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伊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伊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是伊春市人民政府下設職能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伊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辦公地址:伊春市伊美區迎賓路30號
  • 機構屬性:政府下設職能部門
  • 現任局長:修繼業 
機構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機構職責

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負責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負責組織和指導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依照授權開展調查反壟斷案件,發現反壟斷線索,獲取反壟斷第一手資料,開展反壟斷調研,開展反壟斷普法宣傳。組織指導公平競爭審查工作;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負責巨觀質量管理;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負責統一管理計量工作;負責統一管理標準化工作;負責統一管理檢驗檢測工作;負責統一管理、監督和綜合協調全市認證認可工作;負責市場監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國際省際市際間交流與合作;負責藥品零售(不含連鎖總部,下同)、使用(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醫療器械經營、使用和化妝品經營、使用安全監督管理;負責監督執行國家藥典等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標準,監督實施分類管理制度;負責藥品零售、使用,醫療器械經營、使用和化妝品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上市後風險管理;負責藥品零售、醫療器械經營的許可、檢查和處罰,以及化妝品經營和藥品、醫療器械使用環節質量的檢查和處罰;負責擬定和組織實施全市智慧財產權戰略;負責智慧財產權保護;負責促進智慧財產權運用;負責建立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體系;負責協調全市涉外智慧財產權事宜;貫徹執行國家智慧財產權確權、侵權判斷標準;負責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督查督辦、政務公開、信息化、新聞宣傳和輿情監測等工作。組織協調市場監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承擔並指導市場監督管理統計工作。負責機關退休幹部管理與服務。
(二)法規科。承擔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規範自由裁量權和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承擔或參與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組織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擬定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及稽查辦案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查處市場主體準入、生產、經營、交易中的有關違法行為和案件查辦工作。
(三)登記註冊科。擬訂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和營業執照核發的制度措施並指導實施。承擔指導登記註冊全程電子化工作。承擔登記註冊信息的分析公開工作。指導市場監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許可。扶持個體私營經濟發展,承擔建立完善小微企業名錄工作。在市委組織部指導下,指導各基層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配合黨委組織部門開展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專業市場的黨建工作。
(四)信用監督管理科。擬訂信用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對市場主體登記註冊行為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指導市場主體信用分類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建立企業經營異常名錄和“黑名單”,承擔市場主體監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歸集共享、聯合懲戒的協調聯繫工作。
(五)反壟斷科。貫徹落實國家、省反壟斷制度措施和指南,按照國家、省局的部署,接受委託開展反壟斷調查,開展反壟斷普法宣傳,組織指導公平競爭審查工作。
(六)反不正當競爭科。擬定反不正當競爭、直銷監督管理和禁止傳銷的制度措施。組織指導查處不正當競爭及相關經濟違法違規行為。承擔監督管理直銷企業、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和打擊傳銷工作。
(七)價格監督檢查科。擬定有關價格收費監督檢查的制度措施。組織實施商品價格、服務價格以及國家機關、事業性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行為。
(八)網路交易與商品市場監督管理科。組織實施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指導協調開展網路市場行政執法工作。組織指導網路交易平台和網路經營主體規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網路市場監測工作。組織指導商品交易市場監管工作。依法負責有關專業市場規範管理工作。配合開展有關領域專項整治工作。依法組織實施契約、拍賣行為監督管理,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
(九)消費者權益保護科(12315市場監督管理投訴舉報辦公室)。擬訂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開展消費教育,引導健康消費,推動消費升級。引導、督促經營者落實保護消費者權益的責任和義務,建立健全消費維權網路。指導開展放心消費創建活動,營造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指導消費者滿意度測評工作。指導查處侵犯消費者權益案件。承擔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日常工作。指導市消費者協會工作。擬訂12315市場監督管理投訴舉報處理的制度、措施、辦法。指導開展市場監督管理諮詢投訴舉報的受理、處理工作。組織投訴舉報平台信息化建設及數據統計分析、管理使用工作。
