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安縣信訪局

來安縣信訪局

來安縣信訪局是來安縣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來安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組建縣政府信訪局。在縣委民眾工作部(縣委縣政府信訪局)的基礎上,組建縣政府信訪局,作為縣政府工作部門。縣委信訪局與縣政府信訪局合署辦公,實行一套工作機構、兩個機關名稱。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來安縣信訪局
  • 性質:事業單位
  • 所屬單位:來安縣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來安縣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的民眾路線,集中反映社情民意,部署和指導全縣信訪工作。
(二)推動與民眾利益相關政策的實施,推動相關部門盡職盡責處理好民眾反映的利益訴求,切實維護民眾權益。
(三)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縣有關信訪工作的決策部署。
(四)認真組織實施信訪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五)代表縣委、縣政府接待民眾來訪,為信訪民眾提供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諮詢服務。
(六)承辦上級領導機關和縣委、縣政府領導交辦的民眾訴求事項,督促檢查領導同志批示件的落實情況;向有關單位交辦民眾訴求事項,督促檢查重要民眾訴求事項的處理和落實。
(七)協調處理跨地區跨部門的重要信訪事項,以及民眾進京、赴省、去市上訪和突發性群體性信訪事件;對重要案件進行督辦,提出對有關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和建議。
(八)監督檢查有關信訪工作政策的貫徹落實,糾正損害民眾利益的行為。
(九)組織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及時化解人民內部矛盾。
(十)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起草信訪工作檔案和材料,組織實施信訪工作宣傳;綜合分析信訪工作形勢,定期編髮簡報;開展信訪工作調研,整理、上報信訪工作信息,為領導科學決策提供依據;做好信訪工作目標管理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的實施及考核評比工作;負責機關檔案收發、信訪統計、檔案管理及行政後勤工作;辦理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二) 來信來訪室。負責做好上級領導機關交辦的重要信件及民眾聯名信的立案、督辦工作;及時辦理、準確傳遞縣委、縣政府領導批閱的重要來信:負責來信登記、呈閱、交辦、督查,蒐集、反映民眾來信中的重要信訪信息,按時做好來信分類統計和信函對外郵遞;協助調查、處理重要來信案件;辦理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負責接待民眾來訪,向上訪人員宣傳黨的各項方針、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收集整理來訪資料,負責重要來訪問題的登記、呈報、交辦;協助局領導處理重大集體上訪、越級上訪和突發性群體性事件;負責領導接待日各項具體事宜,對領導接待日交辦的信訪事項實行跟蹤檢查、督辦落實:負責安徽省信訪信息化綜合平台套用管理,人民滿意視窗創建;定期分析來訪形勢,按時做好來訪分類統計;辦理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三)督查督辦和複查覆核室。負責督促檢查省、市有關信訪工作的方針、政策及重要部署的貫徹落實情況;負責省、市、縣領導同志交辦的信訪件的直接查處;負責信訪工作領導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的實施;督促檢查重要信訪事項的處理和落實;負責對全縣信訪督查督辦工作的指導。
負責接待、登記縣內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縣委、縣政府提出的信訪事項複查、覆核申請;按照縣委、縣政府領導批示精神對信訪事項複查覆核申請進行分辦,協調、督促承辦單位在規定期限內作出處理意見;協調處理信訪事項複查覆核工作中的重大、複雜、疑難問題;綜合分析信訪事項複查覆核工作形勢,開展調查研究,及時、準確地向縣委、縣政府領導同志反映重要情況;向地方和部門通報信訪事項複查覆核工作情況,提出完善政策和改進工作的建議;對下級或部門進行業務指導;對信訪事項複查覆核資料進行備案,並適時向上級報送;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人員編制

縣信訪局機關行政編制6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股級領導職數3名。
縣信訪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對本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其調整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其他事項

本規定自2019年3月30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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