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行之(1908~1991)曾用名何堅白。浙江諸暨人。1929年加入中國共產黨。抗戰時期歷任中共長興縣委書記、武德縣委書記、武康縣委書記、吳興縣委書記和江蘇錫南縣工委書記等職。解放戰爭時期任中共浙西工委委員、新四軍浙西留守處副主任、豫皖蘇邊區第五行政區專員等職。新中國成立後任中共上饒地委常委、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何行之
- 別名:何堅白
- 籍貫:浙江諸暨
- 出生日期:1908年
- 逝世日期:1991年
人物經歷,
人物經歷
何行之(1908—1991)原名何鳳苞,曾用名韓再生、何堅白。1908年出生於浙江省諸暨縣東鄉佳山村。1927年參加農民協會。1929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任村黨支部書記。1930年參加中共領導的諸暨、蕭山暴動。1931年4月因叛徒告密被捕入獄,全國抗日戰爭爆發後獲釋。1938年2月任諸暨縣敵後抗日義勇隊政治指導員。12月起任中共安吉縣工委委員兼組織部部長,中共長興縣委書記,武(康)德(清)縣委書記,吳興縣委書記。1942年2月調往蘇南,組建中共(無)錫南縣工委並任書記,參與重建新四軍太湖抗日游擊支隊,任支隊政治委員,領導錫南黨政軍民進行反“清鄉”鬥爭。1944年6月,調華中黨校參加整風學習。1945年5月,任中共武(康)德(清)縣委書記,領導恢復和建立中共地方組織和政權。1945年8月日本投降後,任新四軍浙西留守處副主任。1946年2月任中共中央華中分局巡視組組長。1947年任山東支前委員會前方辦事處秘書主任,華東野戰軍前方兵站部政治部主任,豫皖蘇邊區第五行政區專員兼第五行政區支前指揮部司令員,參加萊蕪、孟良崮、開封、淮海等戰役的支前工作。1949年2月,任華東軍區南下幹部支隊第六大隊大隊長兼政委。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歷任江西省軍政接管部政權處處長,上饒專員公署專員,江西省築路委員會副主任,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江西省人民委員會副主任,省農產品採購廳廳長,中共江西省委財貿部副部長兼省供銷社主任。1991年12月24日在南昌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