(十)廣告監督管理科。擬訂廣告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實施廣告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監測各類媒介廣告發布情況。組織查處虛假廣告違法行為。指導廣告審查機構和廣告行業組織的工作。
(十一)質量發展科。擬定推進質量強市戰略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統籌全市質量基礎設施協同服務及套用工作,提出完善質量激勵制度措施。負責開展產品和服務質量提升、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缺陷產品召回等相關工作;開展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和產品防偽的相關工作,開展服務質量監督監測相關工作,開展重大質量事故調查相關工作。
(十二)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科。擬訂市級重點監督的產品目錄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產品質量監督抽查、風險監控、分類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和協調產品質量的行業、地方和專業性監督。承擔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和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依法負責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及其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食品安全協調科(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秘書科)。擬訂推進食品安全戰略的重大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統籌協調食品安全全過程監管中的重大問題,推動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區跨部門協調聯動機制工作。承辦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四)食品生產安全監督管理科。分析掌握生產領域食品安全形勢,擬訂食品生產監督管理和食品生產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食鹽生產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組織實施食品生產許可工作。組織開展食品生產企業監督檢查,組織查處相關違法行為。指導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
(十五)食品流通安全監督管理科。分析掌握流通領域食品安全形勢,擬訂食品流通、市場銷售食用農產品監督管理和食品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組織實施並指導開展食品經營許可(銷售類)及監督檢查工作。開展食品攤販、小食雜店和現場制售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食鹽經營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綠色食品市場推廣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組織查處相關違法行為。
(十六)餐飲服務安全監督管理科。分析掌握餐飲服務領域食品安全形勢,擬訂餐飲服務監督管理和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和管理規範,組織實施並指導開展食品經營許可(餐飲類)及監督檢查工作。組織實施餐飲質量安全提升行動。指導小餐飲、提供就餐服務校外託管機構和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協調指導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組織查處相關違法行為。
(十七)特殊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科。分析掌握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和嬰幼兒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領域安全形勢,擬訂特殊食品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查處相關重大違法行為。
(十八)食品安全抽檢監測科。組織實施全市食品安全抽檢監測計畫,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食品安全抽檢監測計畫,定期公布相關信息。督促指導不合格、問題食品核查、處置、召回。組織開展食品安全評價性抽檢、風險預警和風險交流。參與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和地方標準執行情況的跟蹤評價。參與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參與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組織排查風險隱患。
(十九)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監督檢查特種設備的生產經營、使用、檢驗檢測和進出口,以及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生產、進口、銷售環節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負責辦理特種設備使用、變更登記、報廢註銷備案手續。按規定許可權組織調查處理特種設備事故並進行統計分析。查處相關重大違法行為。監督管理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人員、作業人員。推動特種設備安全科技研究並推廣套用。
(二十)計量科。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承擔計量標準、計量標準物質和計量器具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量值傳遞溯源和計量比對工作。負責地方計量檢定規程和技術規範組織實施。承擔商品量、市場計量行為、計量檢定、校準、測試及授權、計量檢定和法定計量技術機構及人員監督管理工作。規範計量數據使用。
(二十一)標準化科。擬訂標準化戰略、規劃、政策和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市級地方標準(含標準樣品)的立項、編號、發布工作。協助組織查處違反強制性國家標準等重大違法行為。承擔團體標準、企業標準相關工作。承擔全市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相關工作。管理商品條碼工作。組織參與國際區域性標準化組織活動。負責全市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管理工作。
