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印發“十二五”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國發〔2011〕26號)明確提出,“十二五”期間完成夏熱冬冷地區既有建築節能改造5000萬平方米。為貫徹國務院部署,推動夏熱冬冷地區既有建築節能改造工作,2012年4月1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以建科〔2012〕55號印發《關於推進夏熱冬冷地區既有居住建築節能改造的實施意見》。該《意見》分充分認識夏熱冬冷地區既有居住建築節能改造的重要性與緊迫性;工作目標與基本原則;認真做好既有居住建築節能改造各項工作;完善配套措施,保障節能改造任務的落實4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關於推進夏熱冬冷地區既有居住建築節能改造的實施意見
- 通過時間:2012年4月1日
- 檔案類別:實施意見
- 發布單位: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關於推進夏熱冬冷地區既有居住建築節能改造的實施意見
建科〔2012〕55號
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重慶、四川、貴州省(市)住房城鄉建設廳(建委,建設交通委)、財政廳(局):
《國務院關於印發“十二五”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國發〔2011〕26號)明確提出,“十二五”期間完成夏熱冬冷地區既有建築節能改造5000萬平方米。為貫徹國務院部署,推動夏熱冬冷地區既有建築節能改造工作,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充分認識夏熱冬冷地區既有居住建築節能改造的重要性與緊迫性
夏熱冬冷地區既有居住建築普遍缺乏節能措施,室內舒適性較差。近年來,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夏熱冬冷地區住宅空調和採暖需求逐年上升。空調用電成為夏季居民用電的主要部分,用電高峰負荷已經對電網容量與安全形成挑戰。冬季普遍採用電採暖,部分地區開始建設集中採暖設施為居住建築供熱,能耗大大增加。對夏熱冬冷地區既有建築實施節能改造,一方面可以提升建築用能效率,降低建築用能需求,有效緩解建築能耗增長壓力;另一方面可以提高建築室內熱舒適性,有效改變居住建築室內夏季過熱、冬季過冷的狀況,減少室內噪聲,更好地惠及民生。各級住房城鄉建設、財政部門要把既有居住建築節能改造作為貫徹落實國務院節能減排、改善民生戰略的重要措施,抓緊抓好。
二、工作目標與基本原則
(一)工作目標。“十二五”期間,夏熱冬冷地區力爭完成既有居住建築節能改造面積5000萬平方米以上。積極探索適用夏熱冬冷地區的既有建築節能改造技術路徑及融資模式,完善相關政策、標準、技術及產品體系,為大規模實施節能改造提供支撐。
(二)基本原則。推進夏熱冬冷地區既有居住建築節能改造應堅持以下原則:一是堅持因地制宜、合理適用。要在充分考慮地區氣候特點、建築現狀、居民用能特點等因素基礎上,確定改造內容及技術路線,優先選擇投入少、效益明顯的項目進行改造。二是窗改為主、適當綜合。改造應以門窗節能改造為主要內容,具備條件的,可同步實施加裝遮陽、屋頂及牆體保溫等措施。三是統籌兼顧、協調推進。改造應根據地區實際與舊城更新、城區環境綜合整治、平改坡、房屋修繕維護、抗震加固等工作相結合,整合政策資源,發揮最大效益。四是政府引導、多方投入。中央財政適當獎勵、地方財政穩定投入,引導受益居民、產權單位及其他社會資金自願投資改造,建立穩定、多元的投融資渠道。五是點面結合、重點突破。在實施單一改造項目同時,應選擇積極性高、組織能力強、改造資金落實好的市縣,優先安排節能改造任務,實現集中連片的推進效果。
三、認真做好既有居住建築節能改造各項工作
(一)做好既有居住建築現狀調查。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組織對本轄區內既有居住建築的建成年代、結構形式、用能狀況、室內熱環境及居民改造意願等基本信息進行調查、統計,建立既有居住建築信息資料庫,為制定節能改造計畫,確定節能改造項目提供依據。
