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炳榮,男,1958年12月出生,浙江桐鄉人,1977年9月參加工作,1978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學歷。曾任浙江嘉興市委常委、嘉興經濟技術開發區、嘉興現代服務業集聚區、嘉興國際商務區黨工委書記。
2019年5月,浙江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對何炳榮作出逮捕決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何炳榮
- 國籍:中國
- 出生地:浙江桐鄉
- 出生日期:1958年12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開除黨籍,依法逮捕,
人物履歷
曾任桐鄉縣“農業學大寨”駐安興鄉工作組工作;桐鄉縣河山鄉團委書記、管委會委員、黨委委員、秘書;桐鄉縣委黨校學習;桐鄉縣河山鄉黨委委員、副書記、書記;桐鄉縣安興鄉黨委書記;桐鄉市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主任、黨委書記、開發區總公司總經理、黨組書記;桐鄉市市長助理、市政府黨組成員、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主任、開發區總公司總經理;桐鄉市副市長、市政府黨組成員,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市政府黨組副書記;嘉善縣委副書記、副縣長、代縣長、縣長、縣政府黨組書記,縣委書記、縣長、縣政府黨組書記。
2006年12月,嘉善縣委書記
2010年03月—2019年05月,嘉興市委常委、嘉興經濟開發區、嘉興國際商務區黨工委書記。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8年11月29日,據浙江省紀委監委訊息:嘉興市委原常委、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書記何炳榮涉嫌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開除黨籍
2019年5月8日,據浙江省紀委監委訊息:經中共浙江省委批准,中共浙江省紀委、浙江省監察委員會對嘉興市委原常委、嘉興經濟技術開發區、嘉興現代服務業集聚區、嘉興國際商務區黨工委原書記何炳榮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監察調查。
經查,何炳榮違反政治紀律,妄議黨中央大政方針,對黨不忠誠不老實,串供,參加迷信活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公款吃喝,違規參加公款支付的娛樂活動,收受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禮品;違反組織紀律,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違反廉潔紀律,違規經商辦企業,為親屬的經營活動謀利,搞權色交易等;違反民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涉嫌受賄和濫用職權犯罪。
何炳榮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和公職人員,喪失理想信念,毫無黨性原則,“四個意識”個個皆無,“六大紀律”項項違反,不信馬列信風水,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大搞“家長制、一言堂”,把管轄範圍當作私人領地,公權私用、濫權妄為,漠視民眾利益,私慾貪婪膨脹,生活腐化墮落,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並涉嫌受賄和濫用職權犯罪,影響惡劣。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浙江省委批准,中共浙江省紀委、浙江省監察委員會決定給予何炳榮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何炳榮享受的待遇;終止何炳榮嘉興市第八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何炳榮違紀違法所得;將何炳榮涉嫌受賄和濫用職權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審查調查期間,何炳榮在懺悔材料中剖析,自己作為黨員領導幹部,忘記手中的權力是黨和人民給的,使權力從為人民服務轉向了為自己謀利;忘記把黨和人民民眾的利益放在首位,弄錯了方向,顛倒了位置,把自己的個人利益放在了首位;忘記廉潔從政,未保持好黨員本色,沒有守住底線,積小錯成大錯;忘記嚴守黨紀國法,沒有把紀律挺在前面,沒有對黨紀抱有敬畏之心,以致走上了違法犯罪的道路,悔恨終身。何炳榮表示認罪、悔罪,接受組織處理和法律懲處。
依法逮捕
2019年5月,浙江省嘉興市委原常委、嘉興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原書記何炳榮(副廳級)涉嫌受賄、濫用職權一案,由浙江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浙江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對何炳榮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