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靜(石嘴山市人民檢察院第二檢察部主任)

何靜(石嘴山市人民檢察院第二檢察部主任)

本詞條是多義詞,共72個義項
更多義項 ▼ 收起列表 ▲

 何靜,女,1971年12月出生,漢族,中共黨員,現任石嘴山市人民檢察院第二檢察部主任、四級高級檢察官、檢察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何靜
  • 民族:漢族
人物履歷,人物經歷,所獲榮譽,

人物履歷

現任石嘴山市人民檢察院第二檢察部主任、四級高級檢察官、檢察員。

人物經歷

何靜悼試兆同志自2003年進入檢察機關工作以來,始終牢記黨的宗旨,把人民民眾利益放在首位,以追求公正和效率為目標,忠實履行檢察職責,在打擊各類刑事犯罪,強化法律監督以及預防減少違法犯罪方面做出了實績。多次被評為優秀共產黨員、優秀公務員,並榮立個人二等功,先後榮獲“全區百名法治模範”、石嘴山市“五一勞動獎章”等榮譽主戒盼。
勤學善思 爭做全面發展檢察官
她始終牢固樹立“終身學習、知行合一”的學習理念,專心研讀政治理論及法學理論知識,鍛造過硬的本領。從她嚴格遵守辦案紀律,大案要案、疑難案件面前迎難而上的工作態度上,從她忠於職守、更新理念、提高素質、積極向上的工作作風上,無不彰顯了一個優秀政法工作者的堅定立場,也彰顯了一個優秀共產黨員的擔當精神,始終在自己的崗位上發揮表率作用。
亮劍黑惡 勇做公平正義守護者
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作為市檢察院掃黑辦副主任,在做好全市各基層院涉黑涉惡案件指導的情況下,勇挑重擔,身先士卒帶頭辦理重大涉黑案件。2019年,圓滿完成了肖永生、肖飛等60人涉黑案的審查起訴工作,案件移送審查起訴後,她和特偵組成員加班加點,一個月之內完成了全部審查起訴工作。除了辦理涉黑案件外,她還負責組織協調全市檢察機關核查中央督導組轉(交)辦線索工作,為確保線索核查的及時性,只要收到線索,不分晝夜,不分節假日,對線索內容進行初步研判,匯報主管領導經簽批後迅速轉交給核查單位核查,核查完畢後,她組織掃黑辦人員對線索核查結果進行分析評估,對於核查不徹底的線索,提出意見後和原核查單位反覆溝通,指導繼續核查,確保核查結果的準確性。
反腐懲貪 敢做清正廉潔監督者
2014年7月,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指定石嘴山市檢察院審查起訴寧夏回族自治區原國有大型企業監事會主席馬某(副廳級)涉凶巴捆想嫌受賄一案,接到辦案任務後,她立即趕赴自治區檢察院提前介入該案,審查案卷材料45本,單行材料近3000份,提出了300餘條補充偵查提綱,製作了案件事實一覽表、證據一覽表、行賄人一覽表等多種書面材料400餘份。因該案庭審中的出色表現,以第二名的好成績被自治區檢察院評選為“全區十佳公訴庭”並予以表彰。
精準起訴 善做一方平安保衛者
客觀性證據定案,挑戰“零口供”。2014年2月,在辦理趙勤山“零口供”殺人搶劫案件中,她認真分析審查論證,查微析疑,注重細節,不放過任何蛛絲馬跡,加班加海精促點反覆閱卷,將每個細節和證據爛熟於心,最終經過縝密的審查和分析,以“零口供”定案起訴,最終被告人趙勤山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柔肩擔正義,不畏懼現實版“盲井”案。2014年5月,她承辦了程文濤等10人煤礦井下故意殺人後偽造礦難騙取死亡賠償金的團伙犯罪案件,該案被社會稱為現實版《盲井》。她克服犯罪分子跨省作案淚櫻狼、被害人身份不清、屍體已被火化循漏、取證困難、全區沒有可借鑑案例等困難,將此案順利提起公訴,經法院審理,全部採納了指控意見,最終三名被告人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兩名被告人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四名被告人被分別判處十到十五年有期徒刑。
防疫辦案兩不誤 造就檢察追夢人
作為檢察業務一線的幹警,何靜享戲燥兵同志始終能夠嚴格要求自己,恪守檢察官職業道德,慎言篤行,以身作則,廉潔奉公。在抗擊新冠肺炎疫情阻擊戰中,她同樣表現了一名優秀共產黨員的良好精神風貌。春節剛過,她主動申請到社區卡點一線排查外來人員,開展疫情防疫宣傳知識,認真細緻的盤問,耐心誠懇的解釋說服,她把自己化身為一個經驗豐富的社區工作者。脫下厚重的防護,她又成了一個爭分奪秒、慎審辦案的行家裡手。疫情期間,積極主動做好全市檢察機關涉疫情案件的對下指導工作,起草了《全市檢察機關關於依法辦理妨害疫情防控相關刑事案件的通知》,指導基層院辦理涉疫情案件的法律適用,依法從嚴從快懲治犯罪,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營造良好司法環境貢獻檢察力量。

所獲榮譽

2011年、2017年分別榮立個人三等功;
2013年被石嘴山市委政法委授予“全市優秀人民檢察官”稱號;
何靜
中國好人榜
2015年榮立個人二等功;2016年榮獲石嘴山市“五一勞動獎章”;
2017年榮獲石嘴山市“十佳黨員服務之星”稱號;
2018年被寧夏回族自治區依法治區領導小組評為“全區百名法治模範”;2020年被評為石嘴山市先進工作者。
2020年10月,入選8月—9月“中國好人榜”。
防疫辦案兩不誤 造就檢察追夢人
作為檢察業務一線的幹警,何靜同志始終能夠嚴格要求自己,恪守檢察官職業道德,慎言篤行,以身作則,廉潔奉公。在抗擊新冠肺炎疫情阻擊戰中,她同樣表現了一名優秀共產黨員的良好精神風貌。春節剛過,她主動申請到社區卡點一線排查外來人員,開展疫情防疫宣傳知識,認真細緻的盤問,耐心誠懇的解釋說服,她把自己化身為一個經驗豐富的社區工作者。脫下厚重的防護,她又成了一個爭分奪秒、慎審辦案的行家裡手。疫情期間,積極主動做好全市檢察機關涉疫情案件的對下指導工作,起草了《全市檢察機關關於依法辦理妨害疫情防控相關刑事案件的通知》,指導基層院辦理涉疫情案件的法律適用,依法從嚴從快懲治犯罪,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營造良好司法環境貢獻檢察力量。

所獲榮譽

2011年、2017年分別榮立個人三等功;
2013年被石嘴山市委政法委授予“全市優秀人民檢察官”稱號;
何靜(石嘴山市人民檢察院第二檢察部主任)
中國好人榜
2015年榮立個人二等功;2016年榮獲石嘴山市“五一勞動獎章”;
2017年榮獲石嘴山市“十佳黨員服務之星”稱號;
2018年被寧夏回族自治區依法治區領導小組評為“全區百名法治模範”;2020年被評為石嘴山市先進工作者。
2020年10月,入選8月—9月“中國好人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