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有典

何有典(1919-1955),化名何長清,湖南省邵陽市新邵縣小塘鄉小塘村人,民國8年(1919)生。國小文化。民國28年(1939)在邵陽縣自衛隊當兵,後在家閒蕩,以賭博為業,輸打贏要,橫蠻無理,人稱典蠻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何有典
  • 出生日期:1919年
  • 逝世日期:1955年
  • 出生地:湖南省邵陽市新邵縣
早年經歷,建國之後,

早年經歷

民國32年(1943),任敦仁鄉第12保副保長,以善於勒索民財,調鄉公所工作。民國34年(1945),任湘潭縣、武岡縣衛生院出納,因貪污去職。
民國37年(1948)7月,何有典與何國球網羅30餘人,開始搶劫民財。l949年2月,擴大到100餘人,自任大隊長,何國球任副大隊長,到處殺人搶劫,無所不為。先後在爛壩、荒塘攔截汽車多次,搶得光洋90餘元,金圈子一個、金戒指3個,手槍2支。7月20日何帶領匪徒至溢田,誣說農民李利臣密告國民黨十四軍派人打他,而將李槍殺。8月何帶匪徒30餘人到梅子嶺鐘池峰、鄒振華家送片子(勒索錢財的字條),因兩家交不出錢,何竟放火燒光兩家的房子。

建國之後

1950年2月初,何與唐偉等受特務頭子戴旭的命令,成立“湖南反共救國軍”,何任獨立營營長,死心踏地與人民為敵。何率匪徒l00餘人,在瓦渣坪圍攻9名解放軍,當場打死7人,活捉l人(後被殺害於板子山),搶得輕機槍l挺,步槍6支。3月初,何率匪部在燕子窠村老院子打死邵陽縣第二區政府工作隊員劉文華。3月18日,何命令匪分隊長何明,將土改幹部王飛虎活埋在毛栗沖的柳家山。爾後又在六房頭河邊,追擊中國人民解放軍某部,打死3名解放軍戰士。
1950年7月,何有典股匪被解放軍剿匪部隊擊潰,隻身逃往貴州省福泉縣一帶,繼續為非作歹,曾被福泉縣公安局收審過。l955年2月被新邵縣公安局追捕入獄。在多次審訊中,一口咬定自己不是何有典,而是何長清,是隆回同盆江人,不是新邵縣小塘鄉人,而貴州省福泉縣公安局證實何有典曾自認是邵陽縣敦仁鄉小塘人。為了徹底證實何有典的真偽,縣人民法院傳喚何有典的父親、妻子及村幹部等十餘人到庭證實。何卻頑固抵賴不認。最後其妻指出,何有典左頸上有一顆黑痣,請法官查驗,一查果真,何有典在事實面前始低頭認罪。
1955年5月,惡貫滿盈的匪首何有典被處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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