(二十二)認證監督管理科。組織實施國家認證和合格評定監督管理制度。規劃指導認證行業發展。組織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監督檢查,組織對認證活動和認證結果監督管理。組織查處認證違法行為。參與國際或區域性組織認證活動。
(二十三)認可與檢驗檢測監督管理科。組織實施國家認可與檢驗檢測監督管理制度。規劃指導檢驗檢測行業發展,組織協調檢驗檢測資源整合和改革工作。負責全市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查處認可與檢驗檢測違法行為。參與國際或區域性組織檢驗檢測活動。承擔機動車安檢機構行政許可發證工作。
(二十四)藥械許可科。承擔藥品零售(不含藥品零售連鎖總部)、醫療器械經營許可。最佳化審批流程,完善審批服務便利化措施。
(二十五)藥品化妝品流通監管科。負責監督實施許可權內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和化妝品檢查制度。負責監督實施藥品管理法等許可權內藥事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指導和監督全市許可權內藥品、化妝品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藥品零售(不含藥品零售連鎖總部)開辦及其他許可權內許可現場檢查驗收工作。負責藥品零售(不含藥品零售連鎖總部)監督管理工作;承擔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毒性藥品及精神藥品、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使用環節監督管理工作。組織質量抽查檢驗。組織開展流通環節不良反應監測及許可權內依法處置工作。承擔省局委託的執業藥師註冊工作。
(二十六)醫療器械監管科。監督實施醫療器械標準、分類規則等管理制度。負責監督實施醫療器械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範。負責第三類醫療器械經營許可現場審查工作。負責第二類醫療器械經營備案、境內第一類醫療器械產品備案、第一類醫療器械生產備案工作。組織實施醫療器械經營、使用環節監督檢查工作。組織質量抽查檢驗。組織開展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並依法處置。
(二十七)戰略規劃與合作科。貫徹實施智慧財產權戰略,推進智慧財產權強市建設。擬訂全市智慧財產權工作發展規劃。組織開展智慧財產權風險預測預警工作。承擔智慧財產權統計調查分析發布工作。協調涉外智慧財產權事宜。開展智慧財產權工作的對外聯路、合作與交流活動。研究智慧財產權發展動態。承擔市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二十八)智慧財產權保護科。承擔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相關工作。貫徹執行商標、專利侵權判斷標準及保護執法的檢驗、鑑定和其他相關標準。貫徹原產地地理標誌、積體電路布圖設計、特殊標誌和奧林匹克標誌、世界博覽會標誌等官方標誌相關保護工作政策。負責對商標執法工作的業務指導。承擔智慧財產權爭議處理、維權援助和糾紛調處工作。依法受理馳名商標的請求、審查和報送,負責原產地地理標誌保護產品申報及管理工作。
(二十九)智慧財產權運用促進科。組織實施強化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的管理政策和制度。貫徹智慧財產權交易、智慧財產權無形資產評估政策。貫徹智慧財產權中介服務體系發展與監管的政策措施。承擔專利智慧財產權信息的傳播利用相關工作,貫徹實施智慧財產權申請、授權、註冊、登記等信息工作。負責對專利執法工作的業務指導。組織開展專利爭議處理、維權援助和糾紛調處工作。貫徹落實專利審查政策和授權確權判斷標準。組織開展智慧財產權宣傳和培訓工作。
(三十)科技規劃和財務審計科。擬訂實施相關科技發展規劃和技術機構建設規劃,提出全市質量基礎設施等重大科技需求,承擔相關科研攻關、技術引進、成果套用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預決算、財務審計、國有資產、基本建設和各類資金、專用基金及制裝管理工作。指導市場監督管理系統裝備配備工作。擬訂市場監督管理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
(三十一)人事科。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導相關人才隊伍建設和基層規範化建設工作。
機關黨委。按黨章規定設定,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現任領導

伊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修繼業
伊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成員、調研員:張豫生
伊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成員、調研員:戴春陽
伊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成員、調研員兼市知識產權局局長:楊若輝
伊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成員、調研員:夏慶富
伊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陳衛東
伊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李永鋒
伊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劉榮德
伊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王偉光
伊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李向陽
伊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田元東
伊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周昊
伊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楊福成
伊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副調研員:田雙利
伊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副調研員:吳陳艷
伊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副調研員:張莉
伊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副調研員:張紅兵

所獲榮譽

2021年11月,入選2016-2020年全國普法工作依法治理創建活動先進單位擬表彰名單,並進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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