府提出促進招商引資、改善投資軟環境方面重大問題的建議,會同有關部門協調投資軟環境建設的工作。
(三)負責擬定年度全區性的國內外招商計畫,報區人民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受區人民政府的委託,牽頭組織全區性重大對外招商引資活動。
(四)負責策劃、組織實施我區組團參加國內外重大的投資
洽談活動;負責對國內外重要投資考察團(組)來訪的接洽工作。牽頭負責我區組織的國內外投資合作項目的洽談、簽約和跟蹤、協調、服務工作。
(五)受區人民政府委託,負責國內區域經濟技術合作工作,根據區人民政府授權,負責本區年度招商引資獎勵工作的組織和實施。
(六)代表區人民政府,依據國家和自治區有關法律、法規,受理、協調和處理區外投資者投訴事項;對區外投資者投訴的受理、處理工作實施檢查、指導、協調、監督,向下一級投訴機構或本級受訴單位交辦、轉辦投訴事項並進行跟蹤督辦;根據區人民政府的授權,在辦理投訴工作中行使調查權、轉辦督查權、協調權和行政處分建議權。
(七)根據我區經濟發展規劃,負責整合社會及民間投資項目資源,建立和管理全區招商項目資料庫,組織開展有關項目前期工作,協調區直有關部門及鄉(鎮)做好項目立項和項目儲備工作,採取市場化、國際化運作方式開展項目招商工作。
(八)參與有關對外開放和投資市場需要的研究;收集和了解市內外各地對外開放、招商引資的相關經驗和優惠政策,向區委、區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決策參考。
(九)完成區委、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承擔局機關的政務、事務管理事項。負責本局文電處理、秘書事務、政務信息、機要保密、安全保衛、檔案管理、行政後勤等方面工作,負責財務、固定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本局機關內部管理制度建設以及機構設定、人員編制、工資福利、人事檔案的管理工作;負責本局承辦的各種會議會務工作;負責機關黨群工作;組織協調各業務股室相關事項;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投資項目股。負責擬定全區年度招商引資項目計畫,了解和掌握本區的投資環境、投資條件和投資要求,確定合作投資項目的方向和重點;參與招商引資項目的考察、洽談、簽約活動;了解和掌握招商引資項目的進展情況,督促項目履約與實施;負責全區招商項目的統計、綜合、分析和上報工作;負責招商項目的跟蹤、協調、服務工作,並提供有關項目的投資諮詢服務;組織或配合有關部門舉辦重大投資促進活動,參與中國-東協博覽會投資促進等工作;編制興賓區投資指南等對外招商資料;聯繫來賓市有關投資促進工作管理部門。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任務。
(三)經濟技術協作股。負責與相關國際組織、國(境)內外投資促進機構、商(協)會組織建立工作聯繫及合作機制,開展投資促進推廣和委託招商工作,構建全球化招商引資網路;組織開展承接產業轉移調查研究和投資促進工作;組織開展珠江-西江經濟帶、粵港澳大灣區等區域招商、市縣聯動招商活動;負責國內外投資企業和投資者涉及社會環境、企業利益保障及合作合營雙方經濟糾紛等方面投訴事項的調查、協調、處理工作;起草向區委、區政府以及上級領導機關有關重要訴案處理情況的報告;負責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處理投資軟環境建設的有關工作;負責國內外投資企業和投資者投訴事項的督查;指導、檢查、督辦本級受訴單位或下一級投訴機構訴案的辦理;對因違反政策、法規而造成嚴重後果的訴案當事人提出行政處分的初步建議;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現任領導

來賓市興賓區投資促進局局長:羅敏
來賓市興賓區投資促進局副局長:張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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