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佳縣土地儲備中心
主要職責
一、完成縣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負責土地儲備資金籌集、使用和管理。
四、負責將具備供應條件的土地,有計畫、分批次向社會公開供地。
五、負責儲備土地的日常管護和臨時利用,防止侵占儲備土地,提高儲備土地的利用效益。
六、負責辦理儲備土地的項目立項、規劃選址、使用林地、土地徵收、農用地轉用等審批手續。
七、負責對儲備土地進行拆遷平整、圍牆砌築和配套基礎設施建設等前期整理開發,使其達到使用條件。
八、通過徵收、收回、收購、置換及其它方式,依法取得土地進行儲存,並按規定給原土地使用者合理補償。
九、根據《土地管理法》、《土地儲備管理法》、《陝西省建設項目統一征地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負責佳縣土地儲備工作。
十、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年度計畫和土地市場供需狀況,制定土地儲備工作計畫,編制年度土地儲備計畫、土地儲備實施方案,報縣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