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區監察委員會

佛山市高明區監察委員會

佛山市高明區監察委員會是由佛山市高明區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並向佛山市高明區人民代表大會負責的國家監察機關

為了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根據黨中央確定的《關於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方案》,在認真總結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決定: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佛山市高明區監察委員會
  • 現任領導:蔡國富
  • 性質:國家監察機關
  • 成立時間:2018年1月24日
職權調整,機構成立,

職權調整

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治州、縣、自治縣、市、市轄區設立監察委員會,行使監察職權。將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監察廳(局)、預防腐敗局和人民檢察院查處貪污賄賂、失職瀆職以及預防職務犯罪等部門的相關職能整合至監察委員會。

機構成立

1月24日,高明區監察委員會召開成立大會並正式掛牌。區委書記、區深化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小組組長徐東濤出席會議並講話。區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主任羅雄,區政協黨組書記、主席黃棋泰出席會議。
會議由區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嚴冰主持,區委常委、區紀委書記、區監委主任蔡國富作表態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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