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拉哩·阿山

阿山(?~1714),伊拉哩氏,滿洲鑲藍旗人,官至江南江西總督刑部尚書

基本介紹

  • 全名:伊拉哩·阿山
  • 別名:阿山
  • 所處時代:清朝
  • 民族族群:滿洲鑲藍旗
  • 逝世日期:1714年
  • 主要成就:錯誤彈劾陳鵬年
  • 最高官職:江南江西總督、刑部尚書
人物生平,軼事典故,人物評價,

人物生平

康熙十八年(1679),授翰林院侍講,轉侍讀,充日講起居注官
康熙二十一年(1682),任侍講學士
康熙二十三年(1684),轉任侍讀學士
康熙二十四年(1685)十月,充經筵講官。歷任光祿寺卿太常寺卿通政使
康熙二十六年(1687),任都察院左副都御史
康熙二十八年(1689),遷戶部右侍郎
康熙二十九年(1690),奉命視察畿輔賑務
康熙三十年(1691)四月,康熙帝駕幸多倫諾爾,撫綏歸降的喀爾喀部長,命阿山與內大臣明珠等會同頒賞。閏七月,轉任戶部左侍郎。十二月,下詔發帑二十萬兩,賑災西安鳳翔二府,遣阿山同內閣學士德珠前往驗給。
康熙三十一年(1692),還京。康熙帝聞流民有至襄陽者,以問阿山。阿山言正月已得雪,民無流亡。康熙帝說:“正月雖雪,二、三月雨不時,麥收未可望。流民至襄陽甚多,汝未之知耳。”坐奉使不盡心,貶官郎中
康熙三十三年(1694),擢左副都御史。
康熙三十五年(1696),康熙帝親征噶爾丹,阿山跟隨。授阿密達為將軍,追逐噶爾丹,阿山及副都統瑚什巴沙濟為參贊。凱旋,授盛京禮部侍郎
康熙三十六年(1697),授翰林院掌院學士,充日講起居注官、《平定朔漠方略》副總裁官,又充經筵講官,教習庶吉士
康熙三十九年(1700),授江南江西總督安徽布政使張四教丁憂離任,巡撫高永爵彈劾張四教擅動庫銀,下阿山察奏。阿山言張四教動用庫銀為公用,請求免議,康熙帝復命具實狀以聞。阿山進言:“康熙三十八年(1699),康熙帝南巡,張四教發庫銀十一萬供辦,議令各官扣俸抵補。各官皆自承,臣不敢隱。”康熙帝問責阿山徇情沽譽,命漕運總督桑額審問張四教。阿山當奪職,康熙帝寬免,命留任。
康熙帝四十三年(1704),阿山彈劾江西巡撫張志棟大計不公,捨棄清亷素著的九江知府朱儼、品行素優的彭澤知縣吳士宏,而舉薦為官平常的袁州府同知馬斌、貪縱不法的南昌令王廷對,擅自定稿,且致書囑咐不要改易。事下部議,張志棟及布政使李興祖按察使劉廷璣道員韓象起等一同罷官。阿山又言大計由張志棟主辦,請求恢復李興祖等人官職。給事中許志進彈劾阿山恩威自擅,阿山上疏辯解,且揭發許志進是淮安漕標營卒之子,素行不端,為張志棟報復。許志進追論阿山包庇張四教,並收屬吏賄賂,盜倉谷不問,貪淫惡跡,縱妾父生事。並下部議,部議皆奪職。康熙帝命寬免阿山,命留任如故。
康熙四十四年(1705),上疏彈劾江寧知府陳鵬年貪酷,並以妓樓改建講堂,瀆聖諭,大不敬。命與桑額河道總督張鵬翮會審,坐陳鵬年定罪當斬,康熙帝特命來京,在修書處效力。阿山與桑額、張鵬翮商議自泗州開河築堤,引淮水至黃家堰,入張福口,會出清口,是為溜淮套,上疏請求康熙帝臨視。
康熙四十五年(1706),授刑部尚書
康熙四十六年(1707),康熙帝南巡,臨視溜淮套,下諭:“阿山等奏溜淮套別開一河,分泄淮水,繪圖進呈。朕策騎自清口至曹家廟,見地勢甚高,雖成河,不能直達清口,與所進圖不同。且所立標竿多在民冢上,朕何忍發此無限枯骨耶?”命張鵬翮罷其事。下九卿議,阿山及桑額、張鵬翮皆奪職;康熙帝以阿山主持討論,命只罰阿山,於是奪職。
康熙五十一年(1712),江蘇布政使宜思恭以虧空國庫被貶,他揭發了總督噶禮等人頻繁索賄,阿山也接受了饋贈,下部議,康熙帝以阿山年老,寬免了他。
康熙五十二年(1713),萬壽慶典,官復原品。一年以後,去世。

軼事典故

阿山為官精察,康熙帝曾問大學士李光地:“阿山在官何若?”李光地上奏:“臣曾與他同僚,廉乾,果於任事。其失民心,獨劾陳鵬年一事耳。”康熙帝深以為然。

人物評價

《清史稿》:廉吏往往不獲於上,豈長官皆不肖,抑其強項固有所不可堪歟?隴其之廉,天顏(慕天顏)知之而不能容。鵬年初扼於阿山,繼挫於噶禮,皆欲中以危法,抑又甚矣。伯行與噶禮互劾,再讞不得直。幸賴聖祖仁明,隴其復起,鵬年致大用,伯行亦終獲全。二三正人詘而得申,人心風氣震盪洋溢,所被至遠。噶禮不足以語此,蓋天顏、阿山亦弗能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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