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寧縣醫療保障局

休寧縣醫療保障局

根據《中共黃山市委辦公室 黃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休寧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辦字〔2019〕8號)和《中共休寧縣委 休寧縣人民政府關於縣級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 休發〔2019〕2號),設立休寧縣醫療保障局,為縣政府組成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休寧縣醫療保障局
  • 所屬部門:休寧縣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休寧縣
  • 現任領導:宋春茂(局長)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劃標準,擬訂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貫徹實施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指導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貫徹落實省、市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完善動態調整和區域調劑平衡機制,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建立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貫徹實施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方案。
(四)貫徹落實全省城鄉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執行市縣統一的支付標準,同步推進動態調整機制和醫保目錄準入談判制度。
(五)貫徹實施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建立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
(六)監督實施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政策,指導全縣醫療衛生機構藥品、醫用設備、醫用耗材集中採購的監督管理工作。
(七)制定定點醫藥機構協定和支付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八)負責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組織執行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開展醫療保障領域對外合作交流相關工作。
(九)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職能轉變。縣醫療保障局落實市縣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建立健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確保醫保資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更好保障人民民眾就醫需求、減輕醫藥費用負擔。
(十一)與縣衛生健康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衛生健康委員會、縣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法制股)。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安全、保密、信息、宣傳、內部審計、信訪、機關財務、預決算、資產管理、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群、團婦和工會工作、離退休幹部管理。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人事管理、機構編制、教育培訓和隊伍建設等工作。組織編制醫療保障基金預決算草案,推進醫療保障信息化建設。組織擬訂醫療保障工作規劃,組織開展醫療保障政策的綜合研究。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被行政複議的答覆、聽證以及行政應訴相關工作。
(二)待遇保障和醫藥服務股。落實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統籌推進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建設。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組織開展醫療救助。貫徹實施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方案。貫徹落實省級醫保目錄,執行市縣統一的支付標準,同步推進動態調整機制和醫保目錄準入談判制度。擬訂定點醫藥機構醫保協定和支付管理辦法、執行異地就醫管理辦法和結算政策。組織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組織開展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技術的經濟性評價。貫徹實施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監督實施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配送及結算管理政策,指導全縣醫療衛生機構藥品、醫用設備、醫用耗材集中採購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支付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規範醫保經辦業務。受理醫療保障領域的投訴舉報,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現任領導

局長:宋春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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