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工程建設項目信用分類優選隨機合理低價評定標暫行辦法

根據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關於全面深化改革的精神、《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2008—2020年)》中“在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先行先試”要求、省紀委監察廳有關“鼓勵、支持佛山開展公共資源交易改革的探索”以及市人民政府有關進一步規範公共資源交易運行機制的部署,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為進一步完善和規範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培育和維護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環境,從源頭上預防圍標串標、弄虛作假等違法違規行為,保障招標投標活動公開、公平、公正和效率,促進企業誠信自律。
第二條信用分類優選隨機合理低價評定標辦法是指按照投標企業信用和特定人員參加開標會優先的原則,隨機選擇入圍投標人,以入圍投標人有效投標報價的算術平均值和招標控制價乘以隨機抽取下浮係數所得值的算術平均值作為定標標準值,優先以最負接近定標標準值推薦中標候選人的評定標辦法。
第三條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經核准採用公開招標方式的國有或政府財政性資金投資的房屋建築、市政基礎設施、園林綠化、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設項目適用本辦法。
前款所述工程建設項目是指工程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服務(不含招標代理),包括建築物和構築物的新建、改建、擴建及其相關的裝修、拆除、修繕等施工類項目,以及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設計(方案設計除外)、監理等服務類項目。
特殊性工程項目(僅限設計、監理、施工)及技術要求比較高的設計項目(具體標準另行制定)經同級行業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同級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審核後,也可採用我市規定的其他評標辦法。特殊性工程項目的劃分標準按照《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於印發<廣東省建設工程招標項目特殊性工程劃分標準目錄>的通知》(粵發改稽察〔2014〕181號)執行。
第四條投標人的信用等級(動態信用得分)和特定人員身份,在監督人員的監督下,由招標人和投標人在開標會現場共同確認。對於拒絕確認的投標人,取消其投標資格。
投標人的信用等級(動態信用得分)根據行業行政主管部門最新公布的信用等級結果確定。對暫時未納入行業行政主管部門信用評價管理範圍的,按信用等級B級(或動態信用得分60分)對待。
投標人參加開標會的特定人員,包括法定代表人、企業技術負責人等。
第五條招標公告應載明項目採用信用分類優選隨機合理低價評定標辦法,以及潛在投標人應當具備的投標資格條件。
交通、水利等行業對資格審查條件有特殊要求的,按行業有關規定在招標公告中予以明確。
第六條投標報名採用網上報名方式進行,報名時間不得少於5個工作日。
招標檔案通過網上下載方式獲取,投標人報名成功後可在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自行下載。
第七條投標人應根據招標檔案的要求編制投標檔案。投標檔案包括資格審查資料(含誠信投標承諾書)、投標擔保繳交憑證、投標報價檔案。
第八條從招標檔案發出之日至投標人提交投標檔案截止之日,不得少於20日。
第九條招標人要求提交投標擔保(包括投標保證金和誠信保證金)的,投標人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將投標擔保從企業基本賬戶,通過銀行轉賬或匯款方式一次性提交到指定銀行的保密賬戶。投標人持銀行轉賬或匯款憑證原件參加開標會。
第十條在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工作人員的監督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員的見證下,開標會由招標人組織並在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場地進行。隨機抽取入圍結果由招標人、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員現場簽字確認,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要做好抽取過程的影像記錄。操作步驟如下:
(一)查驗身份和確定編號。由招標人對參加開標會的投標人(含法定代表人或企業技術負責人)進行身份核對和確認,按簽到順序確定投標人的投標編號,並現場公布。
(二)由招標人檢查投標檔案密封情況以及公布投標擔保的繳交情況。
(三)確認投標人的信用等級(動態信用得分)以及投標企業的鎖定狀態。信用等級不合格(動態信用得分50分以下的或被扣分20分以上的)或企業處於鎖定狀態的,不得進入隨機抽取環節。
(四)隨機抽取入圍投標人、候補入圍投標人及其遞補順序(具體步驟見附屬檔案1)。其中,隨機抽取施工類項目入圍投標人11家、候補入圍投標人5家;服務類項目入圍投標人為7家、候補入圍投標人5家。若參與投標的投標人超過3家(含3家)但不足上述相應入圍投標人家數的,則全部進入入圍投標人名單。
