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有成(廣西宏桂資本運營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

何有成(廣西宏桂資本運營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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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有成,男,漢族,1962年12月出生,湖南新邵人,天津大學企業管理專業畢業,在職研究生學歷,管理學碩士,高級工程師,1984年7月參加工作,1991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廣西宏桂資本運營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2022年12月30日下午,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廣西宏桂資本運營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何有成犯受賄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一案,對被告人何有成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百萬元;以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百萬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何有成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籍貫:湖南新邵
  • 出生日期:1962年12月
  • 畢業院校:天津大學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接受調查,撤銷資格,依法雙開,公開通報,一審開庭,一審宣判,

人物履歷

1980.09——1984.07,武漢工學院機械工程系鍛造、衝壓工藝及設備專業學習
1984.07——1993.03,廣西柳州汽車廠工藝科助理工程師、工程師(其間:1992.02-1993.03在日本飛鳥學院進修)
1993.03——1993.05,廣西柳州汽車廠車架車間主任助理
1993.05——1996.05,廣西柳州汽車廠輕型車總裝車間主任
1996.05——1998.08,廣西柳州汽車廠輕型車總裝車間主任、銷售服務部副部長(其間:1997.02-1998.02掛任廣西柳州市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工作隊駐柳江縣橋木村工作隊副隊長)
1998.08——2002.09,廣西柳州市柳南區委常委、副區長
2002.09——2002.11,廣西柳州市魚峰區委副書記、代區長
2002.11——2006.08,廣西柳州市魚峰區委副書記、區長(2002.09-2004.08在天津大學管理學院在職研究生班企業管理專業學習)
2006.08——2011.06,廣西柳江縣委書記(其間:2010.09-2011.01在廣西區委黨校中青班學習)
2011.06——2011.08,廣西柳州市委副秘書長(正處長級)
2011.08——2011.09,廣西欽州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
2011.09——,廣西欽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
2016.05——2022,廣西宏桂資產經營(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委員、書記、廣西宏桂資產經營(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

人物事件

接受調查

2022年1月,廣西宏桂資本運營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何有成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自治區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撤銷資格

2022年7月8日下午,自治區政協十二屆二十次常委會議在南寧閉幕,會議通過關於撤銷何有成十二屆自治區政協委員資格的決定。

依法雙開

2022年7月23日,據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委監委訊息:經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批准,自治區紀委監委對廣西宏桂資本運營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何有成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審查調查,並採取留置措施。
經查,何有成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政治意識、規矩意識淡漠,不信組織信鬼神,目無法紀、濫權妄為,私慾膨脹、貪圖享樂,靠企吃企、官商勾結,大搞權錢交易。落實黨中央關於深化國企改革的重大決策部署不堅決,打折扣、搞變通,藉機謀取個人私利;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長期進行迷信活動,造成不良影響;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旅遊活動安排;違反民主集中制原則,個人決定重大問題;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違規選拔任用幹部;利用職權或職務上的影響為親屬謀利;搞權色交易;濫用職權、徇私舞弊開展明令禁止的融資性貿易、虛假貿易,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及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何有成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和受賄罪,且在黨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自治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自治區黨委批准,決定給予何有成開除黨籍處分;由自治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公開通報

廣西宏桂資本運營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何有成違規收受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旅遊安排問題。2019年至2021年下半年,何有成多次收受下屬所送的禮金總計9萬元;多次參加私營企業主在公司內部安排的“一桌餐”宴請;與家人2次接受私營企業主安排,前往貴州、湖南等地旅遊,相關費用由私營企業主支付。何有成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2年7月,何有成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一審開庭

2022年11月8日,桂林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廣西宏桂資本運營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何有成受賄、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一案。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何有成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何有成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記者及各界民眾50餘人旁聽了庭審。庭審最後,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一審宣判

2022年12月30日下午,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廣西宏桂資本運營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何有成犯受賄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一案,對被告人何有成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百萬元;以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百萬元。對已扣押的何有成受賄犯罪所得依法予以沒收,並繼續追繳何有成未退出的違法所得,上繳國庫。何有成當庭表示服從法院判決,不抗訴。
經審理查明
一、受賄罪
2003年至2021年,被告人何有成利用擔任中共柳州市魚峰區委副書記、柳州市魚峰區人民政府區長,中共柳江縣委書記,欽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宏桂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等職務上的便利,或者利用其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廣西一禾投資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廣西盛世博盟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殷振川等單位和個人在承攬工程、入股國有控股公司、違規開展貿易、調整職務等事項上提供幫助。2004年至2021年,何有成直接或者通過其妻子等人多次收受相關單位和人員給予的財物,總計折合人民幣3039.00426萬元。
二、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
宏桂集團是經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國有獨資公司。廣西宏桂匯望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匯望公司)是宏桂集團於2018年11月設立的子公司。廣西國威資產經營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威公司)是宏桂集團管理的國有獨資公司。2019年4月,宏桂集團將國威公司劃轉由匯望公司管理,原由國威公司管理的廣西銀利達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銀利達公司)、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汽車隊修理廠(後改制更名為廣西匯望桂政商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桂政公司)同時劃轉由匯望公司直接管理。
2018年上半年,被告人何有成在擔任宏桂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期間,為增加宏桂集團營收業績、謀取私利,違反國有公司禁止開展融資性貿易、無真實貨權流轉貿易的相關規定,同意莫焱管理的國威公司、匯望公司開展平行進口汽車貿易,並提供大量資金支持。2018年7月,莫焱指示銀利達公司、國威公司和桂政公司先後與詹建宙、李善軍、宋冰等人實際控制的天津冠鑫國際貿易有限公司等10餘家上下游公司開展所謂的平行進口汽車貿易,陸續簽訂汽車買賣契約,桂政公司等國有公司按契約約定支付購車款給上游公司,下游公司按照購車款使用時間乘以8.5%年化收益率加本金回款給桂政公司等國有公司。上游公司將國有資金轉到詹建宙等人控制的關聯公司,至2021年8月,有10份契約沒有按期回款。經鑑定,造成桂政公司國有資金損失7.2178687435億元。
桂林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
被告人何有成的行為依法構成受賄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應數罪併罰。何有成受賄數額特別巨大,鑒於何有成到案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賄犯罪事實,如實供述其他犯罪事實,認罪認罰,積極退贓,依法對其從寬處理。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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