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安縣交通運輸局

來安縣交通運輸局

根據《中共滁州市委辦公室 滁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來安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滁辦字〔2009〕97號)、《關於同意調整來安縣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批覆》(滁編字〔2010〕6號)和《關於同意調整來安縣政府機構設定的批覆》(滁編字〔2010〕20號),設立來安縣交通運輸局,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來安縣交通運輸局
  • 類別:交通運輸局
  • 地點:來安縣
  • 所屬國家:中國
主要領導,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主要領導

局長:徐濤

職責調整

一、接收原縣農業委員會的漁船檢驗和監督管理職責。梳理整合行政許可、審批等事項,實現以交通運輸局名義進行行政許可、審批。梳理整合交通行政處罰以及相關的行政檢查、行政強制等執法職能,實行以交通運輸局名義進行統一執法。
二、調整設定內設機構。
增設行政審批股,增加股級領導職數1名。主要職責:負責受理和會同有關單位辦理交通運輸行政管理有關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工作。
三、其他機構編制事項維持不變。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關於交通行業的發展戰略和方針政策,根據我縣經濟發展水平和社會發展需要,研究擬定全縣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發展規劃並監督執行。
二、負責全縣的公路客貨運輸、搬運裝卸、汽車維修、汽車技術性能檢測等行業的管理。
三、會同有關部門培育和管理全縣交通運輸市場和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市場,建立完善交通信息和交通服務體系,引導交通運輸業最佳化結構,協調發展。
四、負責全縣交通基礎設施的建設、維護、管理和稽徵,編制全縣公路建設預算,檢查監督交通建設工程質量。
五、負責全縣水上交通安全和下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
六、指導全縣交通行業體制改革。
七、指導全縣交通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職工隊伍建設,負責交通行業人才預測、教育、培訓、交流和勞動工資、人事管理等工作。
八、在接到防汛抗旱、搶險救災、軍事行動等緊急和其它特殊運輸任務時,發布調動運輸工具命令。
九、負責全縣交通戰備工作。
十、負責縣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交通戰備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日常管理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組織、會議報告和綜合性文稿的起草;負責文秘、政務信息、政務公開、調研、督查、督辦、檔案、信訪、機要保密等工作;負責對外宣傳工作;負責交通運輸系統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環境衛生監管工作;負責局機關車輛管理、接待和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機構編制、組織人事等工作;組織辦理人大議案、政協提案工作;負責交通運輸系統職工教育培訓;負責局黨組會議決定的落實、檢查工作;指導全縣交通運輸系統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負責全縣交通戰備管理工作;協助縣內國防交通網路布局規劃,編制與指導國防交通建設計畫;擬訂全縣國防交通保障計畫,組織國防交通保障隊伍,為轄區內的軍事行動和其它緊急任務組織交通保障;負責全縣國防運力動員和徵用工作,開展交通戰備工作正規化建設;承辦上級國防交通主管機構和縣人民政府賦予的其他職責。
(二)財務股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經、審計方面的法律、法規、制度政策;負責全縣交通運輸行業財務管理和預算資金的管理工作;負責財政、物價、稅收、信貸等部門協調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工作;負責所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和會計人員管理;負責籌集、管理交通建設資金;負責全縣交通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
(三)生產安全股
擬定編制交通運輸市場發展規劃、中長期計畫和年度計畫;組織指導全縣公路客貨及城市公交運輸市場管理,維護全縣交通運輸行業平等競爭秩序;負責汽車出入境運輸的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汽車維修市場、汽車綜合性能檢測、汽車駕駛學校、駕駛員培訓、出租汽車和營運性客貨運輸場(站)的行業管理;負責做好重點物資運輸、春節運輸等運輸任務的完成;承擔涉及交通運輸體系標準的協調工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負責交通運輸行業綜合統計工作,調查、分析、預測交通巨觀經濟運行情況;負責全市交通運輸系統經濟協調、合作及招商引資有關工作。負責交通運輸系統安全工作。組織實施公路、水路安全運輸生產;負責公路、水路運輸企業和城市公交企業運輸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建立應急處置體系,負責突發性事件處置工作;依法組織或參與有關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協調做好防汛、抗旱、搶險救災等緊急運輸任務的完成;負責指導交通安保工程建設。
負責貫徹落實交通運輸系統依法行政工作;組織起草縣級交通運輸規範性檔案草案,承擔相關行政執法、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工作,承擔本局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工作;指導公路行業體制改革有關工作;負責對全縣交通行政執法人員培訓考核工作;負責做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四)工程股
負責制定全縣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發展規劃、中長期計畫和年度計畫;負責許可權內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立項、工可審查和交通重點工程的後評估工作;負責許可權內基建項目的設計檔案審查、行政審批、監督實施、竣工驗收工作;按照國家和省市縣有關法律法規,推行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法人負責制、招標投標制、建設監理制、契約管理制;負責工程質量管理和工程定額管理;檢查指導交通工程質量監測工作;組織指導交通科技項目、科技成果鑑定和推廣套用;負責交通工程建設的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人員編制

來安縣交通運輸局機關行政編制8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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