(五)隨機抽取下浮係數。下浮係數範圍為0.80—1.00,各行業行政主管部門可根據本行業實際對具體下浮係數範圍(見附屬檔案2)作動態調整;各區可根據實際情況對本行政區域的下浮係數範圍進行調整。採用連續編號的21個號珠分別代表連續遞增的下浮係數,由招標人分3次搖出3個不同係數後取算術平均值,即為下浮係數(按四捨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後兩位)。
(六)開啟投標檔案。由招標人開啟入圍投標人的投標檔案,並宣讀投標報價及相關內容。
第十一條隨機抽取前,由投標人代表檢查搖號機,如其他投標人認為有必要,也可以現場提出參與檢查,否則視為默認搖號機完好。
第十二條在隨機抽取過程中,由於停電或搖號機出現故障導致無法完成隨機抽取工作時,已抽取的入圍投標人或候補入圍投標人有效,由招標人做好現場記錄,並由招標人、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員簽字確認。在恢復通電或更換搖號機後繼續進行。
第十三條開標會結束後,招標人組織評標委員會對入圍投標人的投標檔案進行評審。具體程式如下:
(一)符合性審查。符合性審查只對投標人的資質、主要人員的資格和投標報價檔案進行審查,不得對業績、獲獎等其他事項進行審查。人員資格只對擬投入的項目負責人、項目技術負責人的任職資格(包括該兩類人員在本企業最近半年的社保證明)進行審查。
入圍投標人全部通過符合性審查的,不需遞補候補入圍投標人;若入圍投標人被否決的,則按遞補順序依次遞補相應家數為入圍投標人並進行符合性審查。通過符合性審查的入圍投標人方可進入詳細評審環節。
(二)詳細評審。
1.計算報價平均值。通過符合性審查的投標人的有效報價去掉一個最高值和一個最低值後的算術平均值(不足5家的則全部參與平均),即為報價平均值(按四捨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後兩位)。
2.計算定標標準值。入圍投標人有效投標報價的算術平均值和招標控制價乘以隨機抽取下浮係數所得值的算術平均值,即為定標標準值(按四捨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後兩位)。
3.確定中標候選人。評標完成後,評標委員會應向招標人提交書面評標報告和3名中標候選人名單及其排序。
投標報價低於且最接近定標標準值的投標人為第一中標候選人,投標報價低於且第二接近定標標準值的投標人為第二中標候選人。以此類推,排完負接近定標標準值的投標人,再排等於和正接近定標標準值的投標人。若出現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相同投標報價且同為中標候選人時,則採用隨機抽取的辦法確定中標候選人排序。
第十四條中標候選人確定後,由招標人會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及時將評標結果(含中標候選人相關投標信息)在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公示,公示時間為3個工作日。
第十五條公示期間,對評標結果有異議或投訴的,應在公示期內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分別向招標人和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提出,屬於投訴的按《佛山市發展改革局等九部門關於印發<佛山市公共資源交易活動投訴處理辦法>的通知》(佛發改招〔2013〕14號)辦理。
第十六條中標人確定後,由招標人會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在7日內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
中標人放棄中標資格或被行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取消中標資格的,由第二中標候選人遞補為正式中標人,以此類推。
第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招標失敗:
(一)報名參加投標的投標人不足3家的;
(二)提交有效投標檔案的投標人不足3家的;
(三)通過符合性審查的有效投標人不足3家的;
(四)評標委員會評審後否決所有入圍投標人的;
(五)中標候選人全部放棄中標資格的;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條中標人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的,不予退還投標保證金。中標人被行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取消中標資格的,不予退還投標保證金和誠信保證金,並且自處理意見發出之日起兩年內取消該中標人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投標資格。
第十九條各行業行政主管部門應加強標後監督管理,督促中標人切實履行契約及相關承諾,嚴肅查處履約過程中的轉包、違法分包、偷工減料等違法違規行為,嚴格按照行業行政主管部門有關誠信管理規定處理。
第二十條本辦法由市發展改革局會同有關行業行政主管部門共同解釋。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佛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佛山市公路工程施工信用優選合理低價評標辦法(試行)的通知》(佛府辦函〔2014〕156號)同時廢止。若其他評標辦法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在順德區行政區域內的工程建設項目,可按本辦法或《順德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順德區工程建設項目信用優先隨機定標辦法的通知》(順府發〔2014〕19號)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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