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行政單位,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統籌研究和組織實施“三農”工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重大政策。組織起草農業農村有關規範性檔案,擬訂相關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農業綜合執法。參與農業農村經濟與發展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並提出政策建議。
(二)統籌推動發展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統籌推進生態宜居美麗鄉村建設。推動農村精神文明和農耕文化建設工作落實。指導監督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三)擬訂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牽頭負責農村綜合改革有關工作。負責農民承包地、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
(四)統籌全市扶貧開發、省外東西部扶貧協作和老區建設工作。牽頭起草扶貧開發、東西部扶貧協作、老區建設的規範性檔案,擬訂相關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扶貧開發工作督查考核評估,指導推動專項扶貧、行業扶貧和社會扶貧。
(五)指導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和鄉鎮企業發展工作。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建議,培育、保護農業品牌。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六)負責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糧食等農產品生產。組織實施農田整治項目和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負責漁政漁港監督管理。
(七)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發布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信息。參與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地方標準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
(八)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指導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牽頭管理外來物種。
(九)負責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組織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擬訂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地方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執業獸醫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
(十)負責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負責全市動物衛生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
(十一)負責農業投資項目管理。提出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建議。編制市級農業投資項目建設規劃,提出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按規定許可權審批農業投資項目,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
(十二)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套用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三)指導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指導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
(十四)牽頭開展農業對外合作工作。承辦政府間農業涉外事務,組織開展農業貿易促進和境內外農業交流合作,參與執行有關農業援外項目。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1.市委農辦秘書科(市扶貧辦秘書科)
負責處理市委農辦、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事務,承擔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和農業農村改革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督促落實鄉村振興扶持措施,擬訂農業農村經濟發展戰略規劃,開展農村綜合改革有關工作,以及重要文電材料綜合把關、新聞宣傳和績效管理工作。市農業農村局的內設機構根據工作需要承擔市委農辦相關工作,接受市委農辦的統籌協調。
2.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安全、消防、用車、值班管理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保密、政務公開、創文創衛、民生熱線等工作。組織起草農業農村和扶貧開發有關規範性檔案。負責農業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普法宣傳、重大行政執法決定的法制審核工作。承擔有關檔案合法性審查、黨內規範性檔案工作。承擔綜治維穩、信訪、政務服務(含行政審批)、權責清單管理等工作。牽頭辦理人大建議、政協提案。牽頭組織、監督直屬單位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指導、協調行業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組織編制、檢查和督促實施農業突發事件應急專項預案,承擔農業突發事件預警評估、風險排查、應急演練、協調處置工作。牽頭組織農業防災減災工作,協調組織農業應急物資、資金保障工作。
3.計畫財務科。
提出扶持農業農村發展的財政政策和項目建議,組織提出農業農村投資項目規模、方向的建議並監督實施。編報部門預算並組織執行。擬定政策性農業保險的政策並組織實施,參與農村金融管理。組織本部門分管專項資金管理工作,指導、監督農業補貼政策執行。負責局機關和指導、監督直屬單位財務、資產和政府採購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內部審計。
4.農村經濟發展科。
組織協調鄉村產業發展。擬訂促進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和鄉鎮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提出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的政策建議。指導開展農村創業創新工作。提出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指導發展農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組織協調有關試點、示範工作。協調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建設。承擔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管理。指導農村集體資產管理、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和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承擔農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農村宅基地和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指導農村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轉、糾紛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標準、違法用地查處,指導閒置宅基地和閒置農房利用。負責指導、監督農村財務管理工作。負責農村合作經濟收益分配統計工作。
