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集團統一審計:審計師選擇、審計質量與經濟後果

《企業集團統一審計:審計師選擇、審計質量與經濟後果》是依託北京大學,由伍利娜擔任負責人的面上項目。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企業集團統一審計:審計師選擇、審計質量與經濟後果
  • 項目負責人:伍利娜
  • 依託單位:北京大學
  • 項目類別:面上項目
項目摘要,結題摘要,

項目摘要

企業集團是新興市場國家非常普遍的企業組織方式。在企業集團中,同一實際控制人控制下的多家上市公司雖在形式上彼此獨立,但在實質上由於被同一實際控制人所控制而相互關聯,因而企業集團中上市公司的審計問題,呈現出與單個公司不同的特徵。而以往審計研究文獻通常關注的是單個公司,對於同一實際控制人控制下的多家上市公司選擇一家事務所審計(簡稱集團統一審計)的前因後果,國內外研究都鮮有涉及。本課題關注的是,企業集團統一審計的決定因素、對審計質量(以審計意見、非經常性損益等不同指標衡量)和審計收費的影響,以及由此產生的經濟後果等。在理論貢獻上,本項目是新興市場企業集團研究中一個非常重要的研究方向,同時也為審計獨立性研究提供了新的視角。在實踐貢獻上,可以幫助資本市場參與者更加充分地認識集團統一審計的成因及後果,為國資委、證監會、中注協等監管部門對集團公司統一選聘審計師的監管及引導,提供理論支持和決策參考。

結題摘要

約束控股股東行為,有效保護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權益,是證券監管部門的重要職責,同時也是外部獨立審計發揮的一項重要治理作用。本項目的研究目標主要是從代理成本和政治經濟關聯的角度來研究集團統一審計師的選擇,在此基礎上進一步研究不同審計師選擇對審計產品的生產——審計質量和審計收費及兩者之間相互關係的影響,最後再探究因審計質量的不同而帶來的不同經濟後果。研究發現:(1)實證考察集團統一審計選擇的影響因素。課題發現,上市公司股東間的代理衝突越嚴重,越有可能選擇集團統一審計;集團記憶體在地緣關聯的公司,更可能選擇集團統一審計。2007 年(含)以後,由於制度變遷,業務協同對選擇集團統一審計的影響作用顯著增強,上市公司在集團內的地緣關聯對選擇集團統一審計的影響作用顯著減弱。(2)實證分析選擇不同事務所進行統一審計在審計質量上的差異。課題發現集團客戶經濟依賴性會損害審計師的獨立性,這種現象對於小規模事務所而言尤為嚴重。此外,在制度環境改善之後,審計師執業總體上變得更加謹慎,大規模事務所尤其如此。還發現,審計師對集團內任何一家上市公司出具非標準審計意見,可能導致集團變更該事務所多家上市公司的審計業務;企業集團能夠通過變更事務所實現審計意見改善。此外,不同的變更方式可能存在不同,首次審計集團業務的審計師更容易向集團妥協。(3)實證考察集團統一審計對審計收費的影響,通過對審計收費的分析研究來討論企業集團的審計意見購買行為。課題研究發現,整體而言集團統一審計不但不能降低審計收費,反而會增加審計收費。選擇大所進行統一審計可以降低審計費用,而小所執行統一審計則可能存在犧牲獨立性以獲得更多審計收費的情形;事務所尤其是小規模事務所,在招攬集團客戶時存在激烈的低價競爭。(4)從融資成本角度考察集團統一審計的經濟後果,並分析不同事務所進行統一審計對融資成本的差異影響。課題發現,整體而言,集團統一審計不但不能降低資本成本,反而會提高資本成本;不同的事務所進行統一審計對資本成本的影響存在明顯不同;法律環境的變化對統一審計的後果也存在明顯影響。 本項目針對集團統一審計選擇與效果的檢驗,可以為證券監管部門制定更加合理的規則奠定基礎,還可以從理論上進一步揭示審計師選聘對於中小投資者利益保護的重要性,以及經濟依存關係對審計師獨立性的影響,從而拓展現有的審計研究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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