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邦漸

何邦漸,字文槐,明時浪穹縣城人。明萬曆拔貢,初任安徽慶陽府通判,後升無為州、邳州知州。

基本介紹

  • 本名:何邦漸
  • 字號:文槐
  • 所處時代:明
  • 出生地:浪穹縣城人
時值皖境大荒,何邦漸停徵減役,嚴懲貪官,大松民困,並多次仗義伸奏朝廷,為災民免除賦稅。歸鄉後,樂善好施,倡修學宮,並致力於縣誌編纂,於萬曆庚子至丙午(1600~1606年)纂輯了浪穹縣誌12卷刊印行世,後又於天啟甲子(1624年)重新增補訂為8卷,惜兩志均已失傳。
著作有文論《法象論》、《世紀錄》,以及詩集《初知稿》等。其子何鳴鳳,孫何蔚文、何星文,曾孫何素珩皆以詩著滇省。《滇南詩略》、《滇詩拾遺補》錄有何邦漸祖孫五代之詩文,世稱“一門五代六詩人”,被譽為“白族詩人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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