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禪城區審計局

佛山市禪城區審計局為佛山市禪城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佛山市禪城區審計局
  • 辦公地址:佛山市禪城區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主管全區審計工作。
(二)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審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審計工作的規範性檔案、政策措施,制定審計工作規劃計畫,並監督執行。
(三)向區委、區委審計委員會、區政府及上級審計機關報告審計情況,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大常委會報告審計及整改情況,向區有關部門和各鎮街通報審計情況。
(四)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範圍內作出審計決定:
1.有關重大政策措施和巨觀調控部署貫徹落實情況;
2.區本級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
3.區級部門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
4.區屬鎮街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
5.使用區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
6.區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和決算,區重大公共工程項目的資金管理使用和建設運營情況;
7.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和修復情況;
8.區屬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損益,區駐外非經營性機構的財務收支;
9.有關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以及其他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
10.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
11.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
(五)按規定對區管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及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
(六)組織實施對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巨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及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區級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七)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整改審計查出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或區政府裁決中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八)指導和監督全區內部審計和農村集體經濟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區審計局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九)組織開展審計領域的對外交流和合作,指導和推廣信息技術在審計領域的運用。
(十)完成區委、區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一)職能轉變,推動構建集中統一、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審計監督體系。

現任領導

孫亞敏
佛山市禪城區審計局黨組書記、局長、一級主任科員
楊錦良
佛山市禪城區審計局黨組成員、副局長、二級主任科員
沈金輝
佛山市禪城區審計局黨組成員、副局長、三級主任科員
黃小青
佛山市禪城區審計局黨組成員、總審計師、三級主任科員
李金龍
佛山市禪城區審計局黨組成員、禪城區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主任、三級主任科員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督辦、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新聞宣傳、人事管理、機構編制、離退休人員服務、財務管理、資產管理、內部審計、機關黨群、黨風廉政、審計職業化建設、信息化審計等工作;擬定審計項目計畫。
(二)法規審理股(內審指導股)
負責起草局規範性檔案和政策措施、審理審計業務事項、監督檢查審計質量、局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等工作;組織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區審計局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負責指導監督內部審計工作。
(三)整改監督股
負責督促整改審計查出問題,牽頭起草各類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報告。
(四)經濟責任審計股
組織開展經濟責任審計;承擔區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有關工作;組織開展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及自然資源環保審計;指導和監督農村集體經濟審計工作。
(五)財政審計股
組織審計區本級財政、區屬各鎮街財政、區直單位財政財務收支;按上級審計機關部署,組織審計全區政府性債務;組織審計科教文衛體、農業農村等財政專項資金,以及有關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
(六)投資審計股
組織審計區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及其他關係公共利益的區屬重大公共工程項目,開展項目稽察;組織審計區屬國有企業和國有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損益,區駐外非經營性機構的財務收支,以及國際援助或貸款項目;承擔專項境外審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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