(二)編制節能改造計畫及實施方案。省級住房城鄉建設、財政主管部門應在充分調查摸底基礎上,制定“十二五”既有居住建築節能改造規劃,確定既有居住建築節能改造目標、分年度改造計畫。應根據規劃編制改造實施方案。實施方案應包括改造目標分解落實情況、節能改造重點市縣、改造技術方案和融資模式、改造效益分析、相應保障措施等內容。各省(區、市)要在2012年5月31日前將節能改造規劃及實施方案報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將在充分論證基礎上,確定節能改造任務及獎勵資金分配方案。
(三)鼓勵重點市縣實施整體綜合節能改造。為突出政策綜合效益和改造整體效果,鼓勵有積極性的重點市縣加大改造力度,實施集中連片的既有居住建築節能改造,並將節能改造與舊城改造、城市市容整治、老舊小區改造等工作統籌推進,充分發揮整體效果。對節能改造重點市縣,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將優先安排節能改造任務及相應補助資金,並在改造完成後根據實際改造效果給予專門資金獎勵。申請節能改造的重點市縣,要抓緊制定改造方案,提出節能改造目標,保障措施並落實改造項目,並隨省級改造實施方案一併上報財政部和住房城鄉建設部。
(四)組織實施節能改造。各地住房城鄉建設、財政主管部門應綜合考慮建築物壽命、建築所有權人改造意願等因素選擇改造項目。防止假借改造名義實施大拆大建。應根據建築形式、居民承受能力等因素,進行節能改造方案最佳化設計,並組織專家進行技術經濟論證。按照公正公平公開原則,採取招投標方式優選施工單位。嚴格施工過程的質量安全管理,切實加強改造工程的防火安全管理。加強改造項目選用的門窗、遮陽系統、保溫材料等產品的工程準入控制,優先選擇獲得國家節能性能標識、列入推廣目錄的材料及產品。
(五)建立改造項目專項驗收與評估機制。各地住房城鄉建設、財政主管部門要建立節能改造項目的評估機制,對改造項目的實施量、工程質量等進行專項驗收,委託具備條件的建築能效測評機構對改造項目的節能效果、居民室內舒適度改善等情況進行測評。對達不到預期目標的,應分析原因,提出限期整改要求,並監督落實。
四、完善配套措施,保障節能改造任務的落實
(一)加強組織協調。各地住房城鄉建設、財政主管部門應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建立健全有效的節能改造工作協作機制,統一協調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特別要與有關部門加強溝通,力求節能改造與舊城改造、城市市容整治、平改坡、可再生能源建築套用等工作同步實施。要充分發揮牆改節能辦、街道辦事處、居民委員會等單位的作用,做好節能改造的組織實施、宣傳動員等工作。
(二)建立多元化資金籌措機制。夏熱冬冷地區既有居住建築節能改造所需資金主要由受益居民及產權單位投入。中央財政設立專項資金,支持夏熱冬冷地區既有居住建築節能改造工作。地方各級財政要把節能改造作為節能減排資金安排的重點,建立穩定、持續的財政資金投入機制。
(三)強化技術標準產品支撐。住房城鄉建設部將編制《夏熱冬冷地區既有居住建築節能改造技術導則》,指導改造實施工作。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結合當地實際編制節能改造相關技術規程、圖集、工法等,指導和規範節能改造項目的實施。應通過發布技術產品推廣目錄、公告等形式,引導改造工程選用性能優良的技術及產品。在推廣成熟的改造技術基礎上,積極探索新技術及產品的套用。
(四)加大宣傳培訓力度。各級住房城鄉建設、財政主管部門要大力宣傳既有居住建築節能改造的重要意義,爭取和動員相關部門、產權單位、居民等積極參與既有居住建築節能改造工作。及時總結與宣傳節能改造範例,擴大社會影響,推動節能改造工作。要加大節能改造相關政策、技術標準、施工技術要求等的培訓力度,提高管理、設計、施工等相關從業人員的技術水平。
(五)健全監督考核機制。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將組織對既有居住建築節能改造工作進展情況,以及中央財政獎勵資金的使用情況等進行監督檢查。各地住房城鄉建設、財政主管部門應建立責任考核機制,將節能改造目標及任務落實情況作為責任部門領導及相關人員的績效考核內容。有關檢查考核結果將作為財政部清算中央財政節能改造獎勵資金的主要依據之一。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二◯一二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