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對外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提出我市外事工作規劃和建議;檢查全市有關部門和單位貫徹執行對外方針政策和涉外法規的情況;協調全市重大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動;負責處理或協助處理全市重大的涉外事務。
(二)圍繞我市經濟建設和對外開放進行外事調查研究,為市委、市政府的對外工作決策提供意見和建議;利用對外交往渠道,為我市的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
(三)審核我市有關單位報請市委、市政府審批的外事檔案;負責承辦市級領導出訪和邀請外國相關人員來訪的報批事宜;負責我市各類因公臨時出國(境)審核的有關事宜;審批我市正、副處級人員臨時出國(境)和呈報邀請外國相應人員來訪審核的有關事宜。
(四)負責組織接待來我市訪問的國賓、黨賓和市政府邀請的外賓;負責協調和會簽我市其他部門邀請的重要外賓的接待計畫;接待來我市參加公務活動的外國駐華外交人員;負責省外事辦公室安排到我市採訪的外國記者,指導有關部門做好外國記者採訪活動的安排;統籌安排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協領導的外事活動。
(五)了解和掌握我市所屬各部門的外事活動、因公出國(境)團組及人員在國外活動情況;定期綜合因公出國(境)和邀請外國人來訪情況,向市委、市政府和省外事辦公室提出書面報告。
(六)協助省外事辦公室管理我市有關單位與外國領事機構的交往活動。
(七)管理我市與外國友好城市的交往活動,負責友好城市報批工作;開展政府間對外友好工作,指導民間友好交往。
(八)貫徹落實《黑龍江省邊境管理條例》,會同有關部門管理我市邊界事務、參與邊防會談、會晤工作。
(九)參與外國人管理工作。
(十)配合和協助市委宣傳部做好對外宣傳工作;負責對涉外人員外事紀律的教育;根據省外事辦公室提供的檔案和材料,向我市各部門提供關於國際形勢、對外政策和重大國際問題的宣傳材料和對外表態口徑;協同審核我市重要涉外報導稿和其他文稿。
(十一)配合紀檢、監察和保密部門檢查外事紀律及保密制度的執行情況;向有關部門提出違反外事紀律問題的處理意見和建議。
(十二)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僑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及《黑龍江省實施辦法》,負責指導檢查各縣(市)、區(局)僑務工作。
內設機構
(一)秘書科
負責機關文電、信息、保密、信訪工作;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和督查;負責機關黨群工作;承辦政務公開、新聞發布工作;負責網站維護工作;負責機關安全保衛、日常事務以及後勤保障工作;負責機關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幹部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審計、資產管理工作。
(二)國際活動科
負責協助我市有關部門對外開展交流與合作;負責組織接待我市領導機關邀請的外賓以及上級機關委託接待的外賓及民間團體;負責來我市的外籍人員的管理及重大涉外事件的處理;參與處理我市出國(境)人員在境外發生重大涉外事件;負責協調相關部門做好對外宣傳及對外表態口徑工作;負責締結友好城市的報批、我市與外國友好城市交往及日常聯絡工作。
(三)出國審批科
負責貫徹、執行出國(境)人員管理的有關法規、條例;負責向出國(境)人員進行外事及禮儀禮節教育;負責辦理全市因公出國(赴港澳)團組及人員的審核手續;負責收繳因公護照及港澳通行證;負責全市因公出國(赴港澳)團組、人員的相關檔案管理、統計及上報工作。
(四)僑政科
負責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僑務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負責僑務工作對象的審核認定工作;指導縣(市)、區(局)僑務工作;負責僑務信訪工作;負責調查研究本地區的僑情;負責海外僑胞、港澳同胞的資金、技術和人才的引進。
(五)邊境管理科
負責宣傳、貫徹邊境工作方針和政策;負責檢查、指導基層邊境管理工作;參與制定邊境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承擔省、市邊防委交辦的有關工作;負責全市邊境管理、邊防涉外工作的綜合協調工作;定期向市人大報告邊境工作及執法情況;按上級要求參加勘界工作並負責我市界務管理;會同有關部門處理口岸發生的涉外案件;協調處理重大邊境涉外事件。
機關黨支部。按黨章規定設定,負責機關的黨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