5.農村建設促進科。
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統籌指導村莊整治、村容村貌提升,統籌推進生態宜居美麗鄉村建設、廁所革命等工作。協調推動農村社會事業發展、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基礎設施建設。推動農村精神文明和農耕文化建設工作落實。擬訂老區建設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協調和指導推動老區建設。
6.扶貧協作科。
牽頭起草扶貧開發規範性檔案、政策。牽頭擬訂扶貧開發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貧困對象建檔立卡、動態管理以及扶貧開發宣傳等工作。組織開展扶貧開發工作督促檢查和考核評估。指導推進專項扶貧、行業扶貧、產業扶貧、社會扶貧工作。協調組織市直、中直駐禪單位定點扶貧工作。協調指導市內對口扶貧工作。統籌協調省外東西部扶貧協作工作。
7.種植業科。
承擔現代農業發展規劃和農業綠色發展有關工作。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業區域協調發展工作。擬訂種植業發展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種植業結構和布局調整及標準化生產工作。指導“菜籃子”工程建設。提出農田建設項目需求建議,承擔耕地質量管理相關工作。參與開展永久基本農田保護。承擔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農田整治項目、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管理工作。擬訂農作物種業發展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農作物種質資源保護和管理。監督管理農作物種子種苗、蠶種和食用菌。承擔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工作。承擔發展節水農業和設施農業相關工作。
8.漁業科。
擬訂並組織實施漁業資源保護與利用規劃。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漁業資源,組織漁業水域生態環境及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組織實施漁業種質資源保護和管理,負責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和水生野生動物棲息地的劃定、建設和管理。擬訂漁業及漁業種業發展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漁業產業結構、布局調整和標準化工作,指導水產健康養殖。承擔水產良種引進、選育和保育工作。指導水生動植物疫病防治、漁藥科學合理使用等工作。
9.畜牧飼料科。
擬訂畜牧業、飼料業發展政策和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畜牧業結構和布局調整,推動標準化生產、規模養殖,指導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承擔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生鮮乳生產收購環節的監督管理。擬訂畜禽種業發展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畜禽遺傳資源保護和管理。監督管理種畜禽。
10.獸醫屠宰科。
擬訂獸醫、畜禽屠宰行業發展政策和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屠宰行業監督管理。監督管理獸醫醫政、獸藥及獸醫器械。承擔執業獸醫、動物診療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動物防疫、檢疫監督工作。組織開展動物疫病風險預警管理。組織指導重大動物疫病控制。指導動物防疫體系建設和動物疫病區域化管理。
11.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科。
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有關工作。指導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檢驗檢測體系和信用體系建設。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監測、追溯、風險評估等相關工作。承擔農產品質量認證和品牌建設工作。擬訂農業植物保護、植物檢疫和農藥行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全市農藥、肥料等農業投入品監督管理。組織實施農業植物及植物產品檢疫、疫情監測、防控和監督檢查。指導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農藥科學合理使用等工作。指導農用地、農業生物物種資源及農產品產地環境保護和管理。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節能減排、農業清潔生產和生態循環農業建設。
12.投資合作科。
負責農業招商引資工作,擬訂農業對外合作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政府間農業涉外事務。指導、協調農業企業市外、境外投資,指導、協調農產品出口示範基地建設,指導農業展會展銷有關工作。指導涉台和各類農業園區建設。統籌農業產業扶貧開發工作。協助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農業援外項目。
13.科教信息科。
承擔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及相關體系建設、科研、技術引進、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工作。監督管理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承擔外來物種管理相關工作。擬訂農業機械化發展政策和規劃、農機作業規範和技術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套用,組織農機安全監理。組織對在用的特定種類農業機械產品進行調查。指導農業教育和職業農民培育。擬訂農業農村經濟信息體系、重要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供求、價格分析和監測預警。發布農情信息和農業農村經濟信息,指導農業信息服務。承擔農業統計、農業農村信息化和數據管理有關工作。負責“三農”工作動態的收集、整理、分析、綜合工作。負責局機關計算機網路和農業農村信息網站建設和維護。
14.執法監督科。
負責指導、監督全市農業行政執法工作。承擔農業(含種植業、畜牧業、農業機械)重大違法案件查處工作。受理農業違法行為舉報並依法處理。
15.人事科。
承擔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教育培訓工作。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職業技能開發、鑑定等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依法實施農業農村人才專業技術資格和從業資格管理。承擔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服務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建和黨群工作。
行政單位
廣東省漁政總隊佛山支隊(副處級)。
負責漁政管理和漁業行政執法工作;承擔漁港監督和漁業船舶監督、檢驗工作。
現任領導
佛山市農業農村局局長:唐棣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