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知平

何知平,文山州國土局原局長,2015年9月9日上午,何知平因涉嫌受賄和濫用職權,由紅河州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經過4個多小時的庭審後,法庭宣布擇期宣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何知平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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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簡介

何知平,大學文化。曾任文山州政協文史資料委員會主任,文山州地質礦產局局長,文山州國土資源局副局長、局長、黨組書記等職。

重要事件

犯罪歷程

公訴機關指控何知平犯受賄罪。2001年到2013年期間,何知平先後利用其擔任文山州地質礦產局局長,文山州國土資源局副局長、局長的職務便利,接受從事土地、房產相關項目開發的謝某、陶某、陳某、張某等人的請託,在土地出讓、土地整理及工程建設等項目中為上述人員謀取利益,並收受了上述人員送給的現金人民幣總計669萬元。何知平還利用其職務便利,採取以借為名、“零付款”認購房屋後轉賣等方式,先後向胡某、唐某、華某、周某等人索取人民幣總計2057.422萬元及價值人民幣122.518萬元的房產一套。此外,公訴機關還指控何知平濫用職權,造成國家財產損失計人民幣3億多元,構成濫用職權罪。

案件結果

公訴機關認為,何知平無視國法,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利用職務便利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觸犯刑法的相關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並實行數罪併罰,建議法院判處其無期徒刑以上刑罰。